一 从“士绅社会”到“知识分子社会”
传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以士大夫为中心的“四民社会”。“四民社会”如梁漱溟先生所说,乃是一个伦理本位,职业分途的社会。士农工商这四大阶级,形成了以儒家价值为核心的社会分层。与欧洲中世纪的封建社会不同,四民社会的等级分层,是上下之间有流动的社会分层,作为社会中心的士大夫阶级,通过制度化的科举制度从社会中选拔精英,保证了精英来源的开放性和竞争性,也维持了社会文化秩序的整合和稳定。
士大夫阶级,在古代中华帝国,是帝国王权制度与社会宗法制度相互联系的中枢和纽带。其表现为两个方面:其一,士大夫阶级所信奉的道统——儒家价值观既是帝国官方的政治意识形态,也是宗法家族社会共同的文化传统;其二,士大夫阶级(亦称为士绅阶级)一身兼二任也,在朝廷辅助君王统治天下,在乡野为道德表率和地方精英领导民间。以士大夫阶级为重心,古代中国的社会与国家浑然一体,表现出有机的整合。
明代以后,这一以士大夫为中心的四民社会慢慢发生了一些变化,随着江南经济的发展和繁荣,商人的地位开始上升,虽然还是在士之下,但已经在农工之上。到了晚清,由于镇压太平天国和抵抗外国列强的需要,出现了地方士绅领导的私家军,本来一直被压抑的军人集团在乱世之中脱颖而出,渐渐成为左右中国政局的重要力量。伴随着军人和商人地位的上升,士农的位置急剧滑坡,特别是士大夫的核心位置,受到了严峻的挑战。在激烈的社会大动荡之中,“四民社会”逐渐解体。
不仅“四民社会”解体了,而且士大夫阶级也被彻底颠覆了。其中最重要的事件,乃是1905年科举制度的废除。在传统的“四民社会”之中,士大夫虽然不是世袭的贵族,具有阶级的开放性和流动性,但士大夫具有法律和文化规定的各种特权和威权,是礼治社会的精英和领袖。晚清以来所发生的“三千年未有之变局”,对于士大夫而言,无疑是自春秋战国以后的第二次礼崩乐坏时代,其所赖以生存、发展的社会文化秩序处于不断的解体之中。而科举制度的废除,乃是士大夫与过去那个赖以安身立命的文化与制度发生断裂的转折点所在。传统的秩序崩盘了,新的秩序尚待建立,在这历史的第二次礼崩乐坏时代,士大夫以自己的思想和实践参与瓦解着旧的秩序,同时又被旧秩序抛离到社会,再次成为流落民间的自由流动资源。
读书人成为社会的游士,并非自1905年以后起,事实上,在科举废除之前,日益扩大的科举规模已经造成了大量过剩的功名人士,而洋务运动和军事地方化所带来的城市社会结构的变化,恰恰给这些无法向传统仕途发展的读书人以新的拓展空间:买办、商人、出版家、律师、医生、幕僚、军人等等。即使没有功名,通过这些职业,一个读书人也同样有可能通往权力的高层。报人出身的王韬、买办出身的郑观应和幕府出身的薛福成,都是成功的例子,而到了晚清,他们已经不再是个案,而是相当具有普遍性的现象了。
晚清的知识分子游士化,与春秋战国时代不同的是,这次不是从宗法封建政治关系中,而是从帝国和家族秩序中游离出来,成为下移到民间的游士。卡尔·曼海姆(Karl Mannheim)指出:现代以后,“知识分子从‘上流社会’中解放出来,发展成为或多或少与其他阶层相分离的阶层,以及从所有社会阶级中得到补充,导致了自由的智力和文化生活的惊人繁荣”。虽然知识分子失去了国家所赋予的功名,失去了法律上的政治和社会的特权,但他们依然不是一般的平民,而是特殊的平民,依然是社会的精英,在这礼崩乐坏的大时代里,充满了忧患意识和“以天下为己任”的使命感。梁启超在《新民说》中说:“今日谈救国者,宜莫如养成国民能力之为急矣。虽然,国民者其说养之客体也,而必更有其能养之主体。……主体何在?不在强有力之当道,不在大多数之小民,而在既有思想之中等社会。”
梁任公所说的“既有思想之中等社会”,指的就是从帝国和家族秩序中游离到民间的知识分子们所组成的社会。这些知识人,虽然成为了职业各不相同的游士,但他们并非互相隔绝的一盘散沙,而是有着一个紧密联系的社会文化网络。这样的社会文化网络,我称之为“知识分子社会”(intellectuals society)。
“知识分子社会”大约在19世纪末、20世纪初晚清年间出现,到民国初年发展成型。差不多在张灏先生所说的“转型时代”(1895—1925年)间发展起来。如同中国的知识分子从传统士大夫自我演化而来那样,“知识分子社会”的产生并非平地起楼,而是与传统的“士绅社会”有着历史的血脉联系。所谓的“士绅社会”(gentry society)这一概念,最早由费正清提出,按照卜正民(Timothy Brook)的描述,“士绅社会”是一个由获得功名的精英主宰的社会,它处于由地方行政官代表的公共事务领域与个人及其家族的私人领域之间。士绅与士大夫,指的是同样一群人,他们在传统中国都是享有国家功名的读书人,有着共同的儒家价值观,共同的文化趣味和社会地位。当说他们是士大夫时,更多指的是他们在帝国内部的官僚职能,当说他们是士绅的时候,更多指的是他们在乡村社会作为地方精英的公共职责。概而言之,汉唐时代的儒生们走的是往政治发展的上行路线,更多地体现为帝国的士大夫,而宋明以后由于佛教和理学的内在转向,士大夫们从单一的上行路线转而下行,注重民间的教化职能,从士大夫变为士绅。这些士绅虽然具有科举考试所正式赋予的国家功名,但他们的权威更多地来自民间,来自儒家文化传统所形成的威权。由于传统中国的政治权力只达到县一级,在地方权力与乡村社会之间,有很大的权力真空,这一权力真空正是由地方士绅们所填补,形成一个具有自治性质的“士绅社会”。瞿同祖指出:“士绅是与地方政府共同管理当地事务的地方精英,与地方政府所具有的正式权力相比,他们属于非正式的权力。……他们是唯一能合法地代表当地社群与官吏共商地方事务参与政治过程的集团。这一特权从未扩展到其他任何社群和组织。”
宋明以后,在政治权力之外所出现的“士绅社会”,具有三个显著的特点:其一,这一社会具有相当的自主性。作为“士绅社会”中的精英,士绅们是一个具有共同价值标准、文化趣味、社会身份和法律特权的社会阶层。他们自身通过科举、书院、讲学等方式结合成一个内部的关系网络,拥有共同的文化资本,垄断了古代中国的知识资源——在中国这样一个礼治社会之中,文化和知识是最重要的威权来源。其二,“士绅社会”与中国基层社会有着非常内在的密切结合,镶嵌在乡村的家族宗法关系和城市的地域、邻里关系之中,通过乡约、乡学、社仓、赈灾、调解以及举办各种公共事业,士绅在乡村的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中扮演了不可缺少的地方精英角色。而在明清年间,随着城市商业化的成熟,一批中上阶层的士绅移居城市,他们又在城市的公共生活中继续乡村社会的精英角色,有些研究者将由这些士绅所主导的城市生活视作中国式的“绅士管理型的公共领域”。其三,“士绅社会”虽然具有自主性格,在管理城乡基层社会之中也具有自治的性质,但并不意味着与国家权力完全分离,相反地,中国的“士绅社会”与欧洲的“市民社会”不同,士绅们与国家权力有着经常性的密切互动,不仅他们的士绅身份来自于国家赋予的功名,而且作为国家与民众之间的中介性精英,在一些情况下是国家权力向基层展开的非正式的延伸,在另一些情况下,又是作为乡土利益的代表,与国家进行利益博弈的讨价还价者。
到19世纪中叶,借助平定太平天国叛乱的机会,地方士绅的权力从地方性的社会文化事务,扩展到拥有全国影响的政治军事领域。随着朝廷中央权力的逐渐衰落,地方士绅在新政和自治的制度化名义下,进一步扩展权力的基础,终于在辛亥革命中成为最大的获利者。晚清是“士绅社会”权力扩张的登峰造极,同时也因为其过于政治化而自我瓦解:一部分士大夫直接转化为政治权力而失去民间的身份,而另一部分士大夫则在新式的建制之下蜕变为新式的知识人。在清末民初年间,传统的“士绅社会”渐渐自我转型为一个“知识分子社会”。
“士绅社会”与“知识分子社会”的最大区别首先是其主角的不同:从传统的士绅易为现代的知识分子。何为传统士绅,何为现代知识分子?自然我们可以这样区分:前者有功名,基本是传统教育出身,而后者接受的是新式教育,以学校的文凭代替了科举的功名,然而,从历史的演化来说,二者之间并没有一条明晰的界限。大致而言,晚清一代读书人,如康有为、梁启超、谭嗣同、严复、章太炎等,是从士大夫到知识人过渡的一代,而到五四,陈独秀、胡适、鲁迅,再加上更年轻的傅斯年、顾颉刚、闻一多等,则是比较纯粹意义上的第一代知识分子了——尽管作为第一代,依然继承了传统士大夫的许多精神和文化遗产。
比较起身份和文化背景的转换,“知识分子社会”与“士绅社会”更重要的区别在于其内部建制的变化。刘易斯·科塞(Lewis Coser)说:“只有现代社会提供了制度化条件,使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知识分子群体得以产生。”张灏先生在《中国现代思想史的转型时代》中指出:晚清以后,在城市社会之中,渐渐出现了使现代知识分子得以形成的制度性媒介,这就是学校、传媒和结社。张灏将这三者称之为基础建构(infrastructure),即“知识分子社会”得以凭借的三个基础性的公共网络。1890年代以后,随着新式的学堂、传媒和社团的出现,出现了一个“知识分子社会”。这一“知识分子社会”居于国家(上层的国家权力)与社会(下层的市民社会)之间,其中的角色不再是传统士绅,而是现代知识分子,其职业和身份是多元的:教师、编辑、记者、出版人、自由撰稿人等等。他们不再像士绅阶层那样有统一的意识形态,也不再有国家科举制度所认同的正式身份。但正是这些职业与身份多元的现代知识分子,共同形成了一个知识生产、流通的文化交往网络。
传统中国是一个以儒家德性为中心的礼治社会,传统士大夫之所以在政治和社会上有影响,不仅因为他们是礼治秩序中的道德表率,而且还掌握了礼治背后的道德价值的解释权。这些道德价值具有超越的意义,是天的意志之体现。天德赋予人间心灵秩序和政治秩序之正当性权威,但天之意志在中国通过“二重权威”的方式得以展现:一方面是帝国的王权作为天子秉承天意实现政治的统治,另一方面具有内在善性的心灵也有可能直接与天命相通,为天地立心。中国的士大夫们通过个人的心性修养所拥有的,正是那种以天理为中心的道德解释权。
晚清以后,在西方科学思想的催化和中国思想传统内部发酵的双重因素之下,传统的天理观逐渐演变为科学的公理观,以道德为中心的规范知识逐步让位于以科学为中心的自然知识。而能够掌握、控制这一新的科学知识的生产、流动和消费整个过程的,正是从传统士大夫那里蜕变而来的现代知识分子。现代的社会是一个以知识为中心的社会,知识取代宗教和道德成为社会正当性的来源,也同时成为政治、文化和社会权力的渊源。知识的再生产,就是权力的再生产,知识分子在生产知识的同时,也不断强化着他们的文化权力。
在整个知识的生产和流通过程之中,学校和传媒是两个最重要的核心环节。知识分子因为控制了传媒和学校这两项核心资源,晚清以后使其在文化和舆论上的影响力,比较起传统知识分子,有过之而无不及。这些掌握了知识和舆论生产、流通权力的知识分子,本身又是组织化的,形成各种知识分子的社团共同体。于是,借助学校、传媒和社团这三个重要的建制性网络,具有多种身份和职业的知识分子形成了一个替代传统“士绅社会”的“知识分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