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 逾期罚息
逾期罚息是对债务人没有按期归还债务的惩罚,罚息既可以出现在有息借贷中,也可以出现在无息借贷中。有15个借贷契约明确规定了逾期要加以罚息。通常情况下,契约中只规定ú-še-te-iq-ma siptam ú-sa-ap,即“如果时间消逝(延期),利息将被加上”,并没有说明罚息的具体数额。在少数契约中,明确写出了罚息的数额,如契约EDUBBA 1 No.15和AUCT V No.34中的罚息为33.3%,契约EDUBBA 7 No.70中为双倍罚息,契约TIM 7 15中罚息为19.4%,契约SLB I/3 No.74中罚1舍凯勒银子,契约AUCT V No.52中罚一头牛,等等。这些契约表明,对逾期的惩罚多种多样,没有统一标准,且惩罚较重。逾期体现了诚信的缺失,对契约精神的蔑视,理应加重处罚。如:
“30捆芦苇,无息。从阿黑维邓手中,埃台勒皮那比温借下了。在10日内,他将归还芦苇。若10日内,他没有归还芦苇,他将称出1舍凯勒银子。证人:鲁宁希安那,辛阿黑伊丁楠。日期:6月12日,叁苏伊鲁那第28年。”[35]
在这个契约中,埃台勒皮那比温从阿黑维邓手中借了30捆芦苇,属于无息借贷。借贷期限是10天,如果没有按期归还,则要处以重罚,罚金为1舍凯勒银子。1舍凯勒银子要远高于30捆芦苇的价值。
我们再看一个借砖的契约:
“3沙尔[36]4舒希[37]砖,1古尔1尼基达4班的大麦提前支付。从萨瑞群和辛伊奇闪手中,伊勒舒伊比舒、奴尔沙马什和辛基丁尼借下了。在4月,他们将归还砖。如果延期,利息将被加上。(证人略)日期:?辛穆巴里忒第17年。”[38]
在这个契约中,400升大麦应该属于利息,因为契约后面写明了借贷人需要归还所借的砖。利息提前支付属于较特殊的情况,在其他契约中还没用发现类似情况,属于贴息贷款。如果逾期不能归还砖,则要另外加收罚息,可惜的是契约中没有说明罚息的数额。
逾期罚息是对不履行契约规定、违反契约精神的一种惩罚,这种惩罚可以出现在各种借贷类型中。它既可以出现在商业借贷中,也可以出现在其他目的的借贷活动中,既可以出现在无息借贷中,也可以出现在有息的借贷活动中,所以它和商业伙伴中的拆借行为并没有什么特定的关系,并不是对违反拆借规则的一种惩罚,而是对一切违反契约精神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