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内在使用价值,是商品生产链条的一部分
钱的产生使间接交换成为可能,进而推动了社会分工和经济的发展。类似的话大家在很多地方都可以听到。但是钱到底是怎么产生的?如果直接交换要在两个以上的人之间发生,其限制条件就已经很苛刻了。比如,有三个人,每个人都只生产一种产品,而每个人都需要另外两个人各自生产的产品。直接交换在这三个人之间发生仍然可能,但前提是这三个人都在同一时刻分别对这三种物品的主观需求和价值判断恰巧使得这样的交换成为可能。如果这个条件不满足,间接交换就是必然的。
作为一个在无数次交换中自然产生的、用来进行间接交换的媒介——钱,它的神奇之处在于它为人们自愿接受,无论何时何地,持有它都可以交换到自己想要的商品,而且它的购买力不会因时间和空间的改变而减损。那么大家接受它就必须有个前提:它原本就是物质生活交换链条上的一部分,所以本身就要有内在的商品价值。试想,如果你是最初那个要接受一样东西,将来想用它作为媒介交换到其他商品的人,而你对未来是否可以用这样东西交换到其他商品又没有把握,你只可能接受一个本身就对大多数人都非常有用,或是价值高的东西。换句话说就是,如果让人们自发地去选择一个商品作为交换媒介,人们只可能选择一种非货币性价值被广泛需要的商品,这同二战时期德国战俘营里的香烟和现今美国监狱里的方便面在特定封闭的小社会里被选为交换媒介是一样的道理。换言之,交换媒介的发现和产生的“唯一途径只是让人们自由交往,从可选物品中选择最好的交易手段”,它无法回避这个过程而被事先指定。
这个有实际用途的东西一定是一种自身就蕴含使用价值的商品,所以交换媒介产生的初始形态一定是商品货币(commodity money)。也就是说,作为交换媒介的钱是一种有内在价值的商品/货物(com-modity),而这种内在价值正是因为它满足了大家日常生产和生活中的某种实际需求,本身就是日常生活交换链条上的一个环节:如同这个链条上的其他商品,钱的制造同样需要资源(如土地和人力)的投入。随着商品交换的扩大,作为交换媒介的商品逐步独立出来成为只承担交换媒介的“钱”。此时,仅作为钱的价值就足以让人们心甘情愿地持有它了。作为钱,虽然它的商品的实用属性逐步退居到次要的考虑,但是这种实用属性却是它保持购买力的一个保证,以应对未来的不确定性。因此,这个作为钱的商品还是一定会具备双重的实用属性和价值属性,不管人们记不记得。
这里要强调的是:钱是一种交换媒介,但不是所有的交换媒介都可以成为钱。要想成为钱,还必须具备下面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