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章 失业
一天,我的英语课突然停了。天儿越来越热,我有个学生也懒得动了,于是把我给开了。另外一个学生事先没通知我也从住的地方逃了,他还欠我12法郎的学费。这么一来,我身上就只剩下30生丁了,香烟也买不起了。一天半的时间里,我饭也没吃,烟也没抽。后来,我再也受不了了,于是把剩下的几件衣服塞进箱子准备去当铺当掉。这段日子,我假装自己还有些钱,但现在一切都露馅儿了。要是F太太在,把东西拿出旅馆是绝对不可能的。我还记得我让她把衣服偷偷带出旅馆时她脸上那种惊愕的表情。交不起房租,趁半夜偷偷溜掉是这一片房客的惯用伎俩。
这还是我头一回进法国人开的当铺,穿过一道挺气派的大门,走进一间像教室一样的、没什么陈设的大屋子,里头有一个柜台和几排长椅。四五十个人正在那儿等着。有人把抵押品放到柜台上,然后退回到椅子上。伙计稍微估计一下东西的价值,就大声喊:“某某号,这东西给你50法郎愿意吗?”有时,伙计喊的是15法郎、10法郎或者5法郎。不管怎样吧,经他这么一喊,屋里的人就都知道了。我进去的时候,伙计正在用一种伤人的语调大喊大叫:“83号——过来!”然后这家伙吹了一下口哨,招了一下手,像是在叫一只狗。83号站起来,来到柜台前头。那是个老人,留着胡子,穿着一件外套,扣子扣到了脖子下头,裤脚早就磨损得不成样子了。那伙计二话不说把老人刚才递过去的东西隔着柜台扔到地上。很显然,老人的东西一文不值。包袱掉到地上,散开了,里头是四条羊毛裤子。一看到这情景,大伙儿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83号把裤子收起来,包好,蹒跚着出去了,走的时候嘴里还不停地嘟囔着。
我准备当掉的那几件衣服,连同那个皮箱,当初花了我20多镑,到现在保存得都还挺不错的,我原本以为怎么也能当10镑,算下来,十英镑的四分之一(你只能指望当铺出四分之一的价)就是250法郎或者300法郎。我等着,一点儿都不担心,想着最坏也能当250法郎。
那伙计终于叫我了:“97号!”
“我就是。”说着我站了起来。
“70法郎当不当?”
天哪!值10英镑的衣服只给70法郎!但再说什么也无济于事,我曾看到有人想争辩几句,那伙计马上就不要他的东西了。我拿着钱和当票出了门。我身上穿的这套,胳膊肘那地方破得很厉害。我还有一件大衣,要是当的话也只能当一般价,还有一件备用衬衫,此外,再没有别的衣服了。后来我才知道当东西最好下午去,但已为时已晚。当铺的伙计们都是法国人,像多数法国人一样,刚吃完中午饭脾气都不小。
回到旅馆,我看到F太太正在拖地。她上了台阶,准备跟我谈谈。我从她的眼里可以看出,她有点儿担心我的房租。
“嗯,那包衣服当了多少钱?不多,是不是?”她问。
“200法郎。”我赶紧说。
“天哪!”她显出一副吃惊的样子,“嗯,当得不错。你那些英国衣服一定很贵!”
我撒了个谎,却省掉了不少麻烦,很奇怪,是不是?事实的确如此。过了几天,我果真收到了200法郎,原来是我为一份报纸写的一篇文章发表了,我赶紧用这些钱交了房租,一生丁也没剩下。我本不想这么做,但没别的办法。尽管在接下来的那个礼拜我一直在饿肚子,但最起码用不着露宿街头了。
现在必须找工作了。我想起了以前的一个朋友,是个俄国侍者,叫伯里斯,他可能会帮上忙。我第一次见到他是在公共病房里,当时他的左腿患了关节炎,正在医院治疗。他跟我说要是以后遇到什么困难尽管去找他。
关于伯里斯,我得说几句。这家伙是个怪人,我们俩处的时间不短,他算是我很亲密的一个朋友了。他是个大个子,35岁左右,以前是个当兵的,长得不错,可是自从卧病在床之后,他就无可救药地胖了起来。像多数俄国难民一样,他过去的日子过得也挺危险的。当时他的父母算是有钱人,但在俄国革命中被杀了。那时他正在西伯利亚第二步枪队服役,据他说,他的团在俄军中战斗力是最强的。战争结束后,刚开始他在一家制刷厂工作,后来在哈雷市当搬运工,再后来成了一个洗碗工,一路跌跌撞撞,最后成了一个侍者。生病的时候,他在斯科莱博酒店工作,每天的小费就有100法郎。他的志向是成为一个酒店主管,攒够15000法郎,然后在塞纳河右岸开一家精致的小餐馆。
伯里斯总说打仗那时候是他这辈子最快乐的日子。打仗和当兵是他的激情所在。他读的描写军事战略和军事史的书多得都数不过来了,随便就能说出拿破仑、库图佐夫[2]、克劳塞维茨[3]、莫尔克[4]、福煦[5]的军事理论。不管什么事,只要和军人有关,就能让他兴奋不已。他最喜欢的咖啡馆位于蒙帕纳斯[6],是一家叫作丁香园的咖啡馆,就因为咖啡馆外面有一尊内伊将军[7]的铜像。我和伯里斯有时一块儿去贸易街转转。要是我们坐地铁去,伯里斯总在康布罗纳下车,而不是在贸易街下车,尽管后者要近些。他总爱跟康布罗纳将军[8]发生点儿联系。当康布罗纳将军在滑铁卢战役中被劝降时,将军总是痛痛快快地骂上一句:“呸!”
大革命只给伯里斯留下了一些勋章和过去兵团的照片。即便别的东西都当完了,这些东西也要留下。几乎每天他都会把这些照片摊在床上,不停地谈论它们。
“快瞧啊,伙计!队伍最前面的那个就是我,很高大,很帅气,是不是?我可不像这些卑鄙的法国佬。我20岁就当了队长,混得还不错,是不是?没错,西伯利亚第二步枪队的队长。我爸爸当时可是陆军上校。”
“啊,伙计,生活可真是起起落落、反复无常啊!俄军的一个队长,然后,噼啪!革命开始了——钱一分也没剩下。1916年,我在爱德华酒店住了一个礼拜,1920年,我在那儿当了一个值夜班的。我干过守夜人,当过小酒馆服务员,擦过地板,洗过盘子,当过搬运工,刷过厕所,给过服务员小费,服务员也给过我小费。”
“啊,伙计,不过我知道了一个绅士的生活该是什么样的。我不是在吹牛。有一天我算了一下在我生命中总共出现过多少女人,超过200个。是的,至少200个。啊,话说回来了,坚持到最后的才是胜利者。鼓起勇气来!”
伯里斯性格古怪、多变,总想回部队去,但他当了很长时间的侍者才有了侍者的眼界。他只攒了几千法郎,却总是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最后肯定能开一间属于自己的餐馆,变成富人。后来我才发现所有的侍者谈论的都是这个,都是这么想的。他们甘于做这个行当,原因就在于此。伯里斯经常饶有兴趣地谈起自己的侍者生活:
“干侍者这一行就像是赌博,”他常这么说,“可能穷死,也可能一年内就变成大款。挣钱靠的不是工资,而是小费——顾客消费总额的十分之一,还能从红酒公司那儿收点儿回扣。有的时候,小费是很多的。比方说吧,在马克西姆酒店,一天就能赚500法郎的小费,生意好的时候还能超过500法郎。我自己一天挣过200法郎。那是巴黎兹的一家酒店,那儿的人,从酒店经理一直到洗碗工,每天都要工作21个小时。每天工作21个小时,只有三个小时的休息时间,一个月就这么下来了。不过,我觉得值,一天能有200法郎的收入呢。”
“好运什么时候来,谁也说不准。那是我还在皇家酒店干的时候。有一回,有个美国顾客吃晚饭前把我叫了去,他预订了24杯白兰地鸡尾酒。我用一个托盘把这些酒都给他拿来了,一共24杯。‘伙计,’这喝醉了的家伙当时对我说,‘这些酒我喝12杯,你喝12杯。如果喝完之后,你还能走到门口,那么这100法郎就是你的了。’事后,我真的走到了门口,他真的给了我100法郎。一连六个晚上,这个美国人一直在玩这种游戏。我分他12杯白兰地酒喝,还能从他那儿赚100法郎。过了几个月,我听说他被美国政府引渡了——罪名是涉嫌挪用公款。美国人身上还是有一些不错的品质的,你觉得呢?”
我喜欢伯里斯。我们俩在一起度过了一段愉快的时光,我们下棋,谈论战争和酒店。伯里斯过去常说我应该成为一个侍者。“那种生活挺适合你,”他常这么说,“一天能有100法郎的收入,还能有个漂亮妞儿陪着,这样的日子也是挺爽的。你说你这辈子想当作家,写作纯粹是瞎胡闹。作家想要有钱只有一条道,那就是娶一个出版商的女儿。要是你能把胡子剃掉,我看你当个侍者倒是很合适的。你个子高,又会说英语,这两样都是侍者必需的。伙计,你先等一会儿,让我把这条该死的腿弯一下。就这样吧,要是以后你丢了工作,尽管来找我就是了。”
我快没钱交房租了,又在忍饥挨饿,这时我想起了伯里斯说过的话,决定马上去找他。我觉得当侍者并不像他说的那样那么简单,不过刷盘子这等活儿我还是能干的。他肯定能给我找一份在厨房刷盘子的工作,我记得他在夏天曾说过,洗碗工很缺。天无绝人之路,毕竟我还有一个朋友可以依靠。想到这儿,我的心里顿时轻松了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