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苗之争让朋友纷纷变成了敌人
反对王安石的言行,并不是从青苗法开始的。
担任参知政事特别是设置条例司之后,王安石的敌人明显多了起来。第一个起而反对王安石的人是御史中丞吕诲。御史中丞是御史台的台长,是台谏官(言官)的首领,所以吕诲的来头很大。他直言王安石是奸臣,列举了王安石奸诈的十个事例。吕诲和司马光非常要好,一开始司马光对吕诲弹劾王安石非常不以为然。这个时刻,包括皇帝在内的大多数人都对王安石充满了期待,于是吕诲这个御史中丞很快就被罢了。
均输法的出台激起了第一波反对浪潮。均输法推出以后,以范仲淹之子范纯仁(苏州人)为首的台谏官群体起而反对,反对者还包括陈襄(福州侯官人)、刘琦(宣城人)、钱顗(常州人)、刘述(湖州人)。
这里可以澄清一个流传甚广的错误说法。有人说新党是南方士大夫群体,旧党是北方士大夫群体,新旧党争本质是南北之争。史学大家钱穆先生的巨著《国史大纲》就是这样讲的。王安石是南方人,司马光是北方人,看似有理,实际上似是而非。薛向是河中府万泉县(今山西万荣)人,司马光是陕州夏县(今山西夏县)人。如果按宋代的行政区划算,河中府和陕州都属于陕西路,他和司马光是陕西老乡;按照今天的行政区划算,他和司马光是山西运城老乡。薛向长期在陕西、河北做官,是典型的北方士大夫。五位台谏官则是清一色的南方士大夫。仅此一例就知道新旧党争不能说成是南北之争。
因均输法而产生的反对声音集中在台谏系统,宋神宗遂按照王安石的意愿更换了这一群体。这也是后来王安石面对批评者时惯常使用的办法——换人。新任命的御史中丞是吕公著,这是王安石在神宗面前大赞吕公著的结果。吕公著举荐了一批言官,如孙觉、李常、程颢、张戬(张载的弟弟)等,都是倾向于改革,与王安石的关系也很不错。如此一来,按照一般的理解,言官群体都是王安石的人,变法的阻力被清除了。然而,事态的发展超出了想象。
因青苗法产生的争论使得当时士大夫群体形成了彻底的大分裂。

二程画像
程颢(1032—1085),字伯淳,号明道,世称明道先生,又称“大程子”。程颐(1033—1107),字正叔,世称伊川先生,又称“小程子”。程颢与程颐兄弟二人并称“二程”,二程与周敦颐、张载并称“北宋四子”,为宋代理学家的祖师爷。图为清殿藏本程颢、程颐画像,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在酝酿阶段,苏辙明确表示不赞成青苗法,很快他就离开条例司,到地方上去了。青苗法公布以后,司马光与吕惠卿借经筵讲书的机会唇枪舌剑地斗争了一番。吕惠卿的名声在王安石阵营中是最差的,司马光说他“险巧”,吕公著说他“奸邪”,连王安石的同胞弟弟王安国也说他是“佞人”。而王安石对吕惠卿信任有加,十分倚重。
使青苗法陷入论争旋涡的是王广廉入朝奏报河北路青苗法推行情况。
王广廉是大名成安(今河北成安)人,河北路首任提举官,也是青苗法得以推行的一个关键人物。他在熙宁二年时任河北转运司勾当公事,曾为条例司派出的“八使”之一。当王安石领导的条例司正在酝酿常平新法的时候,王广廉向朝廷建言:以1000道度牒作为本钱,按照陕西漕司之前青苗钱的办法进行放贷。
度牒本来是僧尼的身份证,因为僧尼享有很多赋役上优免的特权,所以度牒很金贵,在当时已经变成了一种市场上交易的商品,每道度牒的官价为130贯,1000道度牒则价值13万贯。陕西青苗钱是仁宗朝陕西转运使李参在陕西为解决军粮问题采取的放贷办法。王广廉的“度牒+陕西青苗钱”办法已经接近于王安石所构想的常平新法,于是王安石便将河北作为常平新法最早的试验基地之一。
除了王广廉以外,河北的提举常平官还有皮公弼。皮公弼是河南(今河南洛阳)人,此时兼任着提举河北便籴这样一个重要的财政职务。王广廉和皮公弼都是积极的地方财政官员,以善于奔进知名,有着灵活的经济头脑,出政绩的愿望颇为强烈。王安石以皮公弼和王广廉担任河北首任提举官,正是希望树立推行青苗法的典范。宋神宗对河北路的青苗法予以了特别的重视,还专门从皇帝的金库——内藏库中拿出百万贯钱分赐给河北各州,增加常平仓本钱。
熙宁三年春节刚过,王广廉进京报告河北路青苗法的推行情况。他说青苗新法大获成功,河北地区的贷款取得了三分之利,老百姓都是欢呼鼓舞,歌颂圣德。王广廉总结河北经验,报告河北成果,本来应当是给了王安石和条例司很大的支持,其结果是引发了关于青苗法和提举常平官的存废之争。王广廉点燃了最大火药包的导火索,青苗法的推行遭遇到了最大一次危机。
大家发现,原来,青苗法竟然是要收利息的,而且是要三分利。不仅如此,河北还采用了联保的方式,不同户等皆有对应的借贷额度:一等户贷15贯,二等户10贯,三等户5贯,四等户1.5贯,五等户1贯。虽然没有高出朝廷设置的限额,但是这个所谓的额度成了农民的任务量,本来不许超出这个额度变成了必须借贷这个数目。
谏官孙觉和李常本来都是王安石好友,此时率先开火。在他们看来,河北青苗法的实施与其所宣称的宗旨完全相悖,于是集中火力,对王广廉进行了激烈的弹劾,指责王广廉在俵散青苗法时强行摊派、获取利息。差不多同时,翰林学士范镇也上书请求罢去青苗法。此后,众大臣对青苗法群起而攻之。
在反对者的舆论压力之下,正月二十二日朝廷下诏:
诸路常平、广惠仓进行青苗钱放贷,本来的目的是救济穷人,百姓自愿请贷。今考虑到部分官吏不能体会朝廷本意,摊派百姓,造成骚扰,现在命令各路提点刑狱官进行走访调查,禁止违法情况,一旦发现,立即报告。有胆敢阻挠自愿请贷的人,同样受到惩罚。
这份诏书看起来采取了不偏不倚的立场,重申了自愿原则,反对抑配,同时也强调如果有人阻止自愿借贷青苗钱,也要受到同样的处罚。这也意味着青苗法要继续推行下去,而且收息的问题并没有被否定。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正月底,开封府里正在为青苗法的事情争论不休。开封府界提举常平官叫侯叔献,他屡次督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相当于开封府界的提刑官)吕景俵散青苗钱,但吕景不买账。
开封府界的常平仓本来是归吕景管,但吕景声称京畿诸县各有屯兵,没有盈余可以作为青苗钱本钱。制置三司条例司提出另以买陕西盐钞钱作为本钱。吕景又上奏说,府界的老百姓还欠着20多万石的税粮呢,现在又要贷出去青苗钱15万贯,老百姓怎么承受得了!
开封是京城,天子脚下,青苗法的推行尚且遭到官员推三阻四,其他地方更是可想而知。

韩琦《信宿帖》
韩琦(1008—1075),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天圣五年(1027)年仅二十的韩琦中进士,名列第二。此后历任淄州通判、开封府推官、度支判官、右司谏、知制诰、陕西安抚使、枢密副使、知扬州、知真定府、知定州、知并州、知相州、枢密使、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韩琦在相州建昼锦堂,欧阳修作《昼锦堂记》,韩琦写信表示感谢,即《信宿帖》,又称《谢欧阳公帖》。该帖现藏于贵州省博物馆,为韩琦仅存的少数墨迹之一,从中可以看出韩琦书法“端严谨重”的特点。
二月一日,韩琦上书请求罢去青苗法以及诸路提举官,将关于青苗法的争议推向了高潮。
韩琦是谁?他乃三朝宰相,是当时名望地位最高的重臣。他在庆历宋夏战争中和范仲淹一起防御西夏,二人并称“韩范”,又和范仲淹一起主持“庆历新政”,嘉祐三年(1058)任宰相,并在仁宗立储问题上态度坚决,为英宗继位立下定策之功。英宗即位后,继续担任宰相,调和帝后矛盾,促使太后撤帘还政。英宗病重,韩琦又力劝英宗早日立储,最终英宗立赵顼为皇太子,即后来的神宗。
神宗即位后不久韩琦被罢相,以使相判相州,兼领淮南节度使,不久之后又判大名府,兼河北四路安抚使。韩琦主持中枢十余载,相三朝,立二帝,神宗也称他是“定策元勋之臣”。欧阳修赞其“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色,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使相是荣誉头衔,没有宰相的实权,但可享受宰相的礼遇。
韩琦时年63岁,比王安石年长13岁。王安石中进士后做的第一任官淮南签判就是在韩琦幕下,所以他们是老相识,但是二人之间一直都不太对付。这一次韩琦发难,似乎是必然的。
韩琦让自己的幕僚强至写了一篇长文,针对河北提举常平司俵散青苗钱的具体做法,结合熙宁二年九月关于青苗法的诏书,层层批驳,认为河北所实施的青苗法违背了最初宣称的“公家无所利其入”的精神,青苗法是官府放贷收息,与当初所说的抑兼并、济困乏的精神全然相悖,请求罢去诸路提举官,只委任提点刑狱官依照常平旧法施行。

(清)李墅《四相簪花图》
“四相簪花”是北宋有名的典故,说的是庆历年间韩琦任扬州知州,有一天后花园中的芍药花一枝四岔,每岔都花开一朵,上下呈红色,一条金黄蕊在中间。韩琦便把当时任通判的王珪、任签判的王安石和大理寺丞陈升之聚在一起举办宴会,宴会上剪下四朵花,四人各簪一枝。此后三十年间,四人都当了宰相。“四相簪花”的故事成为后世画家非常喜爱的题材,明代画家仇英、清代画家李墅都有《四相簪花图》传世。
第二天,宋神宗看了韩琦的奏章后,深表赞赏:“韩琦真是忠臣,虽在外,不忘王室。朕一开始以为青苗法有利于百姓,没想到如此祸害百姓。”虽然神宗在即位之初就罢了韩琦的宰相之位,但对于这位三朝老臣他一直保持着极高的敬重。
王安石一听,怒火中烧,他严词驳斥韩琦的奏章,随后即称病居家了。青苗法推行不下去,他这个参知政事也就不干了。
青苗法面临被废罢的极大可能性。
二月八日,宰相曾公亮、陈升之修改了正月降下的戒谕提举官诏书,删去了“阻挠自愿请贷”之类的话,另行颁下。如此一来,诏书所体现出的态度就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核心意思是禁止抑配,实际上是对河北经验的否定。青苗法还要不要推行下去就成问题了。
开封府祥符县自二月十二日就停止散发青苗钱,并且说根据提点司(长官即前述吕景)的指示,已得到中央的旨令停止青苗法。
开封府陈留县知县姜潜就任才几个月,正好赶上青苗法令颁布,姜潜就在县门上张榜宣布青苗法令,又把榜文移到各乡村三天,没有人来贷款,于是收好榜文,对下属说:“你看老百姓都不愿意贷款嘛!”陈留县的青苗钱就都没有贷下去。

(明)仇英《四相簪花图》
陕西提点刑狱韩铎一开始对青苗法还算积极,后来听说王安石将被罢官,于是对青苗法的态度发生了逆转。
观望,是当时大多数地方官对青苗法的态度。既然上面还争着呢,那就先看看再说吧!
二月十一日,神宗任命反对青苗法的司马光为枢密副使。
枢密副使是枢密院的副长官,也是宰执之一,是多少官员梦寐以求的职位。但是,司马光果断拒绝了。如果不罢去青苗法,他绝不会就任枢密副使。他成了反对青苗法态度最坚决的人。
王安石和司马光,一个请罢参知政事,一个坚辞枢密副使。本来王安石此次进京的时候,还说过一定要和司马光做邻居,对二人的友谊怀着无比美好的憧憬。短短一年时间,二人已经成了“冰炭不可同器”的敌手。在司马光看来,王安石已经尽弃旧学,再也不是自己所熟识的那个王安石了。在王安石看来,司马光就是个流俗之辈。
他们都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他们都坚信自己是对的,他们都认为自己已经把道理讲得明明白白,他们也都在等待。
最终的意见只能由一个人来定,那就是宋神宗。真理也许掌握在多数人手里,也许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也许各自都有各自的道理,也许根本就没有真理,但决策必须有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