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7章 初见
林清赶紧去把准备好的棉布拿过来用上,初秋的天算不上冷,但是遮风挡雨的东西还是要的,松子从两天前就开始搬进最豪华干净的狗窝——狗王阿黄的单间
此时狗窝里面已经铺上干净棉布,杨二直呼浪费。
旁边还放了许多备用的,还有剪刀白酒啥的,她还特意试了浓度,古代的酒果然掺水比较多,有点稀。
待到小狗开始宫缩的时候,果然是天黑之后。
林清一边安抚,一边加油,那旁边的两个古代人已经见怪不怪,她都跟小狗讲了小半个月的话。
此时黑暗中进来一个人,悄然走到他们身后,林清无暇关注那人是谁,定远侯侯府,今天将军刚好回来,要是他宅子里能进来个把小毛贼干点坏事,当年那位小将军早该为国捐躯何谈封侯。
而此时小狗出来一个,林清帮忙往外轻轻拖拽,嘴上还不停地:“太棒了,宝贝,辛苦了...别怕,别怕....辛苦了。”
又冲着旁边喊道:“二爷,快,北面有风,挡风。”
二爷这次倒是没有废话,甚是高效,林清心中欣慰,她没看错人,这老头平时骂骂咧咧,关键时刻非常靠谱。
一面宽大厚重的袍子几乎把她也包裹在里面。
待到松子舔掉胎膜,吃掉胎盘,她用准备好的棉布包裹好那只刚出生的小狗崽靠近油灯,伸手到盆里沾了点温水,轻轻地,专注地给小狗擦鼻口,确认小狗呼吸顺畅,又将它还给松子。
周围安静的出奇,连狗叫都没有半点。
左边的遮挡物纹丝不动。
她瞥了一眼,一个只黑色大靴子踩着一块大黑布,将将地撑起一面稳固的防风墙。
没过多久,松子又开始叫了,就这样接连四个崽子都健康平安。
她也是第一次给小狗接生,小时候养的聪聪,生孩子的时候她没看见,只知道死了一个,后面她专门去网吧看了几个接生的视频,那年代,那样的视频是真的难找。
没想到,竟然还能用到。
不知不觉间,林清在地上跪了快有一个小时,起到一半发现腿上没什么力量,一个踉跄,她被人提住了。
对方怕她脑袋磕到狗窝,还往后退了一大步。
“夫人,还站得住吗?”
林清艰难地把脑袋转过来,也知撇到冰山一角,这人不是杨二,是个年轻人,膂力惊人,身量一米八上,身体健硕,以至于能薅着自己的裙带,把她一个一百一十斤的人类,提在半空中荡秋千。
英雄救美,这么救啊,难道她不配拥有一个浪漫的公主抱吗?
她就算站不住,也用不着这么狼狈的吊在这,真是多此一举。
“站得住,放老子下来。”林清没好气,如此体位,也说不出正常话来。
那方青年听到那小嘴里大放厥词,手一松,让她摔了个狗吃屎。
林清方要发作,只听那边低头作揖道:“事出突然,多有得罪,还望夫人恕罪。“
那人双手抱拳,在将军府学规矩,自然认得那是军礼。
那方才听到杨二的声音:“我儿回来了。”
父子俩根本不给她兴师问罪的空档,好好好。
这句话从杨二嘴里出来就很奇怪,他不是个慈祥的老头,说的有些生硬,还有些别扭,比他儿的脸长得还生硬。
那边同样硬朗的声音愣了半晌才叫了一声“爹。”
“吃饭了么?”
那青年长得好好的,可能有点愣,又愣了一会才回答道:“儿吃过了,方才...方才将军赏宴。”随后又补充了一个“爹。”
没叫过爹似的,得空就叫。
“进来喝口茶吧。”
黑色人参汤?
“是,爹!”
那青年随杨二回了屋。
林清转头对那些狗子说:“我说你们怎么都不叫,光摇尾巴,原来是你们的小主人回来了。”
好没礼貌的父子俩,这个府邸了不得,奴才不像奴才,主子不像主子。
正常人家家里来人了,她这个长期不速之客,自然要识相走人,可在这个地方呆了那么多天,林清早就适应了,她是主子,在这个院子里面,她是老大。
她不走,她要看小狗,她接生的,舍不得离开半步。
转念又苦了小倩,跟着她一块跪了半天,那方果然在揉腿,只是可怜巴巴的,像是有什么心事。
“主子,今日没赴宴,如何是好?要是侯爷和夫人怪罪下来,可是要重罚的。”
小倩目中含泪,望向刚才关上的门。
家宴想来应该还没有结束,这侯爷在侯府赐宴,肯定不能让属下跟他的家小一块吃啊,也不能在侯府饮酒作乐吧,八成是给他几盘菜,吃了就滚,年轻人吃饭快。
为了让小倩安心,她这才舍下小狗,准备去赴宴。
她们一面不急不慢地走着,一面闲聊着,大多都是林清在说,小倩认真应和着。
其实她也想看看那人什么样,又是少年将军,又是她的丈夫,她怎么能不好奇,可是自以为洒脱的林清还是装模作样起来。
“你就放心吧,这侯爷佳丽万千,是不可能多看我一眼的,这样的渣男送我我还不想要呢。”
“其实这家宴不去也没事的,那些女子眼里只有侯爷,哪里有我,而且情敌少一个是一个,那如夫人为什么欺负你,又总让你去露不了面的厨房,不就是看你长得太漂亮么。”
“她们充其量就是等侯爷走了,闲的时候,来找我算账。”
“到时候我一口咬定我去了,她们也没法子。”
“哈?乖乖,这花园party不错。”
当权贵就是好啊,那本来单调朴素没有一点情调的花园,如今灯火连天,莺歌燕舞,靡靡之音不绝于耳。
秋天了还玩泼水呢,两三个女子在嘻嘻哈哈,追逐打闹,又平添了几份热闹。
她们轻纱薄衣,坦胸露背,哪里是她想象中的封建古代?
那些人取媚之处,便是这侯府里的男主角了,在那主角旁边端坐的便是主母,看起来甚是拘谨。
听说她父亲是个好官,前不久才参了女婿一本,贪财好色,横征暴敛,穷奢极恶,是人面兽心的禽兽。
最是个清正头铁,区区六百担官员敢参皇帝发小兼大将军。
皇帝自然没搭理他,搪塞过去了。
谁知道那位不要命的连皇帝一块骂了,大意就是:你也不是什么好东西,上梁不正下梁歪。
本来昏君是要拉出去斩了的,他发小使了民脂民膏,三千金,换来一条命,贬为庶人。
想来侯爷还是不错的。
三千金一点不带含糊,三千金啊!她都不敢换算是多少人民币!就这么轻而易举的拿出来了。
而那位主母之所以能当上主母,也是因为那是少年将军的初恋,十七岁的女孩已经订了婚,跟哥哥出去一次,便被这小子看上,关键是人当年小闺女还是坐在轿子里的,真是个登徒子啊,不过当年名声还没有那么臭,但女孩爹仍然不想嫁,人家都马上要成亲了,可能也害怕这种天生富贵又杀伐疆场的人会视生命如儿戏……那时候他还是二百担芝麻官,按理说,要给人家做妾的,可是少年清纯,说要明媒正娶。
不,是硬要。
这娶回来倒是恩爱几年,生了个二儿一女,大儿八岁,二儿六岁,小女两岁。
她前两天遇到,看了两眼说了两句话,长得可真是金雕玉琢,可爱的要命。
可惜他们对狗不感兴趣。
按理说,这主母至少可母凭子贵,作威作福,不让那些个什么如夫人,果夫人压在上头。
可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