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东欧社会主义实践成败经验教训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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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曲折认识过程中的深刻反思

从苏联宣布成为第一个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国家到今天,社会主义实践的发展已经有了五十余年的历史。这五十年的社会主义实践过程,也是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过程,这个认识过程,大体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完全适合论”和“统一动力论”为代表的,否认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基本倾向占统治地位的阶段(1936年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

这个阶段是从1936年苏联宣布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到20世纪50年代初期斯大林逝世前后。随着社会主义制度在苏联的建立,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出现了社会主义的实践。在新社会内部的矛盾还没有充分暴露,人们的实践经验还很缺乏的条件下,人们企图从和阶级社会,特别是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对比中来把握新社会的特点,揭示新制度的优越性。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思想方法的片面性,斯大林提出了“完全适合论”和“统一动力论”,否认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存在矛盾,以形而上学代替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辩证法,这是这一阶段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基本理论倾向。

在苏联宣布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以前,斯大林承认社会主义过渡时期存在着矛盾、阶级和阶级斗争,他对当时苏联社会矛盾作过一些分析,在1930年他明确使用过“内部矛盾”(指工农之间的矛盾)和“外部矛盾”(指社会主义国家和资本主义国家之间的矛盾)这样的概念。[3]而在1936年,当斯大林作《关于苏联宪法草案》报告宣布苏联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时,他就提出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三个社会集团之间的经济的和政治的矛盾,“在缩小,在消失”[4]。1937年8月,当需要对正在开始的大规模肃反活动作出理论说明时,斯大林提出了著名的“左”的论点:“如果阶级斗争的一端在苏联境内有所行动,那么它的另一端却延伸到包围我们的资产阶级国家的境内去了。”[5]这就是把苏联的社会矛盾都说成是剥削阶级残余进行的反抗和斗争,说成是敌我矛盾。而且把引发矛盾的主要原因归结为外部,归结为资本主义包围,否认了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存在着矛盾。1938年斯大林在《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中,首次指出: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状况完全适合”的论点[6],“完全适合”也就是说它们之间是没有矛盾的。这样,“完全适合”论就随着收载该文的《联共(布)党史简明教程》的普及而广为传播。既然认为社会主义社会是无矛盾的,不是由矛盾推动而前进的,那么在理论上就必须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问题作出新的说明。1939年8月,斯大林在联共(布)第四次代表大会上指出,苏联社会“在道义上和政治上的一致、苏联各族人民的友谊以及苏维埃爱国主义这样一些动力也得到了发展”[7]。这也就是说一致、统一是动力。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动力问题没有其他的论述,这也就可看作斯大林的动力论。斯大林虽然没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专门的、系统的理论论述,但从以上的一些论述中也完全可以看出,他直截了当地否认了社会主义的内在矛盾,他的论点显然是形而上学的。

斯大林的理论给苏联带来了有害的影响,由于斯大林的观点从20世纪30年代以来就一直在苏联占着统治地位,使形而上学代替辩证法,这种占统治地位的形而上学观点就成为苏联僵化的经济和政治体制形成的重要哲学支柱。在实践上,由于否认了社会主义内部人们之间的矛盾,导致以斯大林为代表的苏联党的领导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严重混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犯了一系列肃反扩大化的错误,严重破坏了社会主义的正常民主生活,长期阻滞了这种民主生活的发展进程;在经济上,由于否认了客观存在的矛盾运动,找不到真实的发展动力,形成了严重窒息社会主义经济活力的社会体制,造成了苏联后来社会经济发展的缓慢和停滞。

第二阶段,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初步形成阶段(20世纪50年代中期到20世纪60年代)。

这个阶段是从20世纪50年代中期开始持续到20世纪60年代。第二个认识阶段实际上是自1936年以来,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第一次大规模的论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在争论中开始形成。这个认识阶段是同社会主义国家出现的第一次改革浪潮的历史背景相联系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苏联经受了战火考验,成为世界强国之一。与此同时,战后又涌现出一系列的社会主义国家。这个伟大的历史事实向世界人民证明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然而,当世界历史进入一个新的转折点之后,资本主义各国相继调整了国内政策,对资本主义的体制进行了较为广泛的改革,进入了相对和平的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的时期。社会主义各国经过国家初创之后,也相继进入和平建设阶段。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社会主义各国的国内矛盾开始突出了:(1)斯大林时期所执行的某些过“左”的那些路线和政策造成的后果,开始暴露出来;(2)社会主义各国按照苏联模式所建立的体制开始暴露出其固有的弊病,阻碍了社会主义经济的进步发展;(3)社会主义各国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开始凸显出来了。

除了20世纪40年代末期,南斯拉夫被开除出情报局,走上“工人自治”的独立发展道路外,1956年,苏共召开二十大,开展批判“个人迷信”和肃反扩大化的运动,触发了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要求摆脱苏联控制,冲开苏联模式的所谓民主和改革浪潮。由于波兰、匈牙利本身特殊的国内外矛盾的激化,再加上掌权的领导人错误地估计了形势,混淆了两类不同性质矛盾,以及帝国主义和反社会主义分子挑拨离间和资产阶级思潮的影响,造成了20世纪50年代的波匈事件。波匈流血事件使波匈两党开始思考,尤其是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及时地总结了匈牙利事件的经验教训,开始有目的、有步骤地进行社会主义改革,扩大社会主义经济民主和政治民主,调整国内利益关系和矛盾关系,当然在这一进程中也孕育了资产阶级自由化的“右”倾思潮。20世纪50年代后期,匈牙利改革又连续引起苏联和东欧一些国家的局部性改革;50年代中期、后期的社会主义改革浪潮,进一步促使一些国家的共产党人看到,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存在着矛盾、危机和冲突,必须调整和处理好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否则就会给社会主义带来严重的损失。于是,如何看待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论述,如何正确理解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就成为当时最迫切的马克思主义现实的理论问题之一。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开始肯定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存在矛盾,并逐步提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初步理论,中国共产党人和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思想是这个阶段的最高理论成果。

在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这个重大理论问题上,我们党和毛泽东同志有独创的理论贡献,提出了主要矛盾、基本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理论,并且作了深刻的论证和阐述。1956年9月党的八大决议指出:“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明确了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1956年,在苏共二十大批判斯大林所引起的一场政治风波之后,我党发表了《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和《再论无产阶级专政的历史经验》两篇文章,阐述了我党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认为,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中进行的,社会主义社会存在两种不同性质的矛盾。这是我党第一次公开阐明的有关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关于两类不同性质矛盾的原则性观点。1957年,我国完成了社会主义三大改造,过渡时期的基本任务已经完成,大规模的群众性的阶级斗争基本结束,而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突出出来了。鉴于波匈事件的教训,鉴于国内的新情况,毛泽东同志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注意到斯大林和当时苏联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不正确认识,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以下简称《正处》)的讲话,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它的主要贡献是:(1)把对立统一规律贯彻到对社会主义社会的研究,通过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特殊性的揭示,坚持了矛盾普遍性的原理,阐明了社会主义不是没有矛盾而是充满矛盾,只是这种矛盾和旧社会根本不同,它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得到解决。这也就批判了斯大林等人看到社会主义与阶级社会不同的某些特点,否定社会主义社会存在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坚持了辩证法的宇宙观。(2)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基本矛盾仍然是生产关系和生产力之间、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其特点是它们之间既有基本适应的一面,又有不相适应的一面。(3)提出了两类社会矛盾的学说,认为,敌我矛盾是对抗性的矛盾,人民内部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二者解决的办法是不同的。人民内部矛盾是社会主义国家内部大量存在的矛盾。在这前后,刘少奇同志也对两类矛盾的学说作出一定的贡献,他认为,人民内部矛盾“大量地表现在人民群众同领导者之间的矛盾问题上。更确切地讲,是表现在领导上的官僚主义与人民群众的矛盾这个问题上”[8]。他还认为,人民内部矛盾“还特别表现在分配问题上面”[9]。这样刘少奇同志进一步阐述了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和人民内部矛盾的主要表现领域。(4)在发展动力问题上,指出正是这些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推动着社会主义社会向前发展。(5)关于国内的主要矛盾,明确指出,革命时期的大规模的疾风暴雨式的群众阶级斗争已基本结束,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经由解放生产力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面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中国共产党和毛泽东同志的上述理论,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认识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批判了形而上学观点,扭转了方向,把矛盾问题提到涉及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全局而不是局部,根本而不是枝节的理论问题的高度,并解决了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尽管它还有许多不足,如没有彻底揭示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经济根源和具体表现,没有解决与此相联系的社会主义民主建设问题,也没有涉及原有体制的弊端等问题,但毕竟还是为全面、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奠定了重要的基础。

事情的发展是曲折的。由于理论问题解决得不彻底,由于主观判断上的偏差,由于当时着重从政治思想上来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缺乏从根本的经济原因上来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在“反右”开始后,毛泽东同志开始逐步疏离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正确论断,把阶级斗争看作我国社会主义面临的主要矛盾,后来发展到发动“文化大革命”,提出“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提法。这是对我党和毛泽东同志关于社会主义基本矛盾、主要矛盾、两类不同性质矛盾正确学说的背离。

第三阶段,深入研究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理论的进一步形成阶段(20世纪60年代后期到20世纪80年代)。

第三个阶段大约从20世纪60年代后期持续到20世纪80年代,在这个阶段出现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第二次论争高潮。这个认识阶段是同社会主义国家第二次改革高潮相联系的。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直到80年代,世界上爆发了一系列全球性的重大事件:(1)经过力量的重新组合,社会主义阵营已经不复存在,社会主义各国之间发生了一系列冲突乃至流血事件,如中苏两党公开论战,中苏、中越边界流血事件等;(2)许多社会主义国家内部爆发了一系列社会动乱,如波兰80年代动乱等;(3)社会主义各国逐渐减慢了发展的速度,并且先后出现了各种经济困难,而资本主义世界的一些国家和地区在经济上却有了很快的发展,科技革命蓬勃兴起,日本、西德、亚洲“四小龙”等国家和地区的经济发展尤为显著。这些情况和事件发生的原因和性质虽然并不相同,但都进一步引起人们对社会主义社会发展动力和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思索,提出了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历史课题。理论上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推动了社会主义改革实践的进一步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后半期开始,经过20世纪60—70年代,到20世纪80年代,一系列社会主义国家掀起了改革的浪潮。社会主义各国改革实践表明,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是社会主义改革的重要理论依据,只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才能认识社会主义改革的动因,认清改革的方向、性质和特点,明确改革的范围和内容。正是社会主义的改革浪潮,促使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认识进入了新的阶段。

当然,关于社会主义的改革,一开始就存在两条不同的改革路线的斗争,一是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二是坚持资本主义方向的改革。苏联戈尔巴乔夫、叶利钦主导的资产阶级自由化的改革,把苏联和东欧社会主义引上了一条不归路。这个历史教训是极其深刻而惨痛的。

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错误理论,以及在这个理论指导下发动的“文化大革命”,给中国人民和社会主义事业造成了深重的影响,这个教训从反面说明了正确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极端重要性。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们党彻底清理和纠正了长期存在的“左”倾思想和理论观点,其中也纠正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错误观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指出:“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国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同时《决议》对社会主义时期的阶级斗争进行了新的理论概括,指出在剥削阶级作为阶级被消灭以后,阶级斗争已经不是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但由于国内的因素和国际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然而,我们党和理论界并没有仅仅停留在拨乱反正的工作上,而是从总体上提出了对社会主义再认识问题,进一步发展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在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过程中,人们认识到,过去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同现实社会主义的实践之间存在着矛盾,正是这种认识和实践的矛盾,促使我们党和理论界到社会主义实践中去探讨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规律,深化了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理论认识,有了一些突破和飞跃:(1)充分认识到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基本矛盾运动中的决定性作用,把生产力提到第一位,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深化了对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认识。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把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作为检验一切改革成败的最重要标准。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应当成为我们考虑一切问题的出发点和检验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2)深刻认识到我国多年来形成的过分集中的僵化的社会主义经济政治体制,它严重地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目前我国改革的迫切任务就是在坚持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前提下,改革不适应生产力发展的僵化的经济体制和原有的政治体制,进一步解放生产力,使社会主义真正变得生机盎然、充满活力,从而初步揭示了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和解决矛盾的根本途径。(3)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具体分析我国的国情,从我国生产力的实际状况出发,明确指出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我国目前阶段的主要矛盾,说明我们必须从这个最基本的重要国情和客观实际出发,不能做超越阶段的事情,全面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奠定了重要基础。正是在党的正确路线指引下,我国理论界从实际情况出发,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研究,进一步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的正确认识。

从以上的历史叙述中可以看出,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和发展动力问题,在半个世纪以前,斯大林提出两个基本观点:一是“完全适合论”,这是他看到社会主义同以往的阶级社会不同,消灭了阶级对立,社会主义社会成员之间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就误认为这种“一致”就是没有矛盾。事实上,社会主义不是不存在矛盾,只是和阶级剥削社会的矛盾性质不同,而矛盾性质不同不等于没有矛盾;一是“统一动力论”,他看到,既然在社会主义制度中,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那么矛盾也就不成为动力了,只有一致才是动力。斯大林只看到了人民根本利益的一致,否认了人民在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还存在着矛盾,而正是这种矛盾才是推动社会主义前进的动力。斯大林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形而上学观点流传了整整半个世纪,曾一度影响着社会主义国家的思想阵地,给社会主义的实践带来了不良的影响。半个世纪以来围绕着斯大林提出的论点逐步展开的争论,是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关于唯物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一场大论战。这场论战不仅旷日持久,而且影响极为深远,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前途和命运。在论战中辩证法逐步克服了形而上学,而毛泽东同志的《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是这一转变的标志。随着历史的发展,社会主义的实践者们也逐步突破错误观点的束缚,原则上承认社会主义存在着矛盾,认为矛盾是社会主义的动力和源泉,开始深入探讨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一系列理论问题。近年来,甚至提出社会主义存在着对抗性矛盾,存在着社会危机,必须改革不适应的体制,才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观点。

总之,半个世纪以来,关于社会主义社会矛盾问题,人们经历了一个正确与错误、真理与谬误的反复认识过程。可以说,至今人们尚未完成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全面科学的认识,除了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客观条件给人们造成的局限以外,没有从经济入手,分析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产生的最终根源,也是其中一个最重要的认识上的原因。对社会主义社会矛盾存在的经济根源不展开分析,就无法从总体上深入、完整、正确地把握社会主义社会矛盾的特点和运动规律。因此,现在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任务是:从社会主义经济分析入手,揭示社会主义社会矛盾产生、发展和解决的经济根源,深刻认识社会主义社会利益矛盾,以便全面、科学地表述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具体表现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实事求是地说明社会主义冲突、动乱、危机等社会矛盾激化、对抗现象,清楚地认识到什么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发展动力,怎样通过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改革,采取什么样的社会体制,才能有效地协调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发挥出社会主义固有的动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