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节 土地资源
印尼是东南亚面积最大的国家,也是东南亚最大的群岛国家。陆地面积约为1904556平方千米,海域面积约为3212160平方千米,其中,加里曼丹岛、苏门答腊岛、伊里安岛、苏拉威西岛和爪哇岛为印尼的五大主要岛屿,占其国土面积的92%。印尼境内森林和林地面积约占全国土地面积的67.8%,仅次于亚马孙地区。[1]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印尼全国约有耕地面积8000万公顷,从事农业人口约有4200万人。
一 林地资源
印尼地处热带,终年炎热多雨,雨量充沛,土壤肥沃,为植物的生长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所以森林资源极其丰富。境内森林和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7.8%,在世界上仅次于亚马孙地区。印尼的森林类型以热带雨林为主,其次为次生林、季雨林、沼泽林和海岸林。森林总面积约为1.2亿公顷,其中,天然防护林区约有2330万公顷,保护林区约有3190万公顷,有限生产林区约有2180万公顷,生产林区约有3520万公顷,可转换林区约有8200万公顷(见表I-3-1)。
表I-3-1 2014—2018年印尼林区内外土地覆盖面积

1967年,印尼政府颁布《林业基本法》,开始大规模开发森林资源。20世纪70年代,全国有6540万公顷森林成为伐木特许区,占国土总面积逾30%。逾30%的特许区控制在20家大公司手中,其中外资占有相当大的比重。1972年,木材出口总值在国民经济出口总值中跃居第二位,仅次于石油。20世纪70年代末,政府着手调整林业政策,限制原木出口,发展木材加工业。印尼成功地从原木出口大国转变为胶合板出口大国,包括胶合板、木材、纸浆等在内的林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口贸易均有长足发展。1985年,木制板材协会(APKINDO)成立,负责颁发出口许可证,调控生产商家的竞争。随着林业产业链条的延伸,为了满足对原材料的迫切需要,印尼政府开始实施工业林种植计划,致力于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的尝试与实践。[2]丰富的森林种类为印尼提供了许多优质的名贵木材,如加里曼丹和苏门答腊的铁木、努沙登加拉的檀木、苏拉威西的乌木、爪哇的柚木等。其木材生产、加工和出口已形成成熟的产业链,是世界上重要的林木产品出口国之一,出口的产品包括胶合板、木材、纸浆和木质家具等(见表I-3-2)。
表I-3-2 2000—2018年印尼木材产品产量及演化

二 农用地资源
据统计,2015年印尼农业用地达57万平方千米,占国土面积的31.36%,其中可耕种土地面积为2350万公顷,可耕种土地面积占陆地面积的比例约为13%,人均可耕地面积约为0.09公顷,农业生产较分散,这不利于推行农机规模化使用(见表I-3-3)。目前印尼购买大型、高端的农机设备还有一定的困难,适用的主要是价格低、维护方便、适用性比较强的小型农机,印尼农业机械化程度还处于比较低的阶段。[3]
农业在印尼经济结构中一直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主要的粮食作物以水稻为主,玉米、大豆以及木薯等产值也比较高。印尼是东盟最大的水稻生产国,受益于国家对稻谷产业的重视,水稻种植面积均呈现出增加趋势(见表I-3-4)。
表I-3-3 1999—2015年印尼农业用地及耕地情况

在印尼经济作物中棕榈油、橡胶和可可产量居世界前列。其中橡胶种植面积居世界首位,但产量次于泰国。橡胶种植以小农户种植为主。产区集中在南苏门答腊省、占碑省、廖内省、北苏门答腊省、加里曼丹省和中加里曼丹省。
在过去十多年里,印尼棕榈种植面积和棕榈油产量持续增加,2007年开始超过马来西亚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棕榈油生产国。棕榈以大型种植园为主,主要集中在廖内省、北苏门答腊省、中加里曼丹省、南苏门答腊省和西加里曼丹省。
印尼的可可豆产量居全球第三位,仅次于科特迪瓦和加纳。可可种植面积持续增长,以小农户种植为主,2013年,可可种植面积占种植总面积的96%,可可豆产量占总产量的71%。可可生产公司的数量持续下降,从2000年的219个减至2013年的86个。可可种植主要集中在中苏拉威西省、南苏拉威西省、东南苏拉威西省、西苏拉威西省、西苏门答腊省和亚齐省,合计可可种植面积和可可豆产量分别占种植总面积和总产量的68.8%和67.8%。[4]
表I-3-4 1993—2015年印尼主要农作物种植面积及变化趋势

续表

三 建设用地资源
印尼的土地,尤其是对世袭土地的征用十分复杂,并已经成为外商在印尼投资的主要障碍之一。根据印尼国会于2011年12月批准的第2/2012号土地征用法案(涉及铁路、港口、机场、道路、水坝和隧道等项目),政府会通过给被征地人更合理的补偿来征收土地,从而将土地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该法案本身仅适用于政府项目,但根据公私合作伙伴计划,私营部门的投资者可通过与国有企业合作的方式参与。总统条例的执行仅适用于合法登记且具有法律承认凭证的土地。就土地流转而言,由于印尼实行土地私有制度,外国人或外国公司在印尼不能拥有土地。但是,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可以拥有以下3种受限制的权利:建筑权,允许在土地上建筑并拥有该建筑物30年,并可再延期20年;使用权,允许为特定目的使用土地25年,可以再延期20年;开发权,允许为多种目的开发土地,如农业、渔业和畜牧业等,使用期35年,可再延长25年。[5]
四 印尼土地资源保护与开发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印尼农业至今仍以小农经济为主体,严重地阻碍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农业的劳动生产率、作物单位面积产量都不高,粮食安全仍然是印尼政府面临的最大问题。中印两国在种植业领域具有广泛的合作前景,尽管在农业科技、农业产业投资和农产品贸易方面已经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投资数量和投资金额增加,但是,由于企业间缺乏有效合作,同质化严重,未能形成有效的力量,未来在合作规模和合作层次上仍有很大的提高潜力。印尼作为世界上第三大热带森林国家,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印尼对中国的出口产品仍以资源型为主,主要出口产品为胶合板、木材及其制品、纸浆、橡胶等。中印两国的贸易结构存在互补性,未来双方应积极采取贸易便利化措施,降低双边贸易成本,提高贸易效率,加深双边经贸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