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构中的莒文化: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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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篇 莒文化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作为地域文化的莒文化

第一节 何谓“地域文化”

一 人类学视野下的“地域文化”

研究“莒文化”,首先要理解“地域文化”。不过,由于“文化”(culture)这一概念始终处在动态的生长过程中,是文化理论界反复探讨的话题,这自然给我们判定作为文化具体表现的地域文化增加了难度。根据阿尔弗雷德·克虏伯(Alfred Kroeber)和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在《文化:对于观念与定义的评论》(Culture:A Critical Review of Concepts and Definitions)一书中的统计,西方社会科学家自1871年到1951年间,提出的“文化”定义共164种。[1]那么,由此推定出的地域文化的定义又会有多少种呢?

早在19世纪末,爱德华·泰勒(Edward Tylor)便提出了“文化”的经典定义,“文化是一个复杂的总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人类在社会里所得的一切能力和习惯”[2],明确将“文化”列为人类学的研究客体。不过,古典进化论的观点关心的是全人类文化的总体发展,很少论及某一具体文化的内部组织和运作,区域性和民族性等方面的内容亦不在考虑范围内。但是,仅仅关注文化在时间上的演变是不可取的,文化在地理空间中也在发生移动、接触、冲突和借用。按照文化特质的地理分布,弗里茨·格雷布纳(Fritz Graebner)发展了“文化圈”(cultural circle)的概念,不同文化圈相互交错,由此形成“文化层”,若干文化层彼此组合和迁徙,便形成了文化的历史,由此可鉴别出文化之间的亲缘关系,以此将全球的文化类型进行划分和统合。[3]显而易见,早期的文化研究是与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政治实践相伴而生的。然而,文化并不是某一要素决定的,弗朗茨·博厄斯(Franz Boas)学派引领了该概念的范式转向,即强调文化的多样性并且将其视为习得性行为的背景因素,而且各民族或地区的文化价值平等,并无高低贵贱之分;[4]阿尔弗雷德·克虏伯(Alfred Kroeber)则声称,文化是浮于生物学、心理学和个体范畴的超有机体(superorganic)。[5]

当“文化”被赋予时间和空间的意义时,这一抽象的概念就会转化为更加确切的“地域文化”。以上种种学派观点都表明,人类学从不同视角给予“区域文化”以观照。[6]这是文化研究的进步,但是,这些关于地域文化的规定无疑带有明显的进化论和决定论的局限性,为克服这些缺陷,历史文化学派强调用地理的方法,将一个部落或社群的文化列为人类学研究文化的单位,即“文化区”;换言之,文化由“文化特质”组成,相互关联形成“文化丛”,进而构成“文化类型”。[7]以此为契机,区域性的“文化与人格”研究应运而生,露丝·本尼迪克特(Ruth Benedict)认为,文化是人们习得行为及行为结果的总体形貌,处在同一文化环境中的社会成员取向一种同样的个性,形成所谓的“群体个性”和“民族性格”;文化模式作为一种文化个性,成为地域文化最显著的外部性格。[8]康拉德·阿伦斯伯格(Conrad Arensberg)重拾“文化区域”(culture areas)的概念,认为文化区域是一个区域所特有的生态关系、生存制度、聚落模式和社会互动的复合体,并且认为文化区域本身具有完全开放的特性,且处在流动状态之中。可见,人类学为西方区域文化研究提供了一种理论程式,不过这种方法更多地应用于特定历史社会背景下的项目性研究,例如:克虏伯首创文化区域法,用来甄选北美地区具有民族学特质的区域;[9]本尼迪克特对日本国民性的研究,用来预测他们在“二战”时及战后会采取怎样的行动;[10]朱利安·斯图尔德(Julian Steward)的区域研究计划在于获取与美国国家利益有战略牵连的新兴国家知识等。[11]

二 “地域文化”的基本要素

在中国,与“区域”这一颇具行政色彩的词汇不同,“地域”作为一个地理空间概念,被赋予了更多人文因素和历史文化传统。[12]“地域”是一个历史的和人们心理意识中所认同而约定俗成的空间区域,只是由于历史变迁,其边界范围已较为模糊;“地域文化”(rigional culture)便可视为生活在特定的地理和人文环境中的人类群体在长期社会实践中创造的物质和精神生产的总和,[13]比如宗教信仰、民俗传统、社会组织、文学艺术、经济体系等。“地域文化”包括三个重要因素:

第一,地域性。为人们所创造、感知并认同的文化现象附着在特定的地域之上,这是人们从古至今沿袭或俗称的区域,只是在历史变迁中,边界变化、景物易貌、人口迁徙等都是寻常,因此所谓地域只是一个大致的地区概念。后来,这一模糊的观念转化为人们对文化界分的标志,成为一个特定的文化范畴。不同地区的文化现象,反映着多样地域中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显示出各地域文化系统的差异性。

第二,人文性。地域文化的生产和发展都是由生活在当地的人来实现的,由此人类与其自然和社会环境形成一种相互依存的持久适应性体系,进而构成一种独特的文化生态与连接,由此引发人们的理解力和想象力。作为人们从地域社会生活中创造并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文化类型,地域文化是支撑其区域人们生存和发展重要的精神力量。[14]

第三,历时性。地域文化并不是独立发生、脉络清晰的封闭性实体,简单地将地域视作一个自然的实体并将各项论述置于这一框架中无疑是一个陷阱,建构主义者始终对所谓铁板一块的过去心存疑虑。从历时性的逻辑看,地域文化的观念是多层次的动态观念,这种观念隐含着一个复杂的历史建构过程。不同区域的人们经历着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的历史阶段塑造了不同的“历史观”。是以,地域文化的观念在每个历史阶段发生变动,或增减,或改变原有的内容,不断重新被形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