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 学术史回顾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慈善事业,在我国源远流长。关于慈善事业的研究,据学者王卫平研究,尽管民国时期即有论文问世,但显得零星分散。比较有影响的有:邓云特的《中国救荒史》[2],此书共分三编,第一编历代灾荒史实之分析;第二编历代救荒思想之发展;第三编历代救荒政策之实施。此书是我国学术史上第一部较为完整、系统、科学地研究中国历代灾荒的著作,书中很多章节涉及慈善救济。柯象峰的《社会救济》[3]探讨了对老年、儿童、乞丐、难民等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慈善救济。王龙章的《中国历代灾况与振济政策》[4]对中国的救济事业与赈济政策作了论述。新中国成立后,“作为‘中间层’的慈善组织因缺乏必要的资源、空间和合法性而无立锥之地。与新政权的成立相伴随的是新的意识形态的确立,新政权又用自己的社会主义价值观对当时存在的民间组织进行判断和选择,不少中国人创办的民间组织被认为是‘封建主义的’,外国教会办的慈善事业是‘侵略工具’、‘伪善’”。[5]慈善团体失去了存在的政治、思想、经济及社会因素,民间慈善事业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而逐渐消退。研究慈善被认为是歌颂资本主义,否定社会主义,被打上了政治标签的烙印,这些原因使得慈善研究成为研究者们避而不谈的学术领域。直到20世纪90年代,慈善事业的研究才真正受到关注,并表现出快速发展态势,掀起了慈善事业史研究的新高潮,其广度和深度较以前均有所超越,出现了不少研究成果,与之相关的学术活动也增多。[6]在中国大陆,慈善研究者们发表了系列论文,较早研究慈善的学者王卫平先后发表了大量的成果,被誉为“大陆研究明清慈善史最富有成果的学者”。[7]他的《论中国古代慈善事业的思想基础》[8]一文,探讨了古代构成中国慈善事业思想的基础,即:西周以来的民本主义思想;儒家仁义学说;佛教的慈悲观念与善恶报应说及民间善书所反映的道教思想。正是由于上述诸方面的合力,加上社会因素的作用,推动了中国古代慈善事业不断趋向兴盛。继之,他写了一篇《论中国传统慈善事业的近代转型》[9]指出中国古代慈善事业在晚清发生了显著的变化,伴随着西学东渐的浪潮,“教养兼施”的慈善理念开始转型,教养结合的慈善机构渐趋增多,中国的慈善事业开始向近代转型。周秋光教授与徐美辉的论文《论近代慈善思想的形成与发展》[10]指出近代慈善思想是由于“中国原有的慈善思想受外力的冲击和影响,由传统向近代嬗变,最终形成了顺应时代要求具有崭新内涵的慈善思想……中国人的慈善福利观也呈现出古今贯通,中西汇聚的特点,并影响和促使了慈善事业向近代化与制度化的方向迈进”。蔡勤禹的《民国慈善团体述论》[11]论述了民国时期中国慈善团体在各个阶段的发展情况,指出民国慈善社团的发展,大致经历了战前、战时和战后三个阶段。这期间国内情势、区域人文环境、国家政策的制约等是影响慈善社团的主要因素。作者进一步对社团结构及其与政府间的互动关系做了简要分析,使人们对社团在民国时期的发展有了一定的认识。龚汝富的论文《民国时期监督慈善团体立法及其启示》则从法律的角度着手对社团发展进行研究,指出民国时期“本着扶持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民国时期南京政府先后制定了《监督慈善团体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监督慈善团体以保障慈善事业健康发展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12]该文对该时期的团体立法给予了肯定。毕素华的《民国时期赈济慈善业运作机制述论》指出:“民国时期的赈济慈善业不仅有较为完善的管理机构及社会慈善组织,而且有较为完备的成文法规和组织制度;在实际运作上,在救灾赈灾、战争赈务、安老、育幼、抚孤、助残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此外,民国政府在指导思想上打破赈济的观念,注意将赈灾与生产创业结合起来,这些都体现了民国时期赈济慈善业的新特点。”对慈善经费来源的考察,历来是学者们所关注的对象,肖庆华的《浅析清末民初民间慈善事业经费的来源》一文,指出:“清末民初慈善经费来源有官款和社会捐助两大类。社会捐助又有像移助靡费、义卖、义演、发行彩票、购买股票等新的募捐方式……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慈善事业的需要,中国民间的慈善机构还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丰富了募款的渠道,并且通过筹集慈善经费,也宣传了慈善理念,加强了同社会各界的沟通。”[13]由此可以看出民国时期的慈善资金来源渠道具有广泛的社会性,募款渠道多样化明显。这些研究者就慈善的思想来源、慈善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及其近代化的演变历程等方面进行了多视角的考察,他们把慈善事业的研究步步推向高潮。
国外关于慈善事业的研究,日本学者走在了前列,著名学者曾我部静雄、星斌夫等人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尤其是著名学者夫马进对中国明清时期慈善事业的研究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从20世纪80年代,夫马进就开始关注中国明清时期的慈善事业,并且先后发表了十多篇研究论文。1997年,夫马进在其发表的论文基础上,将相关研究汇集成其大作《中国善会善堂史研究》[14],此书引起了学界广泛的关注。该书借鉴德国思想家哈贝马斯“市民的公共性”即公共领域的概念对中国明清以来善会善堂的历史、演变、分布、经营实态、在城市近代化中的作用以及慈善事业发展中所体现的国家与社会关系等众多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并从中折射出地方自治萌芽问题和中国早期社会福利史问题,堪称研究中国慈善组织的一部力作。该书充分利用了各地方志以及文集、日记、报刊等史料,并且还充分利用了遗存下来的碑刻、善书、征信录等罕见史料,深入实地进行考察,因而获得了一些原创性的真知灼见,体现了作者扎实的史学功底。该书注重研究中将宏观和微观相结合,注重理论的探讨,使人们对慈善组织的组成、运营、管理的各个细节有了一个清楚的认识。星斌夫的《中国社会福利史》[15]也对明清的慈善救济做了相当深入的研究。此外,日本学者小浜正子的《近代上海的公共性与国家》[16]一书以“社团”为中心,以上海城市为舞台,对中国近代地区社会的结构及公共性的特点,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做了考察。书中对帝政后期中国的民间慈善事业,民国时期上海的慈善团体与慈善事业,救火会等慈善组织也进行了研究。此外,法国学者魏丕信的著作《18世纪的中国官僚制度与荒政》[17],通过对直隶地区灾荒救助的研究,探讨了“国家的救荒制度及其成效,并延及官僚制度与管理、国家财政、地方社会、粮食安全、商业与市场、乡村经济与社会,等等”[18]。作者认为18世纪国家具有积极精神,在管理经济方面具有高度的组织能力、权威性和效率性。
台湾学者梁其姿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致力于明清传统慈善事业的研究。以1984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十七、十八世纪长江下游之育婴堂》为标志,梁其姿开始了对明清慈善事业的探索历程,最终成果体现为《施善与教化——明清的慈善组织》一书。此书主要使用了方志史料,还利用了大量的文集、官箴、其他官书等资料,使得各种资料相互弥补了各自的不足,从而相得益彰。梁书主要讨论了明清的慈善组织,作者利用了两千多种地方志对整个清代的慈善组织做了一个统计,说明了明清慈善组织的渊源,描述了它们的组织形态、主要活动,并探索了明清慈善组织与明清社会经济及思想发展的关系,她认为明清慈善组织不是一个简单的社会现象,其中渗透了复杂而具体的文化因素。书中还透过民间慈善组织发展的历史,看社会经济改变与价值改变的关系,作者认为“善会从出现的明末开始,一直到19世纪中期,慈善组织不但在组织形态上有长足的发展,在意识形态上也有明显的改变”。[19]作者通过其研究也说明由于中国的慈善传统与近代西方国家迥然不同,中国的传统不可能产生以西方传统为基础的福利国家。总之,梁其姿的这部力作在研究善会善堂等慈善事业史上堪称扛鼎之作。学者何汉威的《光绪初年(1876—1879)华北的大旱灾》[20]主要依据实录、政书、地方志、督抚奏议及《申报》、《万国公报》,旁考近代学人研究成果,对旱灾发生背景、破坏性、被灾省份及中央政府赈济措施、成效及灾荒影响分专章作了深入的论述。它是研究与探讨灾荒救济的一部重要力作。
作为重要救灾机构的红十字会,其研究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周秋光教授指出,中国红十字会在大陆的研究起步较晚,过去由于受“左”的思潮影响,把慈善救助看作是“伪善”与“沽名钓誉”,研究它有为帝国主义“文化侵略”政策服务、为剥削阶级歌功颂德之嫌,故而成为禁区,新中国成立后40多年无人问津。20世纪90年代,红十字会的研究开始,21世纪初期的红十字会研究出现了一个小高潮。这里面出现了开创性的成果,孙柏秋、池子华、杨国堂等著的《百年红十字》[21]一书就是一部系统研究红十字会百年史的著作,它弥补了相关研究的不足,并且对拓展史学研究,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2008年周秋光教授以专著形式出版的《红十字会在中国(1904—1927)》是其2002年立项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世纪初期的中国红十字会研究”的最终成果,该专著采用专题研究的范式。其研究范围以晚清与民国北京政府两个时段分为上下两篇,该书对“20世纪初这个特定的社会急剧变迁的历史时期进行考察,充分挖掘各种文献档案资料与民间收藏,在对史料进行辨伪求真的基础上,以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采用社会学、文化学、比较史学的方法,进行科学的、多层次的透视与研究”。[22]周教授阐明了自己的三个观点,即:慈善事业是一种社会动力,是调节社会不可缺少的一种手段;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国社会最大和最有影响的慈善团体,它在20世纪初期的中国社会变迁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社会公益事业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中国红十字会的发展体现了中西慈善文化的融合,并推动中国的慈善事业从传统走向近代化。台湾学者张建俅在其博士论文基础上于2007年修改出版了《中国红十字会初期发展之研究》,该书通过分析“中国红十字会的结构、性质、地位、组织、人事和经费、主要工作内容及其贡献以及政府管理中国红十字会的法令与政策的变迁等议题,探究国家对该会与国家的互动关系,以及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本身角色、地位的变化”。[23]
2000年周秋光教授先后在《近代史研究》第3期和第6期上发表了两篇篇幅较大的研究红十字会的专题论文,这应该是大陆在这方面最早的研究文章。《晚清时期的中国红十字会论述》,可以说是21世纪中国红十字会研究的开山之作。继之,张建俅、池子华、朱浒、杨念群、靳环宇等一批专家学者的著作相继问世。对红十字会的研究,据杨红星、池子华两位研究者统计,截至2008年,相关研究的论文已达50余篇,专著多部。2009年,苏州大学联合国内外多家红十字会机构在苏州共同举办了“红十字会运动与慈善文化”研讨会。议题涉及红十字会的追根溯源、红十字会事业的当代发展、红十字会运动的理论思考、慈善事业的历史进程以及国外红十字会的历史与现状。关于这次会议的重要价值,周秋光教授认为:“这是一次在中国境内首次召开的以红十字会运动与慈善文化为主题的国际学术研讨会,其意义和价值不言而喻,必将载入学术发展史册。”[24]杨红星与池子华教授在其论文《近年来红十字会运动研究综述》中对学术界存在争论的几个焦点问题,诸如起源问题、成立时间问题、国际红十字会承认的时间问题,以及红十字会的活动,诸如战争救护、灾害赈济、人物研究、经费问题、国家交往等方面梳理了研究者的观点。同时认为对红十字会应研究其存在的不足之处,号召学界对红十字会要进一步拓展与深化、加强近代部分的研究、加强整体研究和局部研究的结合、注重史料的挖掘、呼唤跨学科研究以及进行比较研究。专门致力于红十字会研究的著名学者池子华,对红十字会的研究著述丰富,《抗战初期中国红十字会的战事救护》历数了抗战初期(1931年9月—1937年7月)红十字会在淞沪会战、长城抗战、绥远战役中进行救护的佳绩,指出这是红十字会全面抗战救护前的预演。通过战事救护的锻炼,提升了红十字会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指出红十字会自身存在的不足,需要不断自我完善。[25]
自20世纪末中国慈善史开始得到学术界的关注以来,区域慈善史的研究也逐渐得到了重视,它与全国慈善史研究互为补充,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作为区域性的天津社会史研究,近些年来也成为国内外学者极为关注的一个热点。因为天津作为近代中国较早开埠通商的口岸,其政治、经济深受西方影响,在中国较早迈出了现代化转型的步伐。由于特殊的地理环境和政治因素,天津在近代又成为中国人民开展各种运动的一个中心,无论在对内反封建压迫还是在对外反侵略的斗争中,天津都是极为活跃的城市之一。在近代天津人民反封建反侵略的过程中,诞生了近代天津的多种社团,它们在政治、经济、文化领域异常活跃。这些社团在天津现代化发展中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笔者认为这应该是天津社团史研究引起历史学界热切关注的一个重要原因。这其中尤其是近代天津的慈善活动研究引起了部分学者的关注。作为近代天津较早成立且影响深远的社团——商会,学者们除了从商会自身的性质进行研究之外,有些学者更多地关注了它的慈善活动,从商会慈善救助的社会功能展开了探讨。《近代天津商会》一书是学者宋美云在长期整理天津商会档案资料的基础上,以其特有的视角,经悉心研究所取得的重要成果。这是迄今为止第一部关于北方商会史的区域性研究专著。[26]在《开埠通商与近代天津商人》一书中“作者另辟蹊径,撇开前人多从宏观、微观或个案解读天津城市史的路径与理念,而创造性地以‘中观’的研究方法,从整体上论述近代天津商人群体与天津城市在近代化的过程中互动发展的历史轨迹,深入探讨新式商人群体的组织结构的更新,及其在天津近代化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和贡献,进而得出天津资本主义新式商人群体是天津早期近代化的主要力量的明确结论”。[27]以上著作都以较小的篇幅涉及天津商会的慈善活动。论文如庞玉洁的《商会与清末民初天津城市社会生活的进步》[《城市史研究》2004年第22辑],任云兰的《民国灾荒与战乱期间天津城市的社会救助(1912—1936年)》[《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2期]、《论华北灾荒期间天津商会的赈灾活动(1903—1936)——兼论近代慈善救济事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史学月刊》2006年第4期),《天津商会与清末民初天津城市社会生活》[28],论述了天津商会作为近代在天津建立的一个经济性的民间社团组织,通过各种途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了各种革除社会薄风陋习、改善城市环境及维护社会秩序的活动,从而说明了天津商会在天津现代化历史进程中的积极作用。
这一时期慈善社团也引起了学者们极大的兴趣与关注。在研究近代天津慈善救济方面,天津社会科学院任云兰研究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近年来她发表了一系列的论文,主要有:《民国灾荒与战乱期间天津城市的社会救助(1912—1936年)》(《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5年第2期)、《近代城市贫民阶层及其救济探析——以天津为例》(《史林》2006年第2期)、《弱势群体的社会救助——历史与现实的反思》(《南方论丛》2006年第2期)、《近代华北自然灾害期间京津慈善机构对妇女儿童的社会救助》(《天津社会科学》2006年第5期)、《传教士与中国救济理念的近代化》(《理论与现代化》2007年第2期)、《近代天津基督教青年会的社会救济活动述论》(《南方论丛》2007年第3期)、《近代华北自然灾害与妇女儿童的生存状况》(《晋阳学刊》2007年第3期)、《近代天津的社会救济事业探略》[《历史教学》(高教版)2007年第4期]、《西方慈善救济思想在近代中国的传播与影响分析》[《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近代天津会馆与同乡组织及其慈善公益活动》(《南方论丛》2008年第2期)、《地方精英与慈善事业:近代天津的个案研究》(《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08年)、《城市慈善救济组织的空间分布探微——近代天津的个案分析》[《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3期]、《近代慈善救济事业的社会功能探讨》(《理论与现代化》2008年第5期)、《天津近代同乡慈善组织的投资理财》(《理论界》2008年第10期)、《从天津长芦育婴堂的变迁看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与现代化》2009年第5期)、《近代天津慈善组织的兴盛原因探析》[《社会工作上半月》(实务)2009年第9期]、《近代天津官办救济事业探析》(《历史档案》2009年第3期)、《近代城市慈善组织运作机制探析——以天津市慈善组织为例》[《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其《近代慈善救济事业的社会功能探讨》一文,把近代慈善事业的社会功能归结为三点,即慈善救济的社会功能、慈善救济的教化功能、慈善救济的社会控制功能,并指出中国近代的慈善救济事业在养育和教化弱势群体、改善民生、实施社会控制中发挥了一定的社会功能。[29]《近代城市贫民阶层及其救济探析——以天津为例》分析了城市贫民阶层的内涵及其构成,国家与社会对贫民阶层的社会救助,并指出这种救助是因为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各个阶层和各个群体间存着鸿沟和对立,而且这种不和谐成为社会动荡的根源,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慈善团体于是应运而生,她指出了慈善团体产生的主要原因。在对近代天津慈善事业的研究过程中由于任云兰深受西方研究者关于市民社会、公共领域和社会国家关系理论、年鉴学派、新社会史学“从下往上看”的研究视角及其对普通人和下层社会的关注理论的影响,她以这些理论为指导进行了大胆的探索与创新。2007年任云兰专著《近代天津的慈善与社会救济》由天津人民出版社出版。该书是“天津通史专题研究丛书”系列的一部力作,该书共分九个部分,从思想渊源、慈善救济产生的背景、灾荒赈济、官方救济事业、民间慈善事业及各个社团或组织的慈善救济等方面,多角度多层次地探讨了近代天津的慈善和社会救济事业。该书也是关于近代天津慈善救济研究的第一本专著,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闫元兴的论文《民初慈善事业与慈善团体探析——以天津南善堂和八善堂为例》对南善堂的主要慈善活动如恤嫠、赈济文贫及其经费来源做了简要介绍,由于战争因素的影响,南善堂接济合并了崇善东社、北善堂等而成立了八善堂,作者又简要探究了八善堂存在期间的慈善活动。作者指出“尽管八善堂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端,却已具备现代慈善组织的雏形,以后中国的大多数慈善组织仍沿着这种模式发展”。[30]这可以说是对天津善堂发展的充分肯定。
近代以来,天津慈善事业在全国产生了重要影响,但从目前与慈善相关的研究成果来看,无论中国大陆还是“海外及港澳台在内的有关中国慈善史研究成果,几乎把重点集中在慈善资源丰富和‘素有善风’的江南地区或某些全国性的慈善组织上,以致在地域分布上形成畸轻畸重的不平衡局面”。[31]对于整个近代天津的慈善事业来说,除了任云兰研究员在这个方面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外,其他学者很少涉及此领域。可见,关于天津慈善的研究还没有引起学界的足够重视。
天津社团的研究,除了商会研究取得重大突破外,对天津其他社团研究的专著或著作较少,这应该与研究者对天津各个时期社团的历史档案资料挖掘不够深入有关。此外,档案资料的缺失也给研究天津社团造成了极大的困难。尽管档案资料没有充分的整理,但民国时期天津的各类报纸杂志也为研究地方社团提供了宝贵的资料,例如天津的《大公报》、《益世报》等近代报刊,通过对这些资料的挖掘,社团的研究还是大有可为的。
总之,国内对慈善社团的研究已经深入,突破了专业领域和地域的界限,已取得的成果为后来研究者提供了很好的借鉴,推动了他们的研究速度,开阔了他们的研究视角。天津史的研究尽管成果丰硕,但随着资料的挖掘,对天津史的研究会更加深入。作为近代社会结构重要组成部分的慈善社团,却还未得到充分的挖掘,这是天津史研究的一个薄弱环节,本书选题也是基于这一研究空缺,在借鉴前面专家学者研究的基础上试图通过对散布在众多史料中有关天津慈善社会团体的论述来进行加工整理,使慈善社团在天津史研究中凸显出来。追寻近代慈善社团在天津的发展演变过程,探求其发展轨迹。拨开历史的雾霭,发现近代天津慈善社团在天津城市的变迁中,在近代天津人民的生活中所起的作用。本书立足于民国时期天津特别市,对城市慈善社团活动进行研究,同时涉及天津市下属县的慈善赈济活动,研究慈善团体的活动如何成为近代天津人民推动天津城市以及天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发展的一股重要力量。基于这一点来说,研究天津慈善社团对不断复原天津历史整体性、多样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概念界定
首先,关于社团的定义。社团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它虽然形成较早,但目前并没有一个固定的说法,它是一个广义的、历史性的概念。社团作为社会组织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社会史的研究紧密联系。社团的研究往往散见于众多社会史研究的著作中。国内外就社团的解释主要有以下几种:“‘社团’即社会团体,是一个广义的、历史性的概念。一般说来社会学所指的社团包括了一切社会组织,诸如家族、村社、同乡会等血缘地缘关系形成的自然群体,企业、学校、医院、政府等不同事业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群体以及有共同目的、组织章程的各种实业性、文化性和政治性的团体。”[32]《中国大百科全书》中给社团的定义是:社团(mass organizations)指“有某些共同特征的人相聚而成的互益组织。中国社团一般具有非营利性和民间化两种基本组织特征。社团可依其民间性程度分为官办、民办、半官办三类。社团的结成基于两方面的社会需要,一是基于成员的需要,执行为成员谋利益的服务职能;二是基于政府的需要,履行服从国家利益的管理职能。其社会功能包括参与社会公益活动。”[33]国外如法国1901年颁布的《7月1日结社法》,在其第一编第一条这样规定:“社团是两个或若干个人为一项非营利性的目标,而无限期联合其知识或活动的合约。至于其效力,适用契约和债权法的一般原则。”[34]而国务院1998年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社会团体,是指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综上所述的几种观点可知社团在时空上有很大的不同。本书所研究的社团主要采用了学者乔志强的观点,即“社团是指由一部分有着共同目的、共同关系、共同地位和共同行为的人组织的团体”。[35]它具有以下特征:“有该团体内部成员所一致认同的明确的宗旨或目标,其所从事的活动应该具有一定的社会性。其次,有全体成员共同认定和遵守的付诸文字的规章。规章具体规定写明该团体的宗旨和活动内容,规定成员的权利、义务等。加入该团体的人必须符合其所拟定的成员资格规定,并且需要履行一套组织程序。社团内部一般设有不同层次的办事机构,分工明确,职权分明,相互协调整个团体的活动,使之达到一体化并发挥整体功能。”[36]但是,民国时期,由于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为了救济贫困人群,一些临时性质的社团也应运而生,它们只要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认可即可运行,这主要是表现为以政府为主组织的临时性的慈善社团。
其次,关于慈善社团的定义。较早研究成都慈善团体的谭绿英认为,慈善是对贫弱鳏寡孤独残疾无力自救之人和天灾人祸导致的灾民、难民的救助,以及个人或团体纯粹为维护传统道德或团体为维护传统道德价值观或者缘于因果报应、积德等观念而进行的一些活动,如修桥补路、惜字等。[37]而著名学者罗伯特·佩滕将慈善定义为:为公众谋利益的志愿行为。《中国大百科全书》对慈善事业的释义为:“私人或社会团体基于慈悲、同情、救助等观念,为灾民、贫民及其他生活困难者举办的施舍、救助活动的统称。其活动对象、范围、标准和项目,由施善者确定。慈善事业常常采用一定的组织机构来进行,从事慈善事业的社会团体和工作机构统称为慈善团体,如1949年以前中国民间举办的各种慈善堂(如育婴、养老、恤孤、习艺、施医、施药、赠棺、赈灾等组织),国外的慈善学校、救济院、慈善姊妹会,以及现代的各种福利院、国际SOS儿童村、各种志愿者服务队等。”[38]研究慈善的学者蔡勤禹认为慈善团体是民间团体或个人出于“利他”动机而设立的扶危济困组织。中国慈善团体大致于明末清初兴起于江南地区,发展到清末已是善会风行,善堂林立。清代善会,名色繁多,或由地方官绅创办,或由民间集资合办,或由同业捐办,均为民间慈善事业的组成部分。[39]1929年国民政府制定的《监督慈善团体法》称慈善团体为济贫救灾养老恤孤及其他救恤事业为目的的团体。综合上述几种观点,笔者认为慈善社团就是对社会上贫穷(包括鳏寡孤独废疾)实施救济,对社会灾害(包括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予以实施积极救助的包括政府的、民间的社会组织。另外,某些团体,如不缠足会、天足会等由社会上思想进步人士为改变落后的风俗,积极宣扬放足而减轻女子痛苦而组织的社会改良社团也应算作慈善社团。
再次,关于本书时间段的划分。依照天津慈善社团发展的时间顺序,本书将明末到民国划分为五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明末到晚清(1639—1911),大致以天津善堂的出现为起始点,并把该阶段出现的社团归为传统社团。第二个阶段:民国初期(1912—1927)。[40]第三阶段:民国前中期(1928—1937)。该阶段国民政府统治天津并对天津进行了有效的管辖。第四阶段:民国中后期(1937—1945)。日本占领天津到日本投降。第五阶段:民国后期(1945—1949)。日本投降后,从国民党接管天津到国民党放弃对天津的管辖。
最后,关于天津的地域。1404年,明朝政府在直沽设卫,赐名天津,永乐二年到四年,这里又先后建立了天津左卫和天津右卫,天津成为三卫的军事要地,畿辅重镇。清顺治九年(1652)将天津三卫合并为天津卫。清雍正三年(1725)改天津卫为天津州,六年后又升州为府,下辖天津、静海、青县、沧州、南皮、盐山、庆云6县1州,成为畿辅首邑。1912年民国建制废除州、府。天津改为天津县。1928年天津及其近郊设置为天津特别市。1930年6月天津特别市又改为天津市,10月又改为直辖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