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天津慈善社团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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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天津传统慈善社团状况

一 天津慈善兴起的原因

慈善事业的兴起,在我国具有深厚的历史渊源。在商代建立以前,商汤在其统治境内即实行“夷境而积粟,饥者食之,寒者衣之,不资者振之”的政策。商汤的赈恤饥寒的措施,大概可视为中国慈善事业的滥觞。[37]《周礼》一书也有“以保息六养众民”的记载。为了稳定社会,救助贫苦无依者,历代都有各种慈善事业的创办。

春秋时期,儒家提出了“仁爱”的思想。孔子以“爱人”来解释“仁”,并提出了“仁者爱人”的学说。为了实现“仁”,人们必须惩恶扬善,心怀慈悲。孟子发展了“仁”的思想,指出了恻隐之心等四种善端是引导人们扬善抑恶的力量之源。善应成为人们日常生活的一个做事准则。

“慈善”一词是佛教传入中国后才使用的。佛教于西汉末年传入中国,它宣扬修善功德观、因果业报说、慈悲观念三个方面。慈悲精神贯穿了佛教的全部教义,成为佛教投身慈善事业的理论基础。中国佛教的著作,大多以慈悲为出发点,用慈善为指导思想,规劝世人重视慈善事业。[38]

作为土生土长的道教,也宣传恶报,要人们向善。因果报应思想在我国从古至今都有着很深的影响。据黄永昌研究:“《易传》中就有‘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的说法,道家继承与发扬了这一思想。东汉道教产生时,其理论著作《太平经》就提出了‘乐生、好善’的教义,还提出了‘承负说’,宣扬善恶相承负,现世的福是先人行为的结果,又会影响子孙后代。传统的儒家、道家和佛家文化中均体现了丰富的慈善思想,并成为中国慈善思想的三大来源,共同推动着慈善事业的发展。儒、释、道等不同的思想,到唐宋后逐步实现了三教合一。晚明以后,儒、佛、道思想日趋平民化。”[39]在长期的冲突与融合后,三教之间特别是慈善思想已经相互渗透。

为了配合儒、释、道等理论的宣传,民间还出现了宣扬伦理道德、劝人为善的善书。早期的善书,只是一些简单而零碎的宗教道德观念。善书包含了儒、释、道三教的内容,但是主要以道教思想为主。由于善书劝人们遵守伦理道德,行善积福,有利于社会的稳定,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统治,因此得到了统治者的重视与大力扶持。善书在民间广泛流传,几乎达到了家喻户晓的程度,宋代著名的善书有《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关圣帝君觉世真经》,这三部书并称为“善书三圣经”。慈善救济为统治者所认可,成为他们治理国家的一项惠民政策。宋代以后更成为国家的一项制度而固定下来。

总之,由于传统的儒、释、道及其与之相应的善书的宣传适合了历代统治者统治的需要,他们给予了大力扶持,这使得慈善思想在民间广为流传,共同构成了强烈的社会舆论背景,推动着慈善事业的发展。

上述慈善思想的来源是促进全国各地慈善活动蓬勃兴起的一个重要根源。但天津慈善思想的兴起更有众多的地方因素。首先,外地来津做官的官员们的提倡。天津自从建卫后,由于它特殊的地理位置,处于河运、漕运的重要枢纽地位,政府开始更加关注对此地的建设。由卫而州而府,区划不断变大,庞大的官僚机构开始形成。历代天津的最高长官,他们主要从南方及其他一些发达地区而来,如长江流域的江西、江苏、安徽及陕西、河南等要地,这些地区不仅经济发达,而且历史文化比较悠久,慈善事业在这些地方已经成功地开办起来。来天津上任的官员,为了维护天津社会的稳定,把其所在地方的一些管理社会的制度及措施带了过来,慈善思想就是其中之一。儒家思想作为历代统治阶级治国安邦的正统思想,深深地影响着历朝历代的知识分子。在古代学而优则仕,那些读书人,一旦做了官,就很重视儒家思想在治国安邦中的重要作用。他们提倡儒家“仁爱”的思想,对贫苦人实行慈善救济成为他们施政的一项重要实践。其次,佛教、道教在天津建立了众多的寺庙与道观,并在天津形成了大批的信众,这使得二教的慈悲思想得到广泛普及,实现了对民众的教化。“神道设教,圣人不废;劝善惩恶,亦可以佐政刑之不逮。”[40]这句话道出了寺庙道观设置的作用,即劝人行善避恶,同时更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弥补政刑所达不到的效果。天津建造的寺庙主要有:涌泉寺、观音寺、望海寺、慈惠寺、板桥寺、嵇古寺等,观音太虚观、朝阳观、天妃宫、灵慈宫、玉皇庙、城隍庙、三义庙、关帝庙、三官庙、真武庙、晏公庙、药王庙、马神庙等,庵有甘露庵、育德庵等。以上各寺庙道观密集地分布于天津各区村道,而且各场所活动兴盛,人们常出入这些场所,深受他们所宣扬的教义的熏陶。人们心中形成了与人友善,扶危济困的思想,在善风的熏陶渐染下,慈善思想作为封建统治阶级的一种意识形态逐渐成了人们的一种价值观。再次,天津交通便利,冠于北方。特别是天津对外开埠后发生的巨大变化,使得人民见闻益广,周知外界情事。所以,天津人性善于摒旧革新,适应世变,常得风气之先。[41]最后,政府的影响。由于天津处于京畿的特殊位置,离统治阶级所在的北京很近,所以每当天津地区遭受各种自然灾害时,消息都会及时被统治阶级得知,为了稳定社会秩序及履行政府的职责,政府必先进行解救。略举几例以说明。“乾隆三十六年加赈天津等十一州县被水极次贫民一月口粮,蠲免三十四年民借未完谷石……乾隆四十年展赈天津等十六州县被灾极次贫民两月口粮。”[42]“嘉庆十三年缓征被水堪不成灾天津等二十州县钱粮……道光元年,缓征天津被水宜兴埠等二百三十二村庄钱粮……”[43]政府赈济灾民的举措,也深深地影响着津埠富裕的地主士绅阶层,同时政府也积极号召富裕阶层举办慈善活动,并给予一定的奖励或功名,而这当中特别是功名,是富裕阶层的士绅们所梦寐以求的。经济上处于优势的地位,反映到政治上,他们必然也需要参与到统治阶级的行列,要求分享政治权力,取得统治阶级的话语权,而举办慈善可以取得一定的功名,恰巧满足了他们的这个需要。因此,他们也在人民困乏之时经常举办一些慈善救济活动。

二 天津传统慈善社团

天津传统慈善团体的发展经过了一个由弱小到强大,由国家倡办到私人创办,在继承中沿着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从明末至清朝建立前期,先后出现了以下慈善社团。

表1—1 明末到清初天津慈善社团

续表

此外,还有清初官府在三岔河口附近创办的孤贫院,康熙年间邑人李廷秀在西门内白衣寺创办的施棺局。

表1—2 清代中期天津的慈善社团

续表

通过这两个时期慈善社团的数目,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出明末清初是天津慈善社团建立和初步发展阶段,该阶段慈善社团最初是从明末直隶巡抚李继贞(崇祯十二年任)创办养济院开始的。清朝建立后,政府在天津开设了孤贫院,对那些孤苦无依的贫苦人进行收养救济。在政府的倡导下,地方士绅也开始在天津办起了最早的慈善社团救火会以及育黎堂。明朝建卫,天津卫作为一个重要的行政单位,开始得到统治阶级的进一步重视,在该地建立慈善机构。从此,天津的慈善日益兴旺发达起来。从天津举办慈善的历史进程来看,天津的慈善远远落后于经济比较发达的江南地区,这与天津所处的地理位置有着极大的关系。明清以前,它远离统治中心,一直处于历代统治的边缘,一切的发展都被边缘化。明朝迁都北京后,天津作为重要的军事要地,才得到统治阶级的进一步重视。从雍正到道光朝是天津慈善组织的大发展时期,这个阶段天津慈善社团无论在数量,还是救济对象的范围,慈善团体的规模等方面,都较以前有了很大发展。从慈善救济方面看,清朝代替明朝是一个历史的巨大进步,清朝统治阶级更加注重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注与救济,天津慈善事业的发展也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速度,在该时期全国慈善事业的发展史上,都是有口皆碑的。

对慈善社团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考察。

首先,慈善社团的组织者。“善举者何?地方人做地方事,人民自治之一端也。”[44]从明末到清朝中期,该阶段慈善团体最初的组织者是国家。天津最早的养济院就是由明朝政府举办的。清初天津的官办慈善社团又增加了一所收养老弱无依之人的孤贫院。这个时期慈善组织的创办已经由官府为主体转移到了民间,救火会的组织者武廷豫,出身为贡生,参与者莽鹄立为盐政官员。上善救火会的组织者查日乾为盐商。而育黎堂的组织者、为取得名位的靳赞戎及其他津埠士绅,得到了政府的经济补助,政府官员开始参与到该组织的管理。从明末到清初,这一阶段慈善组织数量较少,这一时期是天津慈善组织建立和初步发展阶段,组织者主体主要为国家,受其影响民间开始参与。清朝中期是天津慈善社团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阶段,这一时期成立了二十多个。有的慈善组织是在原有规模基础上的继续和扩展,如育黎堂在乾隆四年得到了天津道陈宏谋、知府程凤文、知县朱奎扬的赞助而改名为普济堂。有的慈善组织如饽饽会、河东施馍会、育婴堂则是由政府倡导,民间士绅自行创立,并得到了政府的资金支持。有些民间慈善社团如救急会、捞埋浮尸局、掩骼会、惜字社、泽尸社、殓埋社、馍馍会等是由民间士绅及其他热心慈善的人士自行倡办,资金主要源于主办者。一些拥有巨大财富的士绅还办起了多个慈善组织,寄生所为天津李善人李春城所办,他的正妻吴氏平时就吃斋念佛,还经常买一些鸟、鱼等生物放生。“李家对天津各地的庙宇,更是大肆布施,广结善缘,每到冬季施舍棉衣、小米粥。天津各县附近闹水灾,各地逃到天津城里的难民找到李家门口要饭或求助,李家也多少给予救济。”[45]后来,李家又在东南角草厂庵开设粥厂,专门收容乞丐。李春城死后,他的儿子李士铭、李宝成两代继续办善举。清末北直一代水旱频繁,政府或天津士绅经常办一些赈济,需要社会上有声望的人来主持,李家人往往出面主持大局。

其次,慈善社团的赈济对象。慈善社团的赈济及收容对象:一个来源是天津当地的下层贫苦农民。在封建社会,由于生产力低下以及土地兼并的原因,天津一般下层民众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终日挣扎在饥饿线上,不少人竟至死后无法葬身,所以当时天津有名目繁多的慈善社团,如恤嫠会、育黎堂、育婴堂、施馍会、寄生所、捞尸会、抬埋会、掩骨会、义阡局进行施放棉衣、施治各种疮症、施舍棺木……另一个来源是天津附近省份来津谋食的难民。在残酷的封建压迫下,广大人民无力抵御天灾,每遇荒旱沥涝,天津四周的灾民便纷纷逃徙,以致颠连而无所依归,大部分只得来津就食,天津遂成为直、东两省难民的集中地。如同治十年(1871)大水,天津城上难民达五千余口(“津邑无名氏周济”条)。光绪二年(1876)直、东荒旱,乐陵一带“居民困颠,连日不举火者半,日食一餐者半,且树叶、树皮民悉尽食”,“男妇就食天津者不计其数”(见“英国牧师筹赈山东实情”及“刘道宪请赈”条)。有的慈善组织进行的活动,施助活动不局限于对象,如捞埋浮尸局工作对象为那些被水淹死之人,救生会施救对象为经过北浮桥、东浮桥、西沽浮桥而不小心落水之人。总的来看,本阶段慈善组织的实施对象主要为贫苦无依之人。

天津慈善社团发展的特点。一是初期慈善社团数量少,种类单一。天津城内慈善组织的发展,从明末直隶巡抚李继贞(崇祯十二年任)创设养济院开始。明末至清初是天津慈善组织的创始时期,共创办慈善组织5所。“慈善组织主要以孤贫和流民为救助对象;慈善组织的性质以官办养济院为主,官倡民办组织开始创立,但官吏在慈善组织的倡办、资金筹备和持续运行等方面仍扮演着重要角色。”[46]无论官办还是民办慈善组织,此时的规模都很小,养济院成立后,孤贫定额只有44名,官设的孤贫院也只定额为60名。康熙、雍正年后,慈善组织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官倡民办的慈善组织开始出现,第一个官倡民办的慈善组织乃是育黎堂,它弥补了养济院与孤贫院收养贫民的不足,主要救助二者不能容纳的贫民与流民。育黎堂是清代前期天津民间慈善组织建立的开端,开民间办理慈善之滥觞。二是官民合作的趋势逐步加强。天津慈善团体由最初公办的养济院开始,到清初天津慈善组织发展到5所。民间慈善组织规模开始超越了公办。清初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后,各省府州县一级,慈善机构的设置更加普及。这一时期天津慈善团体发展到二十多个,该阶段天津慈善组织的创办者明确是民间士绅者共十多所,占总数的一半以上,说明清代中期以来,民间慈善事业已经成为天津慈善组织发展的主流。这些民办慈善组织中,普济堂、饽饽会、河东施馍会、西延生社、育婴堂等均得到了政府的资金支持,官民合作的趋势进一步加强。慈善机构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留养局有多处,分布在天津不同的地方。天泽会在静海县买地十九顷二十七亩,拥有土房四十五间。育婴堂官民合作最为明显,长芦盐运使嵇承志详奏盐政徵瑞后,由运库岁拨经费五千两至七千两,由周子邠主管其事,后得到了盐运使恒庆,盐运使恩福及天津县黄世熙、严克宽等士绅的捐助。三是慈善团体创办的集中性。清雍正三年(1725)天津卫升为天津州,六年后又升州为府,辖六县一州。天津城市得到了迅速的发展,人口进一步增多。清中期的慈善事业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据郝红暖统计,该阶段共创设慈善组织17所:即乾隆四年天津道陈宏谋于西关外创办的普济堂,乾隆二十年知县陈宏谋于城内及西关外创办的3所留养局,乾隆年间邑绅周自邠在西关外创办的饽饽会,乾隆年间周自邠等创办的救急会,乾隆年间总督方观承创办的天泽会,道光年间邑廪生寇兰皋在西关外创办的西延生社。“乾隆年间知县熊恩绂在盐关海神庙创办的捞埋浮尸局,乾隆三十六年邑人华龙藻城在西南创办的掩骼会,道光七年邑人李明远于城西创办的泽尸社,邑人甄起顺等在城西慈惠寺创办的殓埋社、乾隆五十九年巡盐御史征瑞在东门外创办的天津县育婴堂,嘉庆年间邑人在北浮桥、东浮桥、西沽浮桥创办的救生会3所,河北大悲院创办的放生社(院),乾隆年间创办的惜字社等。此阶段天津的慈善组织是在原有基础上的延续,并孕育了新的内容,民间慈善组织的发展,使天津慈善组织的类型日益多样,诞生了天津本地的慈善家。”[47]从这些慈善社团的成立时间来看乾隆朝占据了清朝中期天津社团成立总数的60%以上,这也是该阶段慈善社团创立比较集中的时期。乾隆朝天津慈善社团的创立与当时的社会稳定,经济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乾隆朝由于处在清朝历史上康乾盛世的繁荣时期,经过康熙、雍正二朝的励精图治,国家实现了大统一,社会稳定,生产发展,国家积聚了大量的社会财富。天津作为统治中心北京的门户,统治者更重视对天津政策的倾斜。加大对于社会的救助以体现统治者的仁慈和政绩。四是表现为中期慈善组织的多样性。早期慈善组织主要为对老年男妇残疾者的收养救济,而到了中期以后,对民间贫苦人群的施助不再局限于以前的规定。例如饽饽会在冬天散放穷人馍馍,每年施放人数达到了三四万人。由于天津河流众多,人们渡河常常出现危险,淹毙者甚多,针对此困难,民间成立了救生会3所,专门救护那些失足落水之人。而对于贫苦人家家人死去无力掩埋者,殓埋社、天泽会、泽尸社、掩骼会则承担起了帮助贫困之家掩埋的责任。“以救助贫民与救荒为主要内容的济贫类慈善组织和以施舍棺木、掩埋尸体为主要内容的施棺泽尸类慈善组织分别有7所和5所,占该阶段慈善组织总数的比例分别为41.18%、29.41%,两者合计达到70.59%。这说明济贫、施棺类慈善组织是该阶段天津慈善组织发展的主要内容”。[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