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社会保护的历史演进及阶段划分
钱运春在《西欧生产方式变迁与社会保护机制的重建》一书中提出的研究思路,就是从一种历时性的广义的社会保护视角出发的,并且对社会保护的历史演进提出了一个有用的分析框架:“经济(生产力)发展推动生产方式的转变,不同的生产方式有不同的社会风险,需要不同的社会保护机制,社会才能平稳运行”(钱运春,2011)。
显而易见,钱运春的研究思路和分析框架与前一段时间国内有学者热衷于将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GDP增长做简单的线性相关的学术逻辑迥然有别。我们可以由此而得到启发,只有循着人类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历时性、动态性的发展发掘历史真相,才有可能为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找到真正的出路。
钱运春认为,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共经历了三种生产方式,即农业(自然经济)生产方式、工业化(机器大生产)生产方式和后工业化(信息化)生产方式。与以上三种生产方式的转变相对应,产生了三种社会保护机制,即农业社会(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工业社会(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和后工业社会(生产方式)的社会保护机制(钱运春,2011)。在本文中,我们着重讨论的是工业化生产方式和后工业化生产方式以及与其相对应的工业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和后工业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

图1 人类社会历史上的三种生产方式和三种对应的社会保护方式
在钱运春(2011)提出的分析框架基础上,本文试图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发掘,这就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生产力或经济的发展、生产关系的转变和社会保护机制的变革并不是在同一历史时刻发生的。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保护机制的变革和重建,总是会滞后于生产力或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关系的转变。一般的规律是,生产力或经济通常会率先发展,继而带动生产关系的转变,然后再促使社会保护机制的变革和重建。
更为有趣的是,就本文着重讨论的两大阶段——工业社会(现代社会)的社会保护与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的社会保护而言,每个阶段的社会保护机制都有一个从保守到变革再到重建的缓慢渐变过程。实际上,在每一个阶段的前半期,基本上会继续沿用上一个阶段的社会保护机制,但是这必然与发展变化了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逐渐产生矛盾,最终积重难返,引发质疑和批判。到了这一阶段的后半期,为适应社会的需要,会逐渐演化出一种与发展变化了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相适应的新的社会保护机制。
因此,每个大的阶段又可以细分为两个小的阶段:在工业社会(现代社会)的社会保护阶段,又可划分出继续沿用农业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的“沿用传统社会保护”的阶段和逐渐演变为工业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的“创新现代社会保护”的阶段;在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的社会保护阶段,又可划分出继续沿用工业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的“沿用现代社会保护”的阶段和逐渐演化出后工业社会的社会保护机制的“创新后现代社会保护”的阶段。

图2 社会保护方式发展的大阶段和小阶段
要说明的是,按照历史划分的学术惯习,通常会以某一个历史时刻或某一历史事件作为阶段划分的标志或曰“里程碑”。关于社会保护的历史划分,虽然我们想尽量尊重上述学术传统,但有时确实勉为其难。这恐怕是因为世界社会经济的发展从工业社会(现代社会)到后工业社会(后现代社会)是一个连续不断的变化过程,社会保护机制的变化也处于一个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而逐渐变革的演进过程中,所以有时要精确地以某一个历史时刻或某一个历史事件作为一个阶段划分的明确标志或“里程碑”,实在有点勉为其难。另外,这样的困惑也与我们的研究刚刚起步,对问题的认识还很肤浅相关。当然,或许也是由于面对当代社会的这种历时性、动态性的变化,相隔的时间距离还太近的缘故。正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