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44.苏安恒博学①,尤明《周礼》《左氏》。长安二年②,上疏请复子明辟③,奏疏不纳。魏元忠为张易之所构,安恒又申理之④。易之大怒,将杀之,赖朱敬则、桓彦范等保护⑤,获免。后坐节愍太子事⑥,下狱死。睿宗即位⑦,下诏曰:“苏安恒文学立身,鲠直成操⑧,往年陈疏,忠谠可嘉⑨。属回邪擅权⑩,奄从非命⑪,兴言轸悼⑫,用恻予怀⑬。可赠谏议大夫⑭。”
【注释】
①苏安恒博学:本条采录自《大唐新语·极谏》。苏安恒,唐冀州武邑(今河北武邑)人。博学,尤精《周礼》《左传》。武则天时,以直谏著称,两次以布衣上疏请还政太子。长安三年(703),魏元忠为权臣张易之陷害,苏安恒抗疏申之,痛斥张易之豺狼其心,指鹿为马,险遭张易之等杀害。中宗神龙三年(707),被诬与太子李重俊谋杀武三思等,下狱死。睿宗时,得以昭雪。
②长安:武则天年号(701—704)。
③复子明辟:谓还政或让位。《尚书·洛诰》:“周公拜手稽首曰:‘朕复子明辟。’”孔传:“言我复还明君之政于子。子,成王。年二十成人,故必归政而退老。”
④申理:理清冤案,昭雪。
⑤桓彦范:字士则,唐润州曲阿(今江苏丹阳)人。弘文馆学士桓法嗣之孙。初以门荫入仕,早年历任右翊卫、司卫寺主簿。武周时曾任御史中丞,司刑少卿等职。中宗神龙元年(705)拜相,参与张柬之政变,逼武则天退位,拥立中宗复位,改任侍中。同年遭武三思等人排挤,罢相,拜扶阳郡王。神龙二年(706)为酷吏周利贞所杀。睿宗继位后,追赠司徒,谥曰忠烈。
⑥节愍太子:即唐中宗李显第三子李重俊,早年历封义兴郡王、卫王,拜洛州牧,中宗神龙二年(706)被立为皇太子。因遭韦后、武三思父子及安乐公主猜忌,率左羽林大将军李多祚等发动兵变,诛杀武三思父子及韦皇后等人,兵败后逃奔终南山,中途被部下所杀。唐睿宗即位后,追复李重俊太子之位,赐谥节愍,陪葬定陵。
⑦睿宗:即唐睿宗李旦,唐高宗李治之子,武则天生。谦恭孝友,工草隶。初封殷王,后徙封相王、豫王。前后两次登基,共在位八年,真正掌权两年。略有智谋,善以退让避祸。在位期间,政事多谋于太子李隆基和太平公主。延和元年(712),禅位于李隆基,自称太上皇。开元四年(716)六月,卒于长安百福殿。庙号睿宗,谥大圣贞皇帝,后改谥玄真大圣大兴孝皇帝。
⑧鲠(gěng)直:刚直,正直。
⑨忠谠(dǎng):忠诚正直。
⑩回邪:邪佞之人。擅权:专权,揽权。
⑪奄(yǎn)从非命:骤然遭遇灾祸而死亡。奄,骤然,忽然。非命,因意外的祸害而死亡。
⑫兴言:语助词。轸(zhěn)悼:痛切哀悼。
⑬恻:悲伤,痛惜。
⑭谏议大夫:官名。汉置,掌规谏讽谕。秦置谏大夫,掌议论。西汉改属光禄勋,东汉光武帝时改称谏议大夫,历朝沿置。唐德宗贞元四年(788)分置左、右谏议大夫。宪宗元和元年(806)罢左右之名,隶门下省。
【译文】
苏安恒学识渊博,尤其精通《周礼》和《左传》。武则天长安二年,他上奏疏请求武则天还政,奏疏没有被采纳。宰相魏元忠被张易之诬陷,苏安恒又替魏元忠申诉冤屈。张易之大怒,准备派人杀了他,依靠朱敬则、桓彦范等人的保护,才得以免祸。后来苏安恒受节愍太子李重俊之事的牵连,下狱而死。唐睿宗登基后,下诏书说:“苏安恒凭借文才学识立身,刚正有节操,往年他所上陈的奏疏,忠诚正直,值得赞许。在邪佞之人专权之时,骤然遭祸死于非命,令人痛切哀悼,我从心里感到悲伤。可以追赠他为谏议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