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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番客

那听筒已经放在桌上十来分钟,如果在国内这电话恐怕会断线,但众国打来的,只要自己不挂断,是不会断线的。而且宝妹是在公共电话亭打的,按次计费,只要不挂机,打它一整天,也才算一次话费。

宝妹对银铃说:“我留在众国,可能没问题。孩子和正福就拜托你和老乡们了。”银铃听出来,宝妹的声音有些哽咽,再说不下去了。没几秒,只听的电话里“咕噜咕噜”地响,好像电话断了……

宝妹在堂哥的餐馆,帮助打理店里的生意。三个月后,宝妹收到移民局的通知:

您的申请未能得到支持。根据众国的法律,您有保留向本地法院申诉的权利。

收到通知,宝妹对堂哥说:

“不能批,那就是只好要回国了?”

“不是,我们的申请,是证据不足,移民局还不能支持,所以要继续提供资料向法院申诉,就是要请律师了。”堂哥诚恳地对宝妹说。

“请律师?那要花多少钱啊?”

“可能要几万。”堂哥淡淡地说道,紧接着补充道:“不要紧的,我先垫着吧!”

这时,宝妹不好意思的说:“好,好吧,多劳堂哥,以后我会慢慢还你的。”

“自己人,不用这样说。”堂哥回道。

堂哥花了两万美金请了律师,向法院提交了申诉状。移民局同意临时滞留,等待法院判决,她可以在众国打工维持生活。

又过了几个月,宝妹的申诉还是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律师说,还要继续申诉的话,需要向上一级法院补充证据。

宝妹一时得不到绿卡,但可以暂时留在众国,边打工边等待。

堂哥说:“可以试试把孩子也搞到众国。”

宝妹有点疑惑,“我都不行,孩子还能行吗?”

“大儿子先做做看。”

堂哥找到一家中国香港的电子公司,假借他们的名义出国考察。这家公司把宝妹的大儿子世明当做该公司的骨干员工,前往众国。

到了众国,世明向移民申请,移民局也是没批。他继续到法院申诉。

可是,他的申诉居然通过。三个月后,移民局发给他可以临时居住众国的绿卡。

至此,世明可以长期在众国打工生活了。

过了两年,世明和老家来的春菊结了婚。

春菊原来只有工卡,没有绿卡。五年来,跟宝妹差不多,从小庭一直不断申诉到大庭,始终没有打赢官司。

自从和世明结婚后,春菊的绿卡申请终于有了盼头:按移民申请排期,可能在二零零零年可以排到。

大女儿萍萍读到高中毕业,做点临时工。

那是宝妹才到众国的第二年,萍萍的运气好,居然有个沙江的华籍男人想找大陆女人,萍萍恰恰被相中,嫁到众国,她和丈夫开了餐馆。

老三东东在煤炭公司做临时工,每天的工作就是鉆矿洞拉电缆,辛辛苦苦在洞里和野外工作,常常一身煤灰一身泥,有时风吹雨淋的,每月也就拿不到一千元的工资,就根本不够他花费。

还好母亲每月都给他寄两百美金。这样一来,他在年轻人面前可有了面子啦,同伴们都管他叫“番客”。

“番客”用妈妈寄来的钱,买了一辆二手进口摩托车,还是二手价也花了两万五。

东东上班干活是很卖力。他一到下班后,就开着摩托车出去了。那摩托车装着一套低音炮。一开动,那敲打乐“咚咚”巨响,“番客”骑着牠,可威风啦!

煤炭公司经理站在办公楼门口,正与保卫科主任说话,突然“咚咚”乐鼓声冲过来,一辆摩托车风驰电掣从他们身边“刷”过,经理倒退一步:这是谁啊?!

主任急忙回道:是残人正福的儿子!

大家都知道,正福不但人残,家残,儿子也是残的!

原意是说儿子的思想和性格有残缺。

经理大声喊道:停下!

厂大门口的门卫急忙拦住他,番客停了车。

“下班铃未响,就出厂门啦?!”经理喊道。

“班里工作结束,早收工呢。”番客倒是有点怕领导,没敢大声回答。

正值青春期的他,加上个高又帅气,那可是眼神会勾人的。

有一次开着摩托车,不巧在街上撞到一位美女。因为他反应快,开车技术又巧,美女并没被撞伤。倒是因祸得福,被美人看上。于是天天没事就骑着摩托车,身背后反被美人揽着,到处窜。

那美人却不太简单,是知名公司的总经理助理小丽。

终于,母亲帮他申请去了众国。可是,一直没法打赢官司,只能希望是公民的姐姐和哥哥,以兄弟姐妹的理由去排期等待了,那可是要等十几年啊!

不要紧,反正能临时居住,能打工。

东东到了众国,小丽还是有跟东东电话联系,但毕竟远隔重洋,不知道何时能相见,也不知道能否成眷属。

过了两年,在妈妈的敦促下,东东也像哥哥一样在众国找到老婆。平常,他还是和哥哥一同搞维修工作,并还在纽约皇后区买了自己的独栋房子。

国内这边,黄正福自从宝妹去了众国,尤其是东东也去了以后,就没有亲人管正福了。

正福的身体越来越差。手发抖常常握不牢,脚发软走路有些歪。自已做饭困难,洗澡都不灵便,更不会洗干净衣服。没人照顾怎么办?

黄正福身体不好。他常常昏迷。幸运的是,医院就在隔壁。邻居叫了救护车很快就来了。

因为抢救的及时,没有大碍。正福住进了医院。

出院后,脚仍是没力气,走路要拄拐杖,手也举不高,衣穿不好,澡也洗不来干净。

自然这些事就是要请护工了。可是有谁愿意当他的护工呢?

单位的工会帮助找了一个护工来护理他。那是一个50多岁的农村妇女,名叫周彩英。这女人做事倒是很认真,也不怕苦,也不怕脏。天天帮他端屎倒尿,还帮他洗澡,晒衣服。

可是她没有文化,看不懂药名。有一次居然让正福吃多了一种药,由于药量过大,昏了过去。还好及时送到医院抢救,抢救过来后,没有大碍。

全家都到众国,宝妹那残疾的老公要不要也搞去呢?

显然不可能,也没必要,老公有单位管,有公家的医疗,有工资拿。

但是一个人,生活也不能自理,又一时请不到护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