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的新命(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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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历史情境与农民的命运

农民的命运是一个历史命题,由特定的历史所塑造。其中,政治既是限定农民命运的重要主体,又是农民试图改变命运时所求诸的重要手段。

中国历史上,农民的社会地位并非从来就低。在古代关于“士农工商”的“四民”之说中,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从政治和社会权利看,“农”仅仅次于“士”。在没有世袭贵族的情况下,“士”从“农”来,也就是说,政治精英和文化精英是从农民或农民的后代中产生的。汉魏九品中正制度的前期即是这样,那时的举荐制度其实主要是从普通的农户家庭中选拔人才。“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是九品中正制度腐败以后的情况,用现在的话说,是因为干部选拔制度腐败、既得利益集团垄断权力导致的。科举制度兴起以后,农民的弟子重新成为官僚队伍的主要来源。在一些朝代里,“工”和“商”没有资格参加科举考试,而农民则有。“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相较于中世纪的欧洲,中国的科举制度保障了社会上层的开放性。不少研究者认为,这种精英阶层的开放,是对中国传统社会超稳定结构的重要解释。3

农民除了接受既定的政治秩序,也试图通过政治参与来改变自身命运。从古到今,农民都是中国改朝换代的直接推动力量或者说是决定力量。改朝换代的动荡过程,也是农民命运分化的过程。在这样的历史过程中,农民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命运:第一种命运是,连农民也做不成,直接成为朝代更迭的人工成本。那些在改朝换代过程中丢了身家性命的农民,不管他们保有怎样的追求和信念,都仅仅是牺牲或祭品而已。比如太平天国导致了江南地区人口剧减,有的地方甚至十室九空。第二种命运是,上升成为农民之上的“贵人”,进入社会统治集团。这是那些参加了“打江山”也得以“坐江山”的农民。这些人基本上成为农民的新主宰,也许还在想着农民,但是自己的统治和享受才是最重要的。远一点的如朱元璋、洪秀全之类,晚近也大有人在。第三种命运是,继续做农民,但是境遇得到改善。每次剧烈的社会动荡过后,土地兼并会缓和,财富悬殊会缩小,甚至会有轻徭薄赋的政策出现。

所有那些挺身而出反抗既定秩序的农民,也属于鲁迅所言“为民请命”之人,不过请命的方式与官员不同,他们是以更惨烈的方式进行的,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显然,他们是值得尊敬的。哪怕其在主观上是为了自己,客观上也为同类人挣得了权益。从这个角度看,今天那些为讨工资表演跳楼的农民工、为某种申诉以自残相逼的上访者,其行为都有一定的公共价值。因为,这是用特殊方式的斗争来维护和争取更多人的权益。但是,如果弱势群体常常依靠这样极端的方式才能取得政策改进,那么,这显示了现存制度有明显缺陷。

农民肯定是因为对现实不满才走向反抗、直面牺牲。他们轻易不会做出这种选择,因为这样的行为成本高、风险大。这种用极端途径来表达和捍卫利益的方式,不论对于农民个人还是社会全体,不论对于政府还是民众,都是“双输”。怀着不满的农民之所以“舍生”以取“正义”,其原因还在于他们没有别的选择,制度上没有给他们留下有效的参与渠道来影响政治。如果什么地方农民的利益诉求表达还需用剧烈牺牲的方式——无论是群体性冲突还是个人化的抵抗,那么,这个社会的制度一定有很大问题,一定会潜伏着危机。在民主和法治比较健全的现代社会,这种争取权益的过程应该更加平和,代价可以更小。

从中国近现代革命的历史看,农民在战争中的作用是显见的,他们的介入决定了战争的胜负,决定了新政权之“鹿死谁手”。农民为什么会成功地被动员?这是很多研究关注和探讨的问题。通常的解释是,战争满足了农民的土地要求,农民是为土地而战。但是,考察革命进程,最能满足农民土地要求的是土地革命时期“打土豪分田地”,但是这个时期的大革命却失败了。正如中学教科书所说“轰轰烈烈的大革命失败了”,但如此“轰轰烈烈”,又怎么会“失败”?此外,中国共产党的力量迅速扩大,主要是在抗战时期,而这个时期基本上没有执行土地革命的政策。20世纪六七十年代,美国学者查默斯·约翰逊(Chalmers A. Johnson)4在研究中国革命时就提出了这个问题,并试图从民族主义的角度做出新的解释,认为日本入侵所激发的农民的民族主义是促成共产党革命成功的关键因素。另一位美国学者马若孟(Ramon Myers)也提出了这样的问题。十多年前,本人曾在斯坦福大学胡佛研究所与马若孟讨论,他也认为,诘问非常有力,但新的解释则说服力不足。哈佛大学教授裴宜理(Elizabeth Perry)也曾将中国革命中农民动员方式的特征概括为“情感模式”。5但是,这仅仅是指动员的方式方法,仍未触及动员的内在机理。

历史上很多宏大的农民集体行动仍难解释。如太平天国运动的主力是农民,同样,剿杀太平天国运动的曾国藩湘军也由农民构成。这两种对立力量的内部动员机制又究竟是什么?解释历史确实非常困难,不论是当局者还是旁观者。因为历史过程芜杂纷乱、气象万千,历史的内在逻辑难以辨清。首先,从事实本身来看,即便是当时当世,也有误读误解,甚至以讹传讹;对于后来后世而言,更是众说纷纭,难辨其真。宋人王安石在《读史》一诗中说:“当时黮黯犹承误,末俗纷纭更乱真。”其次,即便事实是准确的,但事实背后的因果机制、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和演化机制,要探求则更难。所谓“糟粕所传非粹美,丹青难写是精神”。难怪有人感叹:历史没有真相,只有道理。因此,在历史课题面前,即使无法达到陈寅恪先生所言“了解之同情”的治史态度,至少也应抱持一颗谦谨敬畏之心,抱持一种开放的立场,使得在杂芜万象中不断接近“真相”本身成为可能。这种开放的态度由两种要素构成:第一是尊重所有人思考和表达的自由。任何人都不能、也无法垄断对于历史的解释。所有人的共同努力探究,才能更接近历史的真相和内因。第二是保证分享信息的自由。垄断解释往往以垄断信息或者说封锁信息为手段。各种历史信息的充分流动,使人们得以在开放的信息中探索和思考、研究和发现,才能有社会思想的丰富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