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持道文统一并以道为本的道文观念,注重对“作文”者的道德行为加以考察,并以此对《楚辞集注》篇目进行安排。他因推崇屈原的道德行为而将其二十五篇划分为“离骚”类,奉为经;将宋玉等人创作作品划分为“续离骚”类,归为传;将道德行为不符合儒家理想规范的东方朔、王褒、刘向及王逸等人的部分作品删去,增加有经世之才的贾谊所作的两篇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