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2018年1月11日在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邹玉忠
各位代表:
我受中卫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7年的主要工作
2017年,是本届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职的第一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中卫市第四次党代会各项战略部署的落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肩负全市人民的重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开展各项工作,较好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全年审议通过法规2件,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1项,组织开展执法检查6次、视察调研13次。督促办理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建议19件,闭会期间代表意见建议40余件,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3次,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0人次,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市委决策部署
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大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
自觉主动接受市委领导。按照党的十九大对人大工作的新思路、新论断、新部署,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紧紧围绕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战略部署,主动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确保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统筹安排人大立法、监督、决定等各项工作和重要活动,确保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举措的贯彻落实。
积极参与全市中心工作。常委会在依法履行职责的同时,按照市委6+4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召开了脱贫富民和现代农业座谈会,深入各县(区)对全市产业扶贫进行实地调研,找准脱贫攻坚与产业发展的结合点,盯进度、促落实,有力推动了脱贫攻坚、生态建设及枸杞、硒砂瓜、设施蔬菜、肉牛产业等重点工作的落实。根据全市河长制工作安排,先后召开座谈会、推进会6次,对香山湖和第一排水沟进行实地调研,推动治理保护和环境整治工作落实。围绕重点项目、党建及社会事业发展等中心工作,常委会3名副主任率领督导组深入工作一线和重点项目工程现场,盯工期,保质量,向市委、政府提出意见建议118条,圆满完成了市委下达的专项督导任务。常委会班子成员多次深入对口帮扶镇村开展驻村蹲点调研,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了解村情民意,协调资金解决饮水工程、乡村道路铺建、文化广场建设及种植养殖业发展等实际问题,力促“三农”工作向好发展。
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职表态、颁发任命书和向宪法宣誓等制度,确保市委推荐的人选按照法定程序任命。结合部门工作评议,加强监督,督促任命人员履职尽责、兑现任前承诺,有效强化了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公仆意识。
二、注重法治引领,加快推进依法治市进程
常委会坚持以推进民主法治建设为己任,积极推进依法治市进程,努力促进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
扎实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及时颁布了《中卫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制定出台了中卫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系点、立法专家咨询等制度,广泛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对立法项目的建议,提出了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为我市立法工作奠定了基础。扎实开展《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在项目选定、条款审定等环节,及时报告市委研究决定。坚持以民为本,注重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听取广大人民群众在饮用水安全等方面的诉求和愿望,把保障人民群众喝到洁净安全的水作为立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维护群众安全饮水的合法权益。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立法条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着力强化立法法规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的指导作用。坚持民主立法,对立法中的一些重大复杂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深入研讨、反复论证,保证了立法质量。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在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要求,适时就法规草案与政协开展协商。经市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卫市首部地方性法规《中卫市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保护条例》已于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
依法加强法检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了市法检“两院”工作报告,督促“两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组织开展了法院执行工作专题调研,督促全市各级法院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提升执法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开展了“两法衔接”工作专题调研,监督市政府和市人民检察院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两法衔接”工作的有关要求,切实解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的实际问题,推动了全市“两法衔接”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有力促进了行政执法部门严格执法。
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有关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对全市贯彻《中卫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深入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情况的检查,督促市政府扎实开展“七五”普法工作,努力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全市人民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和良好习惯,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制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查。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年备案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10件,维护了法制统一。坚持信访包保责任制和信访接待日制度,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4件40余人次,常委会班子成员通过现场接访、转办督办,解决了一些信访积案,得到了市委肯定,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三、贯彻新发展理念,着力助推经济平稳增长
常委会深刻理解把握新发展理念的内涵和要求,坚持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增后劲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着力助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运行质量提升。
着力加强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监督。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围绕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科技成果转化、新兴产业培育等议题,先后10余次深入县(区)、园区、企业调研,组织相关部门、部分企业代表座谈,提出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大力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工作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不断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组织对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工业园区发展、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等进行视察,对“十三五”规划目标推进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审议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促使市第四次党代会和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得以实现。
着力加强经济转型升级监督。围绕发挥旅游业在推动经济转型、就业惠民方面的优势,组织市人大代表多次视察调研全域旅游推进情况,督促市政府按照全域旅游的战略打造中卫旅游,力促“两县一区”加速纳入全市整体发展,延长产业链,拓展新业态,加快创建全国全域旅游示范市,初步实现了中卫旅游由景点旅游模式向全域旅游模式的转型。组织视察肉牛产业,督促市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和龙头企业培育力度,着力在产业布局、品牌打造、标准化建设、规模化发展等方面下功夫,推动全市肉牛产业再上新台阶。组织视察科技创新,提出了加强科技创新政策落实和服务、完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等审议意见,督促市政府认真落实。组织调研现代物流业,督促市政府立足交通区位优势,统一规划布局,整合物流资源,统筹推进陆路口岸建设,着力解决“物”从哪里来“、流”向哪里去的问题。
着力加强财政预决算审查监督。紧紧围绕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扩大审查范围,完善审查方式,促进全口径预算体系建设。坚持提前介入,强化初步审查,督促市政府加强预算编制,及时听取审议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的报告,进一步增强依法执行预算的自觉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听取审议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使用情况报告,审议批准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中卫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城投债使用范围、中卫南站黄河大桥PPP 项目资金纳入市级中长期财政预算、2017年市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议案,督促市政府加强政府性债务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效益,控制债务规模,降低财政风险。强化审计结果运用,针对审计报告指出的财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市政府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定期报告整改结果,推动了问题的整改落实。
四、坚持为民履职,切实增进人民群众福祉
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持续推动民生改善。
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常委会深入贯彻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察,提出了4个方面的问题和5个方面的意见,督促市政府责令有关县(区)和相关部门限期进行了整改。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开展现代农业产业、循环经济、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建设、高效节水农业、“中华环保世纪行——宁夏行动”专题调研,有力推动了全市生态环境的改善。
围绕改善民生开展执法检查。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督促市政府完善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加强监管,落实各项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经费保障能力,确保全市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听取和审议了全市禁毒工作报告,监督市政府及法院、检察院等执法部门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工作协调,加大对涉毒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有效遏制了毒品违法犯罪的高发势头。按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求,对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民族教育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的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建议,督促市政府予以落实,并就需自治区层面解决的问题,上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力促民生实事办理落实。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民生实事办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强化民生实事的跟踪督办,采取随机抽查和综合督查相结合等方式,查进度,促效果,推进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12件民生实事顺利办结。开展了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视察,跟踪督办了市中医院迁建工程,推动了取消药品加价销售、理顺医疗服务价格、分级诊疗、薪酬制度改革等工作的落实。开展了全市普通高中教育发展、高考标准化考点建设等调研,进一步改善了办学条件,提高了教师素质,提升了教育教学质量。开展了大麦地岩画保护调研,跟踪督办红太阳广场毛泽东雕像修缮、公共体育保障工程项目建设,弘扬了中卫文化,推进了公共体育场馆科学管理,助推了全市文化体育产业发展。
五、强化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围绕新一届人大代表如何当好代表、发挥作用、依法履职,常委会多措并举,着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深入开展代表“双联”活动。加强代表小组和代表之家建设,将全市3174名市、县、乡三级人大代表编为309个代表小组,分别联系309个基层单位。常委会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两县一区开展调研督查,指导代表开展联系活动。各代表小组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提出意见建议40余件,内容涉及农田沟渠整治、城乡道路建设、环境保护、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社会治安等各个方面,通过跟踪督办,已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
强化代表管理和培训。制定出台了代表罢免、辞职、暂停职务、终止资格等管理办法;健全代表学习制度,制订年度培训计划,通过在市内外举办代表培训班等形式,对140余名新任市人大代表进行培训,增强了代表尽责意识、提升了代表履职能力。
加强代表建议意见督办。常委会及时将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19件意见建议转交市政府办理,通过采取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督办、市政府领导领办等方法和听取汇报、视察调研、征求民意、满意度测评等形式,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特别是卫宁工业园区相向发展配套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市区部分新建小区道路与公路连接等5件重点督办建议的办理,措施有力,工作到位,成效显著,得到了广大群众和各级代表的好评。
做好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工作。协调“一府两院”及发改、财政、统计部门,及时向代表通报工作情况,保障代表的知情权。全年共组织代表50余人次参加常委会开展的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活动和列席常委会会议,努力为代表履职创造条件、提供服务。
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升履职能力
常委会以内强素质增活力、外树形象提效能、求真务实重实效、全心全意为人民为目标,扎实推进自身及机关建设。
健全常委会工作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和集体行权原则,以能力建设和制度建设为抓手,制定和修订了中卫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工作评议办法、专题询问办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及满意度测评试行办法、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在市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工作的意见等9项制度,常委会形成了一整套规范有序的制度体系。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讲座、交流研讨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常委会组成人员政治观念有了新增强,思想认识有了新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意识牢固树立。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把“学”“做”要求贯穿到人大工作各个方面。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区、市相关规定,切实转变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基层,开展调研,使人大工作更加接地气、顺民心、惠民生。
切实提升工作效率和能力素质。常委会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市委办、政府办、政协办、组织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通报重要事项,协调沟通重要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县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指导,组织基层人大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班,开阔眼界,增强能力,推动工作。高质量撰写了中卫市人大工作改革与发展史。加强人大理论研究,改进人大宣传工作,市人大网站正式上线运行。重视发挥机关各委室作用,完善机关内部管理制度12项,提高了机关的服务保障水平。制订干部培训计划,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强化效能考核,机关作风和形象进一步转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
各位代表!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一府两院”大力支持的结果,更是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全体人大代表共同努力的结果。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对大家一年来的大力支持、不懈努力、务实苦干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立法机制还不完善,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监督存在薄弱环节,预算审查等监督还不到位;代表联系基层组织和群众不够深入,作用发挥还不充分,代表意见建议的办理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依法履职能力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人大常委会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转型追赶、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实施“三大战略”中卫方案,全面落实“五个扎实推进”重点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振奋精神,履职尽责,奋力开创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局面。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在思想认识上实现新跃升
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常委会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和工作主题,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做表率。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总揽人大工作。切实把思想聚焦到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方位、新矛盾、新使命、新征程、新方略的重要论述上来,认真研究新时代人大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更好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凝聚到党的十九大重大战略部署和区市党委的重要工作安排上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努力推动党在新时代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在中卫大地落地生根。
二、以完善机制为抓手,在立法工作上迈出新步伐全面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在突出特色上下功夫、在有效管用上做文章,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健全完善立法机制。加强立法调研,借鉴外地经验,进一步完善立法起草、调研、论证、咨询、会商、评估、审议、协调、颁布等工作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确保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的作用,对立法中涉及各方利益的重大问题,组织有关方面深入研讨、会商,达成共识,增强立法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地方立法特色。开展《中卫市城市环境卫生条例》立法工作,依法规范以“以克论净”为重点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提升市民居住环境质量,推进文明城市建设。做好中卫市城乡永久性水源地立法工作,依法对永久性水源地保护作出决定。
加强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对设市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形成的决议决定进行全面清理,对不适应发展需要的,予以修订或废止;加强对县级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审查,维护国家法制统一,促进依法行政。
三、以增强实效为核心,在监督工作上谋求新作为
围绕“三大攻坚战”“三大战略”“五个扎实推进”和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实加强监督工作。
围绕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开展监督。紧扣创新驱动、脱贫富民、生态立市战略的实施,切实开展监督活动。创新财政监督方式,实施人大财政预算执行网络联通工程,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的动态监督,逐步推动一级预算部门和二级预算单位预算收支情况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及时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安全生产、文化事业发展、环境状况及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对林业生态建设、民族宗教工作、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等开展视察和调研。
围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开展监督。依法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确保法律法规全面正确有效实施,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深入推进依法治市。
围绕热点问题的解决开展监督。针对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民生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大额财政资金支出等重大问题,采取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工作评议、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监督,推动群众关注问题的有效解决。
坚持问题导向,增强监督实效。紧扣审议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查找存在问题,提高审议质量。健全和完善审议意见转办、承办、督办及向常委会报告机制,依法推动问题解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四、以更好发挥作用为目的,在代表工作上落实新举措
尊重代表主体地位,丰富代表活动内容,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切实发挥代表作用。
密切同人大代表的联系。推动代表“双联”活动扎实有效开展,实现代表联系群众常态化,畅通社情民意反映渠道。积极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等活动,邀请代表列席有关会议,扩大代表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
提升代表履职保障水平。完善代表知情知政、联系人民群众等工作机制,重大事项、重要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使代表深入了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健全代表学习制度,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举办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会和报告会,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能力和尽责意识。细化保障措施,做好代表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列席常委会会议等服务工作,切实保障代表依法行使职权。
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继续实行议案建议重点督办制度,组织代表对办理工作开展督查和满意度测评,向社会公布办理情况和测评结果,接受群众监督。督促各承办单位高度重视办理工作,制订办理方案,强化办理措施,抓好办理落实,多与代表沟通,听取代表意见,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切实解决代表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五、以转变作风为根本,在自身建设上树立新形象
围绕把常委会建成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不断加强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学习,把学习与思考相结合、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不断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实际效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常委会组成人员及机关工作人员头脑,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强化党内监督,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将人大常委会党组年度工作情况、人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向市委请示报告,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并报告落实情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坚持说实话、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人大工作。
各位代表!不忘初心,方能不负人民期待;继续前进,定当不辱神圣使命。党的十九大吹响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号角,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树起了实干兴宁的新航标,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制订了“三大战略”中卫方案,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创新发展、提质增效、振奋精神、实干兴卫,努力实现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