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 混凝沉淀池工艺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混凝剂可选用铁盐、铝盐等,也可采用复配混凝剂或与有机高分子助凝剂联用,使用前应根据废水水质特性,通过试验确定适宜的配方;
2 混凝剂、絮凝剂的混合可采用管道混合、机械搅拌混合方式;
3 絮凝的反应时间根据水质相似条件下的运行经验数据或实验数据确定;当无数据时,反应时间可采用10min~20min;
4 混凝沉淀池设计参数可按表5.4.1的规定取值。
表5.4.1 混凝沉淀池设计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