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安全发展报告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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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源头治理:质量兴农

标准是质量的核心。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既是保障和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食品安全风险源头治理的治本之策,也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和建设现代农业的重要抓手。质量兴农首先要标准先行,经过多年来持之以恒的努力,质量兴农取得了重大进展。

1. 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基本形成

农药是农业的基本生产资料,但农药残留所固有的化学毒性既会对食用农产品安全产生隐患,又会对农业生态环境造成破坏。因此,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既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基础,也是促进生产者遵守良好农业规范,控制不必要的农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2005年,我国时隔24年后首次修订食品农药残留监管的唯一强制性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05)》,GB2763-2005代替并废止了GB 2763-1981等34个食品中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在原有基础上扩大了标准覆盖面积;2012年,我国对GB2763-2005展开修订,形成的新标准涵盖了322种农药在10大类食品中的2293个残留限量,较原标准增加了1400余个,改善了之前许多农残标准交叉、混乱、老化等问题;2014年,国家卫计委、农业部联合发布了涵盖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3650项限量标准的GB2763-2014,其中1999项指标国际食物法典已制定限量标准,我国有1811项等同于或严于国际食物法典标准。“十二五”期间,我国在农产品在标准制修订上,共制定了农药残留限量标准4140项、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584项、农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1800余项,清理了413项农残检测方法标准。与此同时,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1.8万项农业生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加大农业标准化宣传培训和应用指导,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安全意识和质量控制能力明显提高。2016年,农兽药残留标准制修订步伐进一步加快,新制定农兽药残留限量标准1310项、农业国家行业标准307项,标准化生产水平稳步提升。农业部还组织制定了《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工作方案(2015—2020)》,力争到2020年我国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数量将达到1万项,形成基本覆盖主要农产品的完善配套的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实现“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执法有标可判”的目标(可进一步参见本书第十二章的相关内容)。

图2-17 GB2763—2005年、2012年、2014年、2016年基本情况对比

2. 农业生产标准化示范活动扎实推进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生产标准化体系建设明显提速,标准化科学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生产标准化在农业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基础性、引领性、战略性作用愈发凸显。持续创建“三园两场一县”(标准化果园、菜园、茶园,标准化畜禽养殖场、水产健康养殖场和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和“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2013年,创建“三园两场”2401个,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3040个,绿色食品1951个,有机食品319个。截至2013年年底,全国范围内已有5500多个“三园两场”,10.1万个“三品一标”农产品。2014年,创建“三园两场”1700个、标准化示范县46个,新认证无公害农产品11912个,绿色食品7335个,有机食品3316个,“三品一标”农产品总数达到10.7万个,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产品、有机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分别达到99.2%、99.5%、98.4%,均明显高于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的总体合格率。2016年,全国建设800个果菜茶标准园,6851个畜禽水产养殖示范场,新认证2万个“三品一标”农产品,“三品一标”抽检合格率为98.8%。截止到2017年年底,全国范围内已经创建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热作标准化生产示范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和水产健康养殖场示范场11280个,创建标准化示范县185个,“三品一标”总数达12.1万个,跟踪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菜篮子”大县龙头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本实现按标准生产。

解读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

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简称“三品一标”)是我国重要的安全优质农产品公共品牌。经过多年发展,“三品一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提质增效和农民增收等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2016年5月农业部颁布实施《关于推进“三品一标”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农质发〔2016〕6号),提出力争通过5年左右的推进,使“三品一标”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产品质量安全稳定在较高水平。“三品一标”获证产品数量年增幅保持在6%以上,产地环境监测面积达到占食用农产品生产总面积的40%,获证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率先实现了“三品一标”产品可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