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1章 chapter 1
华御天宸小区门口,下了车的齐阳依依不舍地看着李洁,李洁这娘们理都没理他就加油门倒车,以六十公里的时速一个漂移甩尾甩离了小区,向东港师范学院家属楼开去。
齐阳只好咬着嘴唇不说话,立即就拉下脸,皮笑肉不笑的,过惯了身无分文的日子,架子和脾气也收敛了太多,世态炎凉,被如此对待还能笑的如此淳朴。
闲暇之余,齐阳抽时间来到大商场,在大商场旗舰店买了一些巴戟天、淫羊藿、锁阳、肉苁蓉之类的补品,顺带买了周期装的冬赤元丁,虽然这些东西一看就是不入流的货色,但现在有钱也买不到上品,就只能用这些凑合了,听说这两类补品泡药酒喝,效果极佳,另外,他又找了一家茶具批发市场买了副茶具。
齐阳考公唯一的那条路如今正被有案底的我堵了个严实,其实,充其量他只能算个帮凶,可齐阳好歹叫我一声表哥,我总不能将他供出来一同连坐。这哑巴亏,只能自己吃了。
齐阳看着眼前这人这身此番行头,惹下这样的祸事,却是无意为之,却败了萧家人的兴致。齐阳轻轻瞟了我一眼,呆呆地望着我:“你现在不轻松不愉快不时尚甚至有点狼狈,为什么还要在意别人的眼光?”
我屏气凝神,神情肃穆,竟还回避了他的目光。
阳光明媚,春光大好,消失六个年头的我终于载誉而归。这意味着,我的囚徒生涯正式宣告结束,回归自由。这段时间里,当初齐阳从我那里领养回来的那只比熊与他同住了六年多,人狗形影不离。卷毛与歪脖之间已经很是亲密,齐阳还给它取了个名字——坦克。这名字便与他自己的名字一样,平平淡淡,毫不起眼。
这一天,离我入狱刚好过去了一千九百二十天。
还是那个时候的阳春,四月。
谷雨前夕,我约了齐阳吃饭,我已记不起是第几次在这里吃饭了,反正我是这里的常客,平时安熙儿和我不论谁有了什么喜事或是难解的忧愁都会到这里来,有时候是用餐,有时候是喝咖啡,每次不管来之前有多么的烦忧,和几个女生开几句玩笑,很快就有了欢声笑语。三五个女人凑一块儿,想不热闹都难。
李洁嫌弃我,不想见我,于是齐阳把最后那点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毫无征兆地轰炸起来,在五六个电话的连番轰炸下妥协,勉为其难答应陪他坐在餐桌前胡说八道,很大程度上是李洁不想看到齐阳失望的样子。
可是这次呢,六年未见,大家本应有很多话说,可是双方除了沉默,就只有彼此餐具的碰撞声,确切地说,是我的餐具的碰撞声,因为从头到尾,只有我一个人在吃。齐阳和李洁面面相觑,看着挥舞着刀叉狼吞虎咽的我不知道出了什么事。她们认为此刻的我应该悲伤地躺在床上等人安慰,至少也应该食不知味,痛苦得让人心碎才对。我的反常估计让两人有点儿害怕。
齐阳什么都好,就是对钱太敏感。我没说几句就直奔主题,很不是时候地问了句:“听说你爷爷在遗嘱里给你留了一大笔钱,你要了没有?”他一愣,冷冷地抬眼看我,“你觉得我会要吗?”
“为什么不要?那是你爷爷留给你的!”
李洁一听到齐阳没要那笔钱立即变得很激动。
“不,不,不,你为什么不要他的钱!我们的收入是有限的,继承遗产是件更容易改变命运的事,这样的机遇不完全出于偶然。你如果要了那笔钱,我们在物质生活方面就会变得很富有,可以考虑买套新房,换辆新车。小宝也会跟着我们享福。小宝会成为他们幼儿园最靓的仔。”
“他对我的伤害难道是用钱可以补偿的吗?”齐阳突然提高音量,瞪着眼睛叫了起来,激动地敲着桌子说,“不,不,我不会让他的阴谋得逞,我要让他即使上了天堂也辗转难眠,我要他的心在坟墓里也为他的所作所为不安,我要他下辈子做牛做马给我还,而且是加倍地还!”
李洁一脸忿忿不平,吃惊地看着他恶狠狠的样子,冷眼旁观像看一个怪物。“你的想法我不敢苟同。原谅我不便效法你的恶习,你以为你不要,他仿佛就是在地狱里能作个好鬼似的。”
“你没听说过吗?人死是不能欠债的。我找他讨不了,老天也会找他讨,他逃得了今生,逃不了来世!下辈子老天也会追着他讨的。”
说完他将一大块牛排塞进嘴里,狠狠地嚼着,一脸决然。突然冷笑起来。
“他如果地下有知,估计也会气得从骨灰盒里跳出来。可那又怎么样呢,他跟别的女人寻欢寻到阴曹地府去了我凭什么还给他守孝啊?”
“阳阳……”
李洁担忧地看着他,很害怕的样子。她知道这个时候的他就像一只装满炸药的火药桶,触碰不得,一碰就炸。其实,当时我心中的仇恨也足以毁灭整个世界,他刚才说的话就是在诅咒,而且诅咒的不仅仅是萧一倪!
“你知道吗?齐阳……”李洁话音未落,齐阳试图岔开话题,“萧一倪的宝贝孙女还没联系上呢,我发动了所有的关系还是杳无音信,也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这个世上……”
“萧凌熙的任何事都与我无关,我不想再听到她的任何消息!”齐阳自打娘胎里已经开始显出顽劣的性情,做事不计后果。齐阳自己也有疑问,心想未免也太心急了些,重重地放下手中的刀叉,金属碰到盘子立即发出刺耳的声音。他用了整整八年,才想清楚这个问题,既然有重新再活一次的机会,那自己为什么不好好活一场呢?李洁斜着身子,叹了口气,早就习惯了自家这位祖宗说话口气的怪癖,见怪不怪的,一向不敢太过表露本性的她,逼迫自己堆出最可爱的纯真笑脸。
萧仕杰就只剩下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但这个醒酒器五年前就离家出走去了国外,这本身就是很荒谬的一个举动。在我的眼中,这醒酒器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决定三十岁去美国做尼姑,三十岁之前要自己赚钱,先上福布斯混个脸熟,再做一只肤浅庸俗的花瓶,少女时四肢灵活,活蹦乱跳,很明显成熟以后患了失心疯。极少跟家里联络,反正我就没见过她,老头过七十大寿的时候她倒是发过一封祝福贺电过来,从那时算起到现在已经七八年杳无音信,谁也不知道她游走在世界的哪个角落。
齐阳得到消息,萧家的生意出了些问题,一箭双雕,萧一倪、萧仕杰父子死了,前几天萧仕杰的母亲托人问他这边有没有继承遗产的想法,齐阳不知哪根筋搭错了,果断拒绝。于是就有亲戚提醒萧仕杰的母亲,尽快联络国外的孙女,不管从前萧一倪抛妻弃子还是她和齐家有什么过节,毕竟齐阳已是萧家唯一的血脉了。萧母表示接受,尽管多年来她很不愿提及这门亲事,自从那个叛逆的不孝子去世后,宝贝孙女又联系不上。可是好几个月过去了,一点音信都没有,正如齐阳说的,也不知道她还在不在这个世界上。
我原本是有些同情老太太的,但外婆和她的关系一直很僵,即使外婆最后劝我放弃遗产的继承权,那个老妇人也没有改变她一贯的冷酷,不怨恨也不再来往,完全就是陌生人,突发事件连吃席的电话都没有一个,也不问问我们平时都吃些什么菜。好像我放弃继承权这一切是应该的,我是死是活对他们萧家来说已经毫不相干。
外婆去世那天,她非但没认为外婆受了委屈,反倒认为是外婆小肚鸡肠,冷言冷语,对她老公漠不关心,才导致萧一倪另寻新欢最后送了性命,这无疑让本来就难以为继的姐妹关系雪上加霜。
外婆下葬那天,我看着她被钉进棺材,我失声尖叫,从此变得郁郁寡欢。我死死地盯着墓碑上齐淑琴高贵的黑白照片,一股残忍的杀气在心底腾的一下冒了出来,火焰般剧烈燃烧,我感觉头脑此刻异乎寻常的清醒,好像一生都未这么清醒过。我走过去,仿佛步子迈得不利索,一步步走向祭坛,就是粉身碎骨我也无所顾忌了。我靠近那高贵的黑白照片,突然,我的目光落在墓碑上的落款,盯着那张冰冷的黑白照片和落款上的小字神经质地笑起来……
那墓碑上的字让我心跳加速:爱妻齐淑琴之墓。夫萧一倪立。我悲愤的几乎跳起来,忙奔过去仔细看碑头上的小字,那是死者的生辰和卒时的日子。
谷雨那天,我找到了林竹贤墓园。那里环境很好,依山傍水,大片的青松和柏树围着墓园,一眼望不到头的草地在山丘间延伸起伏,粉白的紫叶李和金黄的野菊花散落在草地间,山风阵阵吹来,空气中散发着淡淡的菊花香,似乎要唤起我对往事的某些回忆……
“还不回来?”
“跟朋友聊天。”
“快回来。”
“还没忙完,走不开。”我扯着嗓子嚷嚷。
“你……跟谁甜蜜呢?”
“你吃饭没?”
“没有,等你一起吃!”
可是好奇怪啊,对于过去我居然记不起什么了,往事竟比那山风还轻渺,在心底晃了一下,就再也寻不到值得记忆的痕迹,我忽然发现过去所生活的十几年竟是一片空白。
晚上我一个人回的家,那天晚上,我做了一个梦,外婆花钱为我求护身符的那个梦,你什么时候开始抽烟了?齐淑琴皱着眉头问。梦境如此真实。她转身离开,我涨热的脸瞬间冰冷,哭了。我小时候体弱多病再加上营养不良,我的童年就是在不断地看病和吃药中度过。萧一倪和萧文兰父女曾以为我养不活,外公请算命的给我测过八字,算命的说我是吊死鬼转世,说我一身的邪气,命里怕是劫数难逃。于是外婆花钱为我求了个护身符,保佑我一生都会平平安安无病无灾。
我想不起这十年来我做过什么有意义的事:我认识她,她不见得认得我。中学时早恋,我喜欢上一个女孩,记忆中她总穿着法式蝴蝶结白色衬衫,笑容腼腆动人,纯洁善良可爱,成绩也很优异,有很多男孩子都喜欢她,追求她。那时候我是学校出名的学渣,成绩稀烂,喜欢跟人打架,也许是我这样一个渣学生让品学兼优的她觉得有意思,让她偏偏对我另眼相看。白月光经常辅导我做试题,少男少女情窦初开,朦胧而甜蜜,我们慢慢开始有了点苗头,哪知道好景不长,女孩转校了,我的甜头被终结,也就无疾而终了。脆弱而敏感的懦夫,我的悲剧性格大约是那时候落下的,表面上对什么都不屑一顾,骨子里却脆弱的要命。
“诸般枷锁困真我,今日方知我是我,一朝悟道见真我,何惧昔日旧枷锁。”
心若被困,世间繁华,皆为枷锁。这个世界有太多的枷锁,每个人都被束缚在条条框框,后来挣脱了枷锁,便不再装模作样拥有很多朋友。说真的,我以前如此渴望外界的认可,到头来,我慢慢接受自己的愚钝和平庸,发现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相关。我试着和这个世界和解,放过自己,放下焦虑和不安。其实我很矛盾,只是看起来独立又洒脱。
命运多舛,被现实磨平棱角变得腐烂。生活的卑微,终将会成为别人的笑谈。
我对即将送上门来的未婚女性失去了兴趣。五指姑娘是我最棒的搭档,兴致勃勃,如饥似渴,沟壑难填,春风一度只不过是气吞山河,威震八方的幻影。其实,一派正气凛凛的好少年,瞳孔里跳着火苗属于正常。我很不情愿在雄性荷尔蒙作祟的时候靠刷岛国小电影来解馋。我的视线里还是一片灰白色,甚至都分不清高嘉毓内裤的颜色。
高嘉毓醇厚的声音似乎还有些耳熟,猛然回头,又一次看见她嘟着性感的小嘴唇,嘴角邪魅勾魂的笑意一往情深。顷刻之间,狰狞的面孔,胸腔里积液的不明物质使耳濡目染的器官组织变得剑拔弩张。
古堡燃亮的灯火在文化底蕴深厚独具特色魅力的城市融合为一艘华丽的游轮。
考试是我坚持要考的,我呆若木鸡翻出摆在我面前美国名校宾夕法尼亚大学的offer,我只是迅速地翻来翻去,看看是不是我的名字。出国留学并非是我的意愿,为什么偏偏是我。众所周知我是老钟家的独苗,肩负着更换门庭的重任。为什么姓萧,真是一言难尽,焦躁的坐在床上有些不甘心,再次拿过那本通知书表来。想起那个醒酒器我就一通酸水往外涌。当我确认无误后,两颗晶莹的泪珠便稀稀疏疏砸落到了通知书上,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憋屈。
萧文兰一直希望我是个安于现状的人,希望我能够考个实惠的大学学个拿手的专业,找个瓷实的人,结个踏实的婚,生个聪明的孩子,然后待在一个地方不挪窝的生活一辈子;父亲和母亲的想法截然相反,父亲更希望我能显山能露水,能光耀祖宗,怎么说我身上流淌着他老钟家的强大基因。钟捷一直对我寄予厚望,希望我能光耀门楣。我当时确实也很争气,一路顺风,大学毕业,前途无限。我在同龄玩伴中是个优秀的佼佼者,是一个遵纪守法的模范公民。然而现在要是我的所作所为一旦暴露,高嘉毓的家人肯定是不会放过我,我的大学同学以及整个社会都会将我完全唾弃。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似乎不在我的大脑控制范围之内,正常情况下,我见不得别人给我莫名的脸色。我实在是太累了,刚躺在床上就睡着了。当我再睁开眼时,发现已经是黄昏时分。天哪,我竟然睡了一下午。
日常的平淡能够磨灭掉一个人所有志气,昨夜的烈酒将心酸写成脸上的黑眼圈。肉体在通勤,灵魂在沉睡。一时没控制住情绪,对亲密的人说了难听的话。文字写了一大半,把绝情的补救囚困黑暗。绝望之间,手中蹂躏的香烟,风抽掉了一半。生活方式的不同,导致了我们变成了不同的意识形态。
东港的五月间,正是阴雨绵绵的季节,连日来的阴沉天气让人提不起一点儿精神。在静谧悠长的柳荫巷里坐落着一座古色古香的琅琊庭院,这便是城中历史悠久的老宅。经历了数十年的风风雨雨,宅子现在看来也依旧气派雅致。踏着满地的香樟嫩叶,迎着暖暖的春风,我站在树下欣赏了好一阵子,此刻琅琊庭院老宅门前的两盏大红灯笼不知何时换成了红棕色,在风雨中摇曳着,不时有穿着中山西装的人进进出出,皆是神色怡然,从容悠闲。到了门前,我忽然停了下来,从这角度来看,篱笆铜栅栏门可以说是铁面无私的,它给人一种不可逾越、冷酷无情的绝望感。我这么说,是因为我现在面前正竖立着这样一扇坚不可摧、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大铜门。当然,要将这扇门打开我是无能为力的,一定要恳求门口岗亭里站得笔挺的那位门卫小哥才是。
雨下给幸运的人,也下给不幸的人。雨,下不完的雨,每个晚上,我在雨声里迷失。一盏盏街灯在细雨里高高地亮着,漠然地放射着它那昏黄的光线,那么地孤傲和骄傲,好像全世界上的事与它无关似的。
我站在街上,其实和一根电线杆子立在那里是一样。我现在什么都不怕,什么罪都受过了,再往下也就没什么了。连日来下了半月的雨,我和一位从水墨画里走出来的身穿黑色连衣裙配黑色长靴背朱红皮包的小魔女一起站在青石板台阶上感受着这独特的韵味。外面突然又下起了雨,宽厚挺拔的后背,皮质的鞋子被雨淋湿了。心里突然莫名升起一股悲凉,下意识柔指间夹支香烟,侧靠在路灯杆上,烟没有抽一口,烟灰却落在了衣服上。
间隔数十米的距离,我愣了一愣,走上前去对着那蔫头耷脑的家伙调侃道:“几天不见,减肥了?”话音刚落,蔡文启从裤裆处抽手要来抚摸我的头,我知道这家伙大小便从来不洗手,我着急忙慌挡开他的脏手冲他嗔怒道:“他妈的收起你的脏手,有事说事,别动手。”蔡文启这厮稚气的脸上挂满了不悦,好像吃枪药似的,态度如此恶劣。
“哪来的臭虫,胆挺肥。”
“关你屁事,瞎了你的狗眼,我特么投诉你。”我喜欢享受言语粗鄙的快感,怒气冲冲,意犹未尽,疯狂输出。我带着愤怒和怨恨的负面认知斜眼看他,瞬间感觉自己的双腿不听使唤,步子迈得不利索,总觉得我从什么时候起变得这样嚣张跋扈,麻木不仁,愚顽呆滞。我眼前一阵阵发黑,很想让人把我抬到医院里去。
两人剑拔弩张,言语对攻。围观群众站在对方价值观冲突两个方向的分歧点上一言不发,还没等我反应过来就被袭击。我迎着那个大块头的家伙一拳招呼上去,一顿劈头盖脸的拳打脚踢,左勾拳右勾拳净往对方太阳穴上招呼。用力过猛只听见骨头破碎的声音,却丝毫感觉不到疼痛,只腾出鞭腿净往那家伙的脸上踢。谁要是今天滋事影响我喝肉汤的心情,我不管了,这东西饭店里没有,我就想要一碗清水和一点葱花,再来两瓣大头蒜。有人说吃什么补什么,这东西非常好吃,反正我觉得好吃的东西吃完还想吃。从他握着我衣领的那只手,一直到我薅着他头发的那只手,然后到大脑,脑袋像灌了铅似的沉重。
场面一度失控,明显那个鼻孔翕张准备进攻的水牛是练家子,我也不是吃素的,我黑带九段的水准虽然是有水分的,那也具备高超的技艺。保安队长接到业主反馈,没一会儿功夫,就领着几个年轻马仔不知出什么事了,慌慌张张,屁颠屁颠赶了过来。几人还算靠谱,见同伴受伤,并不慌乱,块头大的保安拿着防爆器材跑过来支援!在众人还未正式摆开架势之前,我挡掉那家伙攥着我衣领的那只手,回避了他的目光,绕开他,径直走了。我,就是这副鬼样子,一遇到问题就选择逃避。趁着现在离开还来得及,不算太丢份,就当我逃避好了。
眼前的门卫看上去毫无表情,二十七八岁的样子,可仔细看看才发觉他那脸腮上的胡须刮得干干净净,显得青色发亮,他的打扮有些古怪,深黑色上衣显得过分的修长,将臀部以下的腿都遮得严严实实,裤子也是深黑色,一双长统黑皮靴。肚子却显得鼓鼓胀胀的十分肥大,胸前带着一枚战功徽章。
我毫无表情机械性来到庭院门口,拿出电话,按下那个熟悉的近半年没有拨过的号码。按错了,重新来,又错了,继续按,拨通了,挂掉。又拨通了,电话被接起,对方尽量平静地说:“喂,那位,你找谁?”“对不起,我找安熙儿。”不好意思,你打错了。”“妈的!”我赌气似的砸飞了手机。我只有过年的时候才给家里打电话,只是简单地祝福几句,不敢多说也不敢多听。自从我恶劣的名声在家族群里一片狼藉开始,母亲从那以后不跟我通话,亲戚也心有怨恨根本不想搭理我,后来我又觉得没脸回去面对他们,就这样一拖再拖,僵持到现在。我根本不知道那扇大铜门便也神奇地缓缓开启了。刚才我将我的证件给他看时他也不发一声,只是微微地点点头,一眨眼功夫门开了,我依然只是用下巴朝门里示意一下让我进去而已。一开始我还认为眼前的男人一点都不懂礼貌,拒人于千里之外,但进进出出时间久了自然再反过来看他,始终坚守如一,闲人免进,这时我才悟到这原来是此庭院的规矩,保安值班所里的人是不允许与来访者搭话的。我二话没说硬着头皮闯了进去,那青年人便朝后退了一步,那大铁门便在我身后关闭了。听到那一声沉闷的关门声,我本能地回过身去,身后已看不到守卫,只见一扇比我身体高一倍的大铜门已与周围的灰色城墙融合得天衣无缝了。
我对安熙儿的那扇门的所有感觉,这扇铜门是都具备了,我知道这扇门靠我的本身力量是无论如何无法开启的。我突然有一种不安的感觉,伸手去握住了门中央的环形手把。再抬头看这门,是由一个个方格铸成的,方格里都刻有浮雕,是犹如好多个图案交叉组成的图形,这或许是主人身份的象征吧。门确实很坚固,看上去制造得十分典雅。我试着用力拉了一下门,果然那门岿然不动。我突然有一种被人幽禁起来再也出不去的恐惧,于是又拼命地用力拉那门,我并没将门完全拉开,只是知道这门并没锁上,心里便松了一口气。顺着门缝我朝外窥看,发现刚才那名门卫已经站在了门外,当然,我并没有想逃跑的意思,只是试试这门是否能打开。可门口那青年人老是站着干嘛呢?是监视我的行动?还是故意给我难堪,我不由自主有点浑身不自在,站在门前环视着庭院里的一切。
年代久远,气度不凡,豪华考究,贵族气质,就连这大铜门都有着十分精细考究的镂花刻雕,另外两旁还有两只小小的兽狮。可是,此时此刻的我,作为一个冒昧擅闯居民庭院的陌生人来说,不知道在法律上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更是没有对这房子说三道四的闲情雅致。我只是小心翼翼地观察着门外年轻男人的动静。他到底想在大门口站到何时呢?如果他只是普普通通的门卫,那么会不会是在等着还有什么大人物来呢。仔细想想,其实自己心里对“擅闯”两个字是十分地不舒服的。门外那个青年人对我讲得全是相当标准的皖南话,只有这“擅闯”一词却是讲的极其普通。我当时一下子没听明白,于是便反击一句,紧接着对方用拳头回敬了我,接着眼睛瞪的大大的,超吼的语气,用皖南话又重复了一遍。反正我是一句也没听懂。一般像我这样的年龄,结婚之后就得立刻开始造人计划,一秒钟都不能耽误,从此以后我便会陷入家庭生活的各种深渊。于是乎,我去找他求证。他肯定没经历过婚姻,他完全不同意我的言论。
没错,这就是年龄和生理的问题。
时光匆匆,又过了半年,眼见曼陀山庄一年一度的“同学聚会”日见临近,不只齐阳,李洁这对矛盾夫妻,就连安熙儿也不顾一切向钱冲,开始督促性采用一些过激的手段跟我要钱。不到三分钟,她那位舔阴沟的边牧准男友就带着三个死党一起杀将过来。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该面对的终究是要面对的。”
正喝的开心,从远处闪烁着车灯的地方蹦出三五个潮人打扮的年轻人,小的十七八,大的二十四五岁,头发五颜六色都有,队伍中还夹杂着两个浓妆艳抹、披头散发的小野鸡,俩人吊裆裤子板鞋紧身小上衣打扮。小混混们大摇大摆走进,将四张桌子拼在一起,围拢着坐下,男孩们脱下上衣,露出刺龙画虎的瘦弱光脊梁,女生坐在小马扎上,低腰裤露出一大段雪白,从男孩烟盒里摸出华子香烟吞云吐雾,涂满猩红指甲油的芊芊玉手瞥了眼土鳖的我,立即像躲瘟疫一样躲了一下,与貌不惊人的墨笙刻意拉开一段距离。
蓝莓发色的潮人戴着墨镜,穿着紧身V领的短衫,脖子上金光闪烁的大粗链子,脚下是阿迪达斯的运动鞋,手里还夹着小包,胳膊上刺龙画虎,一看就不是善类。
对方为了讨债对我围追堵截,不惜采用恐吓、骚扰、暴力等手段。我眯起眼睛看着眼前的不速之客。老远处就看到三位男子缓缓杀将过来,嘴角挂着狰狞的冷笑。
这人好奇怪,穿一套早已过时的灰色涤纶西装,土得掉渣渣,偏偏还留了个垂到肩膀的长头。老实说眼前这个家伙算不上多帅,但是就让人看了面热心跳,也不知道到底为什么。
烧烤摊的桌椅板凳哐当一声被踹开,为首一个穿红衣紫裤的黄毛年轻人嚣张的喊道:“欠钱的那条臭虫在哪里呢?”
“你们乱喊什么,出去!”刚走到门口的老板手持菜刀倒不怕他们,声色俱厉的喝道。
“没你的事,滚一边去!”黄毛嚼着口香糖,目光在摊位上扫视着,食客不多,很快他的目光便定格在墨笙身上。
在套大粗链子的狰狞男子和黄毛踏入烧烤摊没多久,墨笙和我差不多在闲聊羊肉串这种生意,本小利薄,靠的是羊骨肉腰子肥肉这些暴利产品赚钱。几个不锈钢盘子端上来,大把大把的肉串散发着孜然和辣椒粉的香辣味,小伙子把整桶的扎啤搬过来,又端了一盘羊骨头过来,拿起菜单浏览了一遍说道:“虾尾,板筋,腰子,生蚝,四桶扎啤……”墨笙拿过一桶大号扎啤,啤酒倒进啤酒杯顿时雪白的泡沫和澄黄的酒液四溢。
墨笙瞥了眼化妆有点浓重的美女,对待不化妆就见光死的女性生物,他一向敬而远之,这点他就做得很好。也许是学校内太多绿叶烘托,让她显得有些鹤立鸡群,打打闹闹,不时发出诡异夸张的尖叫和肆无忌惮的笑骂。
貌不惊人的软蛋如此懦夫,被一个瞪眼给强行咽回肚子,我站了起来装作若无其事,继续喝酒,对面那个穿红衣的小黄毛瞟了一眼,嘴里叽叽歪歪指桑骂槐,甩甩几根稀疏的毛发,同时不停的往地上吐痰,一边抽烟,一边咳嗽,那家伙也还算白白净净,戴了副半框眼镜,低声说了句听着倒霉的话。
“切,林子大了什么狗苟猖猪都有。”
白T恤摘下墨镜,呸的一口将口香糖吐在地上:“妈了个逼的,不就是一臭虫么,给我打!”
墨笙见状不妙,赶紧摸出黑利群的盒子,寄了一根烟过去:“来,兄弟,抽烟。”然后顺手从口袋里拿出经典复古老式煤油火机替白T恤点上。
白T恤吞云吐雾仰视着墨笙冷冷怒骂道:“操!这都几个月了,真她妈不是个东西。”
也就只有暴怒下的街溜子敢跳脚骂我不是个东西,这是墨笙也万万做不出的骇人举止。
高中时代我也没少跟校外混混和痞子干架,没少揍他们,众人即使不屑,也不敢对我恶语相加。战略技术性攻击是我的拿手绝活,理论知识那是一套接一套,连财迷的守财奴齐阳都被忽悠得很快将我视作值得信赖的盟友,经过这么一折腾,寝室一脸灿烂阳光的笑容,憨憨傻傻的室友,见三名壮硕家伙瞪着自己就开始发烟套近乎,憨憨傻傻的室友就两眼放光,来不及收拾床铺就搬椅子坐在一边,欣赏我的熟练操作。
“哈哈,以后大家就是同一个战壕的盟友了,有枪一起扛,有猖一起嫖。”
即使我欠了身边朋友,同学,室友一笔数目不小的RMB,他们也没将我视为可以依靠的港湾,在经济上寻求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