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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手稿(1857—1858年)〉导言》第四节初探马克思:《〈经济学手稿(1857—1858)〉导言》第四节,载《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50页,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1—114页。以下文章中出自《导言》第四节的引文,不再注明出处。

马克思的手稿《导言》写作于1857年8月底到9月上旬,是称之为《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的开头部分。这篇手稿是马克思从1843年在巴黎开始研究政治经济学十五年之后,1850年在伦敦重新系统研究政治经济学七年之后,为他计划写作的总标题为《政治经济学批判》这一经济学巨著而起草的“总的导言”。

这篇在马克思生前没有重新修改和公开发表的《导言》,比他的其他著作和手稿更集中地论述了政治经济学的对象和方法的思想,是一篇具有独立科学价值的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文献。《导言》第一、二节论述的是关于政治经济学对象的问题,第三、四节论述的是关于政治经济学方法的问题。但论述政治经济学方法的后两节又有所不同:第三节讲的是政治经济学的特有的研究方法,建立范畴体系的方法。而从第四节的标题和内容提示、手稿片断来看,马克思打算在本节要阐述的则是关于研究政治经济学的指导思想、政治经济学方法论的基础——唯物史观。本文专门谈谈个人学习《导言》第四节的体会,错误之处请指正。

《导言》第四节列了这样一个标题:“生产。生产资料和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国家形式和意识形式同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关系。法的关系。家庭关系”。首先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生产”,是指作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的物质资料生产。这里提到的“生产资料”,马克思用来表示生产力。这是因为生产资料是生产力的基本因素之一,是生产的客观条件。下面正文第五点中,在生产力后面用一个圆括号注明就是生产资料,也表明了马克思这一思想。这里的“生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直接生产过程中结成的关系,即狭义的生产关系。至于“交往关系”,则是马克思和恩格斯早期著作中使用的一个术语,是他们当时所形成的生产关系的概念,即广义的生产关系,包括直接生产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以及分配过程、交换过程和消费过程中人们的相互关系。这些都是属于社会经济基础方面的关系。而“国家形式”“意识形式”“法的关系”,则是属于社会上层建筑方面的关系。“家庭关系”也是一种社会关系。它作为社会的生活组织形式,既反映经济基础的特点,又反映上层建筑的特点,归根到底,家庭关系决定于经济关系。

从本节标题列出的项目来看,马克思打算在本节中说明社会形态各种现象和关系的地位、意义以及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尽管一定社会形态下的各种现象和关系是极其错综复杂的,但它们之间又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并按照一定的规律发展着。从马克思所列各种社会现象和关系的次序可以看出,他打算首先从物质资料的生产出发,进而论述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生产关系内部诸方面的关系,再进而分析国家形式、意识形式、法的关系这些上层建筑同作为生产关系总和的经济基础之间的相互关系,并进而考察由经济关系决定、同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都有联系的家庭关系。以上情况表明,马克思在本节将要阐明的正是他的唯物史观。不过,马克思在《导言》第四节中对于上述唯物史观的基本命题,只列出了要点,提出了问题,并没有展开论述和给予回答。一年半以后,即在1859年1月,马克思在为《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写的《序言》中,对于在《导言》第四节中所提出的问题,作了最概括的回答,这就是大家熟知的关于唯物史观的经典表述。《序言》中所表述的唯物史观,实际上就是《导言》第四节提出的问题的具体论述。

大家知道,马克思和恩格斯早在40年代就已经确立了唯物史观。那么,在作为马克思的经济学巨著的“总的导言”的第四节中,他又为什么要提出并想论述这些属于唯物史观的基本命题?这是因为,马克思将要建立的政治经济学和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在对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看法,即在理论上是尖锐对立的,而理论上的对立又是由观察社会现象的立场、观点、方法的不同所决定的。正如《导言》前两节揭露的那样,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从“孤立个人”出发,研究“生产一般”,把资本主义制度永恒化。他们的这种看法,除了阶级局限性的原因以外,也是他们奉行唯心史观的必然结果。所以,要实现政治经济学理论上的变革,就必须首先在方法论上进行根本革命。马克思在研究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十分强调他的方法论的重要性。在《政治经济学批判》第一分册的《序言》中,他把唯物史观说成是从政治经济学研究中“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于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页。。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把唯物史观当作他的辩证方法的“唯物主义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页。。正是由于唯物史观在政治经济学的研究中具有如此重要的意义,所以马克思认为有必要在他的经济学巨著开头的“总的导言”中专门加以论述。由此可见,马克思在《导言》中讲唯物史观,并不是把它作为单纯的哲学思想来讲的,而是把它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指导思想来阐述的。

有了崭新的世界观,才能创立科学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指明:在人类社会形态中,一方面生产力和生产关系辩证地联系着,另一方面生产关系总和作为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辩证地联系着,因此社会生产关系是在上述社会基本矛盾的作用下运动和发展的。从而,政治经济学作为研究人类社会一定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科学,就不仅要研究生产关系及其内部各方面的关系,而且要了解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只有在社会基本矛盾的运动中,一方面联系生产力,另一方面联系上层建筑来研究生产关系,才能科学地阐明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客观规律。

本节正文前一部分列出了八个注意之点。通观这八点,它们都是围绕本节的基本内容即唯物史观,特别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问题而提出来的,都是为了阐述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这个中心主题而要加以说明的。这进一步表明,马克思将要在本节阐述的正是唯物史观问题。不过这八点并不是论述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的提纲,而是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是在论述过程中应该提到而不应忘记的各点。

(一)关于“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关系在军队中也特别显著”“战争比和平发达得早”。马克思提到的这一点,其着眼点乃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问题。就是说,在分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时,要注意用军队和战争的例子来说明,并分析某些经济关系为什么在战争和军队中比在和平时期和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发展得更早这一特殊现象。

关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在军队中表现得特别显著的问题,马克思在1847年底所作《雇佣劳动与资本》的讲演中就有所论述。在那里,他论述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生产力决定人们的生产关系的原理之后,紧接着说:“随着新作战工具即射击火器的发明,军队的整个内部组织就必然改变了,各个人借以组成军队并能作为军队行动的那些关系就改变了,各个军队相互间的关系也发生了变化。”《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3页。马克思讲的这种情况,在现代军队中更为明显。在这里,马克思讲作战工具与军队内部关系、组织形式的关系,以及前者变化必将引起后者变化的情况,其主旨是为了说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关系,以及生产力的发展必将引起生产关系变革的原理。同样在《导言》中,马克思再次提到“生产力和交往关系的关系在军队中也特别显著”,其目的仍然是为了进一步说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提出了这样一个论断:“战争比和平发达得早”;并举例说:“某些经济关系,如雇佣劳动、机器等等,怎样在战争和军队等等中比在资产阶级社会内部发展得早。”马克思举的这些例子,无疑都是事实,但这只是就这些经济关系的形式方面而言的。例如,雇佣劳动是资本主义社会里的生产关系,但是雇佣军队在历史上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中就存在了。与此相联系的是,工资是体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经济范畴,但是在古代社会对雇佣兵也是要发薪饷或工资的。马克思起草《导言》前后所写的经济学手稿中说:“工资表现为普遍现象的第一个形式就是军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6、466、496、489页。“军队是古代共同体中最先采用这种发薪饷方法的形式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6、466、496、489页。又如,机器的使用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但是用于军事目的机械(如枪炮等)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就已经发明并使用了。

为什么某些经济关系在战争时期和军队中比在和平时期和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发展得早?对此,马克思在这里没有加以说明,是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我体会,在阶级社会里,战争是不同的阶级、民族、国家和政治集团之间,因为经济利害冲突而发生的政治斗争的最尖锐的最高的形式,所以某些科学技术和经济关系的形式往往首先在战争时期和军队中发展起来,而后才在和平时期和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得到推广和普遍化。这种情况在现代社会生活中也不乏其例,像原子能首先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用于军事目的,到战后才逐渐推广用于生产建设。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才能理解马克思所说的“战争比和平发达得早”。

(二)关于“历来的观念论的历史叙述同现实的历史叙述的关系”。这一点的意思是,在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时,要注意说明以往唯心主义的历史叙述方法同唯物主义的历史叙述方法的关系和区别。

在马克思以前,“社会学”和历史学领域历来被唯心主义所统治。“观念论的历史叙述”,就是对人类社会历史的唯心主义的叙述。资产阶级思想家对于人类社会发展历史过程的叙述,就是从唯心主义出发的,黑格尔就是一个突出的代表人物。唯心主义的历史叙述,否认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把社会历史看作依精神力量为转移的,把人们的思想动机、个别英雄人物的意志或某种超自然的力量,看作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因此,马克思以前的“社会学”和历史学,至多是积累了片断收集来的未加分析的事实,描述了历史过程的个别方面,从根本上说并不能科学地阐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

马克思和恩格斯所发现的唯物主义历史观,实现了历史科学和一切社会科学的根本变革。马克思主义对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叙述,是以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南的。马克思所说的“现实的历史叙述”,是关于人类社会发展客观过程的现实的历史叙述。以唯物史观为指南的历史叙述方法坚持以下原理: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归根到底是经济条件制约着历史的发展;人类社会历史的发展是有其本身固有的客观规律的,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中发展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发展的历史是人民群众实践活动的历史。

马克思还谈到了当时资产阶级“文化史”的状况。马克思主义在确定作为社会现象的文化的本质时,以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为出发点,认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部过程,从而决定社会文化的发展。而资产阶级学者却从唯心史观出发,认为文化发展的基础不是物质生产,而是某种超自然的力量的启示以及某些天才、英雄人们的意识、精神和活动,等等。因此,资产阶级学者的“所谓文化史全部是宗教史和政治史”,很少有或者根本没有经济史。毋庸赘言,他们的宗教史和政治史全都是用唯心主义历史观写成的。

可见,“历来的观念论的历史叙述”同“现实的历史叙述”的区别,实质上是唯心史观和唯物史观的对立。马克思在阐述自己的唯物史观并确立政治经济学的方法时,理所当然地要说明上述两种历史叙述方法的关系,并作必要的评述。

(三)关于原生的生产关系与“第二级的和第三级的东西”。按照马克思在这里的意见,生产关系总和是一个复杂的体系,并且可以分级。第一级的东西是基本的、原生的生产关系;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东西则是“派生的、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马克思提出的这一点指明:在分析社会生产关系时,不仅要考察属于第一级的东西,而且要注意说明属于第二级和第三级的东西,以及“国际关系在这里的影响”。那么,这种生产关系分级的具体情况又是怎样的?根据马克思在经济学手稿中其他论述,有如下几种情形:

首先,因为人类社会的生产力是不断发展的,生产关系也随之发生变化。人类社会最初阶段上自然形成的原始共同体的生产关系的形式是原生的,后来阶段上的生产关系的形式则是派生的。马克思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中,把人类社会最初阶段上劳动者对其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共同占有即公社制,看作是所有制的“原始的形式”,而奴隶制、农奴制等等则是“派生的形式”,“是以共同体为基础的和以共同体下的劳动为基础的那种所有制的必然的和当然的结果”。《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6、466、496、489页。

其次,因为在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里,生产关系都不可能是单一的,特别是在新旧社会交替时期更是这样。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中,都有着居于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它规定着这个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性质以及整个社会形态的特征。但是,在每一个社会形态中,在开始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同时还存在着它由以脱胎而来的旧社会的生产关系的残余,在它的解体时期,也会出现未来的新社会的生产关系的因素或物质前提。前者居于统治地位的是第一级的生产关系,后者处于从属地位的是第二级或第三级的、转移来的生产关系。

最后,因为国际交往的发展,会发生各种生产关系的相互混合、渗透和影响。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中,举了好几个例子说明这种情形。例如,在古代秘鲁“看到的那种共同生产和公有制”,就是由“一些征服者部落所导入和带去的派生形式”。在古代克尔特人那里的所有制形式“也是派生的”,是由处于较高发展阶段的征服者部落“带给处于较低发展阶段的被征服部落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16、466、496、489页。在近代,由于资本主义大工业和世界市场的建立,使国际关系空前发展了。国际关系的发展,对原来经济落后的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结构有着重大影响。特别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对外经济侵略和武力扩张,破坏了经济落后国家和地区的传统的奴隶制或封建制的社会经济结构,使资本主义关系逐渐产生、发展起来,演变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经济。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奴隶制的或封建制的生产关系是原生的生产关系,而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则是转移来的、非原生的生产关系。

(四)关于“对这种见解中的唯物主义的种种非难;同自然唯物主义的关系”。

马克思创立的唯物史观的原理,“给一切唯心主义,甚至给最隐蔽的唯心主义当头一棒。关于一切历史性的东西的全部传统的和习惯的观点都被这个原理否定了。政治论证的全部传统方式崩溃了;爱国的义勇精神愤慨地起来反对这种无礼的观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120页。马克思的新的世界观,不仅必然遭到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的反对,而且也必然遭到法国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反对,还激起了德国庸俗的民主主义空谈家极大的愤怒。他们纷纷起来非难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所以,马克思认为在阐述唯物主义历史观时,有必要对这些非难加以反击和批判。

马克思认为,还有必要谈谈他的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与自然唯物主义的关系。自然唯物主义也就是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恩格斯指出,在1848年以后的德国,与资产阶级经济的强大发展相适应,以异乎寻常的精力致力于自然科学。于是,“黑格尔被遗忘了,新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发展了,这种唯物主义在理论上同十八世纪的唯物主义几乎完全没有差别,它胜于后者的地方主要只是拥有较丰富的自然科学的材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18、120页。按照列宁的说法,自然科学的唯物主义是“绝大多数自然科学家对我们意识所反映的外界客观实在的自发的、不自觉的、不定型的、哲学上无意识的信念”。《列宁选集》第2卷第353页。列宁认为自然科学家“倾向于唯物主义、敢于捍卫和宣传唯物主义、反对盛行于所谓‘有教养社会’的唯心主义和怀疑论的时髦的哲学倾向”,战斗唯物主义者应该“同现代自然科学家结成联盟”,把他们的自然科学唯物主义提高到自觉的辩证唯物主义水平《列宁选集》第4卷第608—609页。

(五)关于“生产力(生产资料)的概念和生产关系的概念的辩证法”。这一点是说,在分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相互关系时,要注意到它们之间的辩证关系。简单地说,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就是: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也具有反作用。但是,马克思特别强调的是以下两点:

第一,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的界限应当确定。这个界限应当怎样确定呢?后来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了深刻的论述。他指出: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它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发生矛盾。于是这种生产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这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在这里,生产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每一种生产关系,都是适应于一定的生产力状况而建立起来的。“无论哪一种社会形态,在它们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在旧社会的胞胎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所以人类始终只提出自己能够解决的任务,因为只要仔细考察就可以发现,任务本身,只有在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经存在或者至少是在形成过程中的时候,才会产生。”《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82—83页。

第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并不抹杀现实差别。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适用于人类社会的一切社会形态,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是,马克思主义讲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总是处于历史发展一定阶段上的生产力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任何一个历史时期的生产方式,都以一定的生产力为其内容,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则是生产力赖以发展的社会形式。根据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状况,马克思主义把人类社会形态划分为五种不同的社会形态。所以,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并不抹杀人类社会形态的现实差别。

(六)关于“物质生产的发展例如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怎样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这一点是说,在分析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时,要注意说明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意识形式和法的关系的发展同经济基础的发展的不平衡性,以及上层建筑某些部分发展的历史继承性。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就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但是,上层建筑的各个部分又都有不同程度的相对独立性,各有其本身形成和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历史,它们并不都是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或消亡而马上变化或消灭的。上层建筑某些部分的发展同经济的发展的不平衡性和历史继承性,就是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的表现。

马克思讲的“物质生产的发展例如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就是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的一个表现。关于这种情形,马克思在本节的后一部分,就希腊艺术与现代社会的关系做了深入的分析。在这里,马克思强调指出:对于“进步这个概念决不能在通常的抽象意义上去理解”。这就是说,不能抽象地谈论“进步”这个概念,而要结合社会意识形式本身发展的特殊规律性来理解它。例如在艺术领域,不能抽象地说一切现代艺术都比古典艺术进步,一切古典艺术都比现代艺术落后,而应该作具体分析。因为每一个时代的艺术作品都是一分为二的,有的是属于精华,即艺术珍品,能够为后代人所继承,在许多世纪内能够给予人们以思想启发和艺术享受;有的是属于糟粕;有的是精华和糟粕混杂并存;即使是优秀作品也都有其历史的、阶级的局限性。因此,对于历史上的文化遗产,应该采取批判地继承的态度,吸取其精华、进步的东西,舍弃其糟粕、反动的东西。

马克思讲的“法的关系”“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即法的关系的发展同经济基础的发展不平衡,是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另一个表现。马克思举的罗马私法同现代资本主义生产的关系,就是一个例子。

从古罗马的法学家开始,把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类:公法指有关国家地位和利益的法律,私法指涉及个人利益的法律。当时罗马社会生产关系的基础是奴隶主私有制;同时,商品货币经济也很发达。罗马法对奴隶主私有制、家长权、买卖、借贷、契约、债务,以及刑法、诉讼程序等等,都作了明确而详尽的规定。它竭力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统治、保障富有平民的利益,是奴隶主阶级意志的体现。恩格斯说,罗马法是“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法律的最完备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43、395、395页。,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48页。,“完满地表现了马克思称为商品生产的那个经济发展阶段的法律关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43、395、395页。。罗马法典对以后剥削阶级统治的国家的立法,特别对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有着重大的影响。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随着资本主义工商业和资产阶级私有制的发展,“罗马私法便立即得到恢复并重新取得威信”,在欧洲大陆的一切国家里,资产阶级的私法“都是以罗马法典为基础的”,即使在英国,它的私法“也不得不参照罗马法的诸原则”。《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0页。例如,法国在资产阶级大革命中制定的《法兰西民法典》(亦称《拿破仑法典》),就是把古代罗马法“巧妙地运用于现代的资本主义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43、395、395页。

“可是,这里要说明的真正困难之点是: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怎样进入了不平衡的发展。”“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就是指财产关系,因为按照马克思的说法,财产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马克思提出的这个“要说明的真正困难之点”就是:为什么生产关系作为法的关系或财产关系的发展同物质生产的发展不平衡?为什么体现奴隶主阶级意志的罗马私法能够为体现资本家阶级意志的资产阶级法典所吸收或参考,并为近代资本主义经济基础服务?对于这个问题,历史唯物主义是不难回答的。首先,法律思想作为社会意识,它的发展同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它的发展有历史的继承性,是上层建筑相对独立性的一种表现。其次,罗马私法作为私有制和商品生产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它体现了奴隶主私有制和商品生产者的经济利益,而资本主义社会,也是私有制(资本家私有制)、奴隶制(雇佣奴隶制)、商品生产(高度发展的商品生产)的社会,所以罗马私法的一些立法原则能够为资产阶级法典所继承就不奇怪了。

(七)关于“这种见解表现为必然的发展。但承认偶然。怎样。(对自由等也是如此。)”这一点是说,在用唯物史观研究人类社会生产关系发展的历史时,要注意说明它的发展有其本身固有的客观规律性,表现为必然的发展的客观过程;同时要说明这种发展过程中的必然性和偶然性的关系,必然和自由的关系。

唯物史观是马克思的伟大发现。恩格斯指出:“正像达尔文发现有机界的发展规律一样,马克思发现了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74页。马克思发现的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指明,人类社会的历史决不是由个人意志所支配的一些偶然事件的堆积,而是不依赖人们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按照本身所固有的必然规律而发展的客观过程。马克思说“这种见解表现为必然的发展”,就是讲他的唯物史观认为,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发展有其本身固有的客观规律性,表现为必然的发展的客观过程。

但是,马克思主义在讲必然性时,也承认偶然性。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统一,它们互相联系,互相依赖,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在客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同时存在的。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补充和表现形式。

马克思在讲必然性时,还提到了自由。自由和必然是揭示人们自觉活动和客观规律之间相互关系的范畴。必然是指客规事物发展的规律性;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自由和必然是辩证的统一,自由不能离开必然,必然可以转化为自由。当人们还未认识客观规律时,就要受客观规律支配,也就没有自由;当人们一旦认识了某些客观规律并自觉利用它为自己服务,就有了一定的自由;人们对客观规律的认识越多越深化,自由也越大。人类的历史,就是一个不断从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发展的历史。

(八)关于“出发点当然是自然规定性”。这就是说,必须从物质资料生产的自然规定性出发,研究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

马克思为什么要提出这个问题呢?大家知道,马克思是把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作为自己研究和批判的对象的,一再指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并非自古以来就存在的自然的社会形态,而是人类社会长期发展的历史产物,是历史的暂时的形式。那么,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前,特别是人类社会的开始阶段的情况又是怎样的?难道那也不是自然发生的东西,而也是历史的东西吗?这是理论上和逻辑上必须回答的问题。

马克思明确地指出:“出发点当然是自然规定性”。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导言》中只作了这个提示,并未详细阐明。几个月之后,他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这篇手稿中,作了专门的论述。所以,学习马克思后来写的这篇手稿,有助于我们理解《导言》中的这个提示。在《资本主义生产以前的各种形式》这篇手稿中,马克思是怎样论述这个问题的以下引文均见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70—498页。

首先,马克思指出,人类社会的最初阶段是“自然形成的社会”。最初的人“表现为种属群、部落体、群居动物”。“对活的个体来说,生产的自然条件之一,就是他属于某一自然形成的社会,部落等等”。“自然形成的部落共同体”“是人类占有他们生活的客观条件和占有再生产这种生活自身并使之物化的活动(……)的客观条件的第一个前提。”马克思在这篇手稿中提到的“自然形成的共同体”,是指“部落”或“部落联合”。马克思在《导言》第四节第八点提示中,也提到了“部落、种族等”这些人类社会初期阶段上的社会组织形式,这也表明他列出这一点正是为了研究人类社会的早期情况。

其次,马克思指出,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社会生产的主观的和客观的因素都是“自然存在”。“劳动的主体是自然的个人,是自然存在”;这种“自然的个人”的“劳动的第一个客观条件表现为自然,土地,表现为他的无机体”“这种条件不是他的产物,而是预先存在的;作为在他之外的自然存在,是他的前提”。他还说:“生产的原始条件表现为自然前提,即生产者生存的自然条件”,“这些生存的自然条件,本身具有双重的性质:(1)是主体的自然,(2)是客体的自然”。从以上这些论述中,我们可以了解马克思在《导言》第四节第八点提示中提到的“主观地和客观地”,就是要“主观地和客观地”分析社会生产要素的“自然规定性”,或者说要研究“主体的自然”和“客体的自然”这些“生产的原始条件”。

第三,马克思指出,在“自然形成的社会”中,原始的所有制就是“劳动的个人”“对劳动的自然条件的占有”。土地就是当时“劳动的自然条件”。原始所有制或公社制,实际上就是土地所有制。

第四,马克思指出,“自然形成的社会”也是建立在“社会生产上面”的,也是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中形成、发展和走向解体的。原始共同体的人们起先是在“自然形成的基础”上从事劳动的,然后这种“自然形成的基础”就变为“历史的前提”。“到后来,这个基础或前提本身就被扬弃,或者说成为对于不断前进的人群的发展来说过于狭隘的、正在消灭的前提。”在原始社会的末期,由于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自然形成的原始共同体就解体了,接着便是以剥削阶级私有制为基础的奴隶制社会、封建制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这些历史性的社会。

从以上论述可以大体了解马克思提出“出发点当然是自然规定性”,是打算简要地说明人类怎样从统一的自然界中分离出来的,人类社会是怎样形成的,原始人的物质生产一开始是怎样进行的,当时的生产力的状况和生产关系(所有制)的形式是怎样的,总之,人类社会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怎样从自然发生的东西发展为历史的东西的,怎样从“自然形成的社会”——原始共同体,发展到历史的暂时的形式——资本主义社会的。

本节正文的后一部分是一个没有写完的手稿片断,论述了艺术生产发展同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关系。这个问题从实质上说,就是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的关系问题,也是唯物史观一个重要问题。

艺术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它作为上层建筑,归根到底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是作为上层建筑的艺术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它的发展同经济基础的发展又存在着不平衡的关系。一般地说,随着物质生产的发展,艺术也必然相应地发展,物质生产发展的程度越高,艺术发展的程度也越高。这是物质生产与艺术的相互关系的主要方面。但是,又存在着艺术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不平衡、不成比例的情况,在物质生产发展的较低阶段上可以有艺术较高的发展,在物质生产发展的较高阶段上却不一定有艺术的高度发展。这是物质生产和艺术的相互关系的次要方面。《导言》第四节着重论述了客观生活中存在着的艺术发展与物质生产发展的不平衡的情况,同时也谈到了一定的艺术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形态结合在一起的问题。所以,学习马克思在本节中阐明的思想,可以全面理解物质生产和艺术之间的辩证关系,深入了解艺术这种上层建筑发展的特殊规律。

本节这个手稿片断的主要思想是:

(一)马克思在前面已经提出“物质生产的发展例如同艺术生产的不平衡关系”的问题,这里他进一步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的一定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因而也决不是同仿佛是社会组织的骨骼的物质基础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为了说明这个问题,马克思“拿希腊人或莎士比亚同现代人相比”做例子:在物质生产处于较低发展阶段的古希腊奴隶社会,曾经出现文化艺术的繁荣时期,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希腊古典文化;在中古后期西欧文艺复兴时期的英国,却产生了伟大剧作家、诗人莎士比亚的不朽作品;而在物质生产达到很高阶段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却没有出现像古希腊和中世纪西欧曾经有过的那样的艺术成就。

马克思还指出,在艺术本身的领域内,各种艺术形式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某些有重大意义的艺术形式只有在艺术发展的不发达阶段上才是可能的”。他举史诗为例说,某些艺术形式“一旦作为艺术生产出现,它们就再不能以那种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古典的形式创造出来”。这里提到的史诗,指公元前八世纪前后古希腊的叙事长诗——《荷马史诗》。史诗叙述了古希腊人的战争事迹和英雄人物,反映了古希腊原始公社制社会瓦解时期的物质文明、风俗习惯、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史诗不仅是希腊古典文学的优秀成果,而且也是研究公元前11世纪到9世纪希腊社会经济的最重要的文献。史诗是不朽的世界的文化遗产。

既然在艺术本身领域以内,各种艺术形式的关系中已经有这种发展不平衡的情形,那么,在整个艺术领域同社会一般发展的关系中也有这种不平衡的情形,就更没有什么奇怪了。现在,困难的问题不在于对这种不平衡的关系或矛盾现象作一般的表述,而是要对它作出科学的解释。马克思指出了解决这个矛盾的关键和途径:“一旦它们的特殊性被确定了,它们也就被解释明白了。”这就是说,不仅要一般地指出各种社会形态中,艺术这种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辩证关系的普遍性,而且要具体分析某一社会形态下,它们的这种辩证关系的特殊性;不仅要说明艺术这种上层建筑和经济基础之间矛盾的普遍性,即艺术是经济基础的反映,归根到底是由物质生产方式决定的,而且要说明艺术和经济基础之间矛盾的特殊性,即艺术作为上层建筑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有其本身的形成和发展的相对独立的历史,有其自己发展的特殊的规律性。

马克思在解释艺术同物质生产的发展为什么会出现不平衡的现象时,仍然拿古希腊艺术和中古莎士比亚同现代的关系作例子。不过,他只分析了希腊艺术同现代的关系,至于莎士比亚同现代的关系则未具体说明。

马克思分析希腊艺术同现代社会的关系时,首先分析了希腊艺术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指出希腊艺术是同当时奴隶制社会形态结合在一起的;然后分析了希腊艺术同现代社会的关系,指出希腊艺术在现代仍然具有永久的魅力,并且能够给予人们以艺术享受。

(二)马克思指出,希腊古典艺术是同当时的社会形态结合在一起的。马克思分析这个问题的逻辑是这样的:希腊艺术的土壤是希腊神话,希腊神话的基础是古希腊人的自然观和社会观,而希腊人的自然观和社会观是由当时希腊奴隶制社会的生产方式决定的。

公元前12世纪到8世纪的希腊,在历史上称之为“荷马时代”或“英雄时代”,是由原始公社制向奴隶制过渡的社会。公元前8世纪到6世纪,希腊的奴隶社会已经确立。公元前5、4世纪,是希腊奴隶制城邦发展和繁荣时代。这时,希腊文化也臻于极盛。正是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和奴隶劳动,为希腊古典文化创造了物质基础。根据当时希腊奴隶制生产方式的具体情况,马克思着重论述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马克思揭示了当时希腊人的自然观和社会观同希腊神话的关系。他指出:希腊人的“那种对自然的观点和对社会关系的观点”,“成为希腊人的幻想的基础、从而成为希腊〔神话〕的基础”。

在希腊社会发展的最初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十分低下,人们认识和征服自然界的能力极其有限,当时希腊人不仅不能对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切现象作出正确的解释,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受自然力的统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只能用想象或借助于想象去解释自然和社会的各种现象,把自然和社会所发生的一切变化的原因,都看作神的意志和权力,并由此而形成了当时希腊人的“对自然的观点和对社会关系的观点”。正因为希腊人把一切自然现象和社会现象变化的原因归之于神的意志和权力,并把它们形象化、人格化,幻想出能够驾驭自然力的各种神,希望在神的保护和帮助下同自然界做斗争,于是就形成了一系列关于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即希腊神话。

第二,马克思说明了神话特别是希腊神话的产生原因及其本质。他指出:“任何神话都是用想象和借助想象以征服自然力,支配自然力,把自然力加以形象化”,希腊神话“也就是已经通过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

希腊神话中首先是关于神的故事。希腊人想象中的神,是和人“同形同性”的,神具有人的体形和性格,是人的典型和提高,但比人更高大、更有力量、更富有智慧,而且永生不死,主宰着人世间的祸福和命运。希腊人想象中的神都居住在奥林帕斯山上,主要有以宙斯为首的十二个神。希腊人以宙斯等男女诸神为主要系谱,编撰了许多错综虚幻、丰富多彩的神话故事。后来,希腊人在和自然界做斗争的过程中,逐渐提高了征服自然的能力,又创造出许多英雄传说。传说中的英雄是宙斯和人间妇女所生之子,是神和人所生的半人半神。著名的英雄有柏修斯、海格立斯、提修斯等。这些英雄是人民集体力量和聪明智慧的代表,反映了当时人民在征服大自然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勤劳勇敢的品质。很明显,这些神和英雄都是自然力的形象化、人格化和神化,这些神话都是希腊人用想象和借助想象征服、支配自然力的表现,都是希腊人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艺术方式加工过的自然和社会形式本身,反映了希腊人对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模糊认识。后来,罗马人继承了希腊古典文化的成就,吸取了希腊神话中的神的形象,形成了罗马神话。

第三,马克思指出了希腊神话对希腊古典文学艺术的巨大影响。他说:“希腊神话不只是希腊艺术的武库,而且是它的土壤。”又说,“希腊艺术的前提是希腊神话”,希腊神话“是希腊艺术的素材”。实际情况正是这样,希腊古典文学艺术的各种形式,无不打上神话的烙印。例如,在文学诗歌方面,前面提到的《荷马史诗》,由诗人赫西俄德所写的《神谱》,它们本身就是希腊神话和传说的总汇,流传到后世的许多关于神的故事和英雄传说,都是来源于这些著作。在戏剧方面,古希腊雅典的三大悲剧作家的作品,大多也取材于希腊神话。在雕刻、绘画方面,如雕像、浮雕、瓶画等,其题材几乎都是希腊神话中的神和英雄以及他们的故事。

马克思进一步指出,“不是随便一种神话,就是说,不是对自然(这里指一切对象,包括社会在内)的随便一种不自觉的艺术加工”,都可以成为希腊古典文学艺术的土壤和母胎。例如,“埃及神话决不能成为希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它只能成为埃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总之,只有希腊神话才是希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但是,马克思特别强调指出:希腊艺术的土壤和母胎,“无论如何总得是一种神话”。

第四,马克思指出了神话消失的社会经济条件。他说:在现代社会,“随着这些自然力之实际上被支配,神话也就消失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们认识和征服自然能力的逐步提高,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当人们对自然界发生的各种现象能够作出科学解释时,神话也就失去了产生和存在的基础,而逐渐消失。例如,在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都有了巨大进步,19世纪50年代以前就出现了自动纺机、铁道、机车和电报等等。很显然,这些反映近代科学技术水平的东西,是不能够同“成为希腊人的幻想的基础、从而成为希腊〔神话〕的基础的那种对自然的观点和对社会关系的观点”并存的。马克思用几个形象的比喻,说明古代希腊罗马神话在现代社会必然消失。

第五,马克思认为在现代社会,随着希腊神话的消失,产生希腊古典文学艺术的必要条件也必然同时消失。他指出:希腊艺术决不能产生于“这样一种社会发展,这种发展排斥一切对自然的神话态度和把自然神话化的态度;并因而要求艺术家具备一种与神话无关的幻想。”马克思讲的“这样一种社会发展”,指的就是近代社会。例如,在资本主义社会,人们对自然界各种现象的认识已经能够用科学来解释,而排斥用神话来解释,因此以神话为土壤的希腊艺术,也就决不可能以它们在世界史上划时代的那种古典的形式再度生产出来。现在要求于艺术家的,已经不是关于神话的幻想,而是要具备一种与神话无关的想象力和艺术表现力。马克思又用几个形象的比喻,说明在资本主义社会已经不存在产生希腊古典文学艺术的必要条件。

第六,马克思通过对希腊艺术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分析,得出了一个重要的结论:希腊艺术和史诗是同一定社会发展形态结合在一起的。这就是说,希腊艺术作为一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是在希腊奴隶社会的经济基础上产生的,是希腊奴隶制社会的特殊产物。广言之,一定的艺术总是同一定的社会形态结合在一起的,总是一定的经济基础的反映。

(三)马克思指出:希腊古典艺术在现代仍然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并能够给予人们以艺术享受。但是,“困难的是,它们何以仍然能够给我们以艺术享受,而且就某方面说还是一种规范和高不可及的范本”。

马克思是怎样解决这个困难问题的呢?他用儿童的天真使成人感到愉快的例子,形象生动地比喻古代人的艺术对现代人所产生的魅力。在人类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也有它的童年时代和成年时代。在每一个时代,它自己天然的纯真性格,是活跃在童年时代的天性之中的。人类历史上的童年时代,在它发展得最完美的地方,可以作为永不复返的阶段显示出永久的魅力。古代民族的发展是不完全相同的,它们的童年时代也不尽相同,有的像“粗野的儿童”,有的像“早熟的儿童”,“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所以,希腊古典艺术对现代人显示出魅力,能够给现代人以艺术享受,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马克思的这个比喻揭示了艺术发展的特殊规律性。艺术是由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的,但是它的发展又有相对的独立性,每一个历史时代的艺术都同过去时代的艺术有着历史的继承关系。在各个时代的现实主义艺术中,都有不朽的珍品,能够在很长的历史时期中,在思想上和美学上对后人产生巨大影响。各个时代的艺术珍品,用生动典型的艺术形象、丰富多彩的艺术形式、精湛完美的艺术技巧,集中地、鲜明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某些方面的矛盾,表现出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思想、意愿、渴望和幻想,歌颂了先进社会力量和人民的美德,鞭挞了反动社会势力和丑恶行为。所以,每一个时代的艺术珍品中所表现的进步思想内容可以为后代人继承和发展,它的形式和技巧也可以为后代人借鉴和吸收,它的美的感染力可以长久地发生作用,并给后代人以很高的艺术享受。

在古希腊国家,当时社会生产力的一定发展,发达的奴隶制的经济基础,奴隶主民主制的发展和争取国家独立的爱国热情,以及人民的幻想用一种不自觉的方式对现实进行了加工的神话传说,就是希腊艺术产生的经济、政治和思想条件。在这样的社会基础上,创造出来的灿烂多彩的希腊古典艺术,“是希腊人由野蛮时代带入文明时代的主要遗产”《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页。,对古罗马和后世欧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很大的影响,至今仍然是世界文化宝库中的不朽遗产。

所以,马克思最后说,古希腊人的艺术对于现代人所产生的魅力,“同这种艺术在其中生长的那个不发达的社会阶段并不矛盾”,反而倒可以说,希腊古典艺术的魅力正是“这个社会阶段的结果,并且是同这种艺术在其中产生而且只能在其中产生的那些未成熟的社会条件永远不能复返这一点分不开的”。

总之,《导言》第四节虽然只是一些提示和片断论述,但它的内容十分重要,思想极为精辟,对于我们学习马克思的唯物史观,研究政治经济学都有重大指导意义。

原载长春《社会科学战线》1983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