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黑格尔的思维和存在同一说
黑格尔唯心主义的思维和存在同一说,概括起来,可以分为以下三层意思:
存在即思维
第一层意思是说,存在即思维,没有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
黑格尔说:“唯物论以物质的本身为真实的客观世界。但物质本身已经是一个抽象的东西,物质之为物质是无法知觉的。所以我们可以说,没有物质这个东西,……自由的真义在于没有绝对的外物与我对立,而依赖一种‘内容’,这内容就是我自己。”[1]在黑格尔看来,关于事物是否可知的问题,只能有两种看法:要末主张事物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而这就是不可知论,要末主张事物的可知性,而这就意味着存在即是思维。第三种看法是不能想象的。其实,正是在黑格尔所不能想象的看法中,有着科学的唯物主义的观点。科学的唯物主义一方面主张客观物质存在于思维之外,一方面又主张人的思维可以反映客观物质存在,一方面主张存在和思维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一方面又主张存在并不就是思维。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曾反复申述,意识可以反映存在,可以符合于存在,但存在决不就是思维。科学的唯物主义理论和不可知论是不可调和的。黑格尔在批评康德的不可知论时,把不可知论说成是唯物主义的必然产物,这是对唯物主义的诬蔑。列宁在批判马赫主义者时指出,马赫主义者攻击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手法,就是把唯物主义说成和不可知论有不可分的联系,就是诬蔑“唯物主义者承认某种不可想象的和不可认识的东西一—‘自在之物’即‘经验之外’的、我们认识之外的物质。”[2]诬蔑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是以‘未知的东西’、‘无’,作为基础的。”[3]由此可见,一切唯心主义者攻击唯物主义的反映论的手法,是一脉相通的。
其实,我们所反对康德的,是他把“自在之物”看成不可知,而不是要取消“自在之物”的独立存在。黑格尔责备康德不该把“自在之物”看成不可知,这一点是正确的,但黑格尔取消“自在之物”的独立存在,把存在看成即是思维,却是很荒谬的。
思维是主,存在是从,二者可以相互转化
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第二层意思是,在肯定一切事物都是思维的前提下,又将事物区分为思维与存在两个方面。黑格尔在主张存在即是思维,没有思维以外的存在的同时,又明白反对把思维与存在的“同一”看成为单纯的等同。黑格尔认为,我们说,绝对是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这话诚然不错,但仍然不免于片面,因为这里只说到绝对之统一性,也只着重绝对之统一性,而忽略了,其实在绝对里,主观与客观不仅是同一的,而且又是有区别的。
黑格尔认为一切事物都是思维与存在两个方面的统一:思维是存在的本质,存在是思维的内容。黑格尔说:“一切真实的事物,就它们之为真理而言,即是理念。”[4]“理念……是概念和客观性的绝对统一”[5],“亦可认作主客统一”[6]。黑格尔认为这两方面并不是平等并列的,思维是主,存在是从,思维是存在的创造主,存在是思维的“外在化”。在黑格尔看来,思维对于存在来说,不是第二性的,不是反映存在的“工具”,而是第一性的,或者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构成性的”,即是说,具有构成和创造存在的力量。黑格尔说:在思维与存在的同一里,“思维统摄了存在,主观性统摄了客观性。”[7](“统摄”有主导的意思。)“这些范畴和范畴的总体(即逻辑的理念)并不是停滞不动,而须向前进展到自然和精神的真实领域里,但这种进展却不可认作逻辑的理念借此袭取一外在的生疏的内容,而乃是逻辑理念基于自身的主动,进一步发展并实现其自身为自然和精神。”[8]理念的“真实的内容只是它自身的显现”[9]。这就是说,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不是独立于思维、概念之外的“生疏的内容”,而是由于思维、概念自身的能动作用向前发展而来的,是它自己的表现。
由于思维具有能动性和创造性,所以思维与存在二者不是僵硬地对立着的:黑格尔认为思维一方面可以通过“外在化”的作用产生自己的对象——存在,一方面又可以克服自己和对象间的对立,:使之成为已有”(Aneignung,又可译作“同化”或“占有”)。所谓“使之成为己有”,也就是使存在或对象为自己所占有,“外在化”和“同化”这两个方面的作用,就构成思维和存在间的对立同一的全部过程。黑格尔用的术语晦涩难懂,意思却很简单,就是说的思维可以转化为存在,存在可以转化为思维。不过他所说的相互转化和辩证唯物主义所说的相互转化是根本对立的,前者是建立在精神、思维第一性的唯心主义基础之上的,后者则是建立在物质、存在第一性的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毛泽东同志在谈到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时指出:“这是整个认识过程的第一个阶段,即由客观物质到主观精神的阶段,由存在到思想的阶段。……然后又有认识过程的第二个阶段,即由精神到物质的阶段,由思想到存在的阶段”。[10]黑格尔所说的思维和存在的转化,恰恰颠倒了这两个阶段的秩序。
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这些理论,有其“合理内核”:他看到了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之间的辩证法,即是说,看到了思维不能脱离存在,精神不能脱离物质的事实,看到了思维与存在,精神与物质的相互转化,特别是思维、精神的能动作用和创造作用,看到了劳动的本质在于精神克服物质,使物质“成为已有”。
当然,我们也应该注意到,黑格尔的这一切合理思想,都是在唯心主义的歪曲形式下表达的。马克思在《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一文中对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思维和存在对立同一理论的唯心主义性质作了深刻细致的批判。马克思的这一批判对黑格尔的逻辑学也是完全适用的:
首先,黑格尔所谓的存在或对象既然不是在思维之外独立存在的东西,而是思维的“外在化”,那末,它也就不能算作是真正客观的存在或对象,它实际上“不是别的,只是自我意识尸….只是对象化了的自我意识,作为对象的自我意识”[11]。这种“对象只是一个对象的假象,一个伪造的烟幕”[12],或者说,只是“尸种虚无”。由此可见,黑格尔所讲的“思维”归根结柢是缺乏“对象”的“思维”,因而也是抽象的、空虚的、没有内容的。根据这一点,马克思进一步指出,黑格尔所谓的“思维”,实际上是不存在的,因为,“一个存在,如果在他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一个客观的存在。……一个没有客观性的存在就是一个‘非存在’。……这样一种存在首先将是唯一的存在,在它之外没有东西存在着,它独自孤零零地存在着”[13]。这种绝对孤立的存在,就是“一个不真实的、非感性的、只是空想的或虚构的存在,一个抽象性的存在”[14],也就是说,根本不存在。
黑格尔本人曾一再声称他所讲的“思维”,是一“纯思维”,而“不是实际的人”[15],不是“那实际的、肉体的、站立在坚实稳固的地球上的、呼吸着一切自然力量的人”[16]。黑格尔认为,“纯思维”是最真实的,是一切事物的基础和创造主。但实际上,这样的主体是根本不存在的。在现实世界中,存在的只是实际的人和实际的人的思维,而实际的人的思维则是高度发展的物质——人脑的产物,是由物质派生出来的,因此,它丝毫不能和物质世界脱离。正如费尔巴哈所说:“只有当思维不是自为的主体(“自为的主体”就是独立的主体——引者),而是一个现实实体的属性的时候,思想才不脱离存在。”[17]“要在生活中,世界中作为世界一分子来思想,不要在抽象的真空中作为一个孤独的单子,作为一个专制君主,作为一个了无障碍的,世外的上帝来思想——然后你才能谈到你的思想是思维和存在的统一”[18]。象黑格尔所主张的“一个没有任何事物在自身之外,因而本身并不包含任何限制的主体”,只能是虚幻的,只能是“神学上或日常生活上称为上帝的那种绝对本质了”。黑格尔哲学把思维“从思维的人抽象出来”,即是说,从现实的人割裂开来,并把它“当成了神圣的”。[19]所以“黑格尔关于自然、实在为理念所建立的学说,只是用理性的说法来表达自然为上帝所创造、物质实体为非物质实体、亦即抽象的实体所创造的神学学说。”[20]马克思肯定了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哲学的这种批判,指出:“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在于(一)证明了哲学(指黑格尔哲学一引者)不是别的东西,只是带想里面的并经思维加工过的宗教”。[21]
其次,马克思还进一步揭露了黑格尔的思维和存在对立统一的过程。马克思指出,黑格尔所谓的“对象”、“存在”,既然只能在思想之内,不能离开思想而独立存在,那末,黑格尔所谓“主客的对立”就只不过是“在思想本身之内……的对立”[22],所谓“思维的外化”也始终只能在思维自身的范围之内进行,实际上达不到思维以外的客观存在。另一方面,黑格尔所讲的思维与存在统一的过程(亦即思维克服存在,使存在为自己所占有的统一过程)也是一种假象。黑格尔无论在《逻辑学》或《精神现象学》中,都提出了这样一个思想,即认识的最高阶段是,思维能认识到存在也是一种精神性或思想性的东西。马克思指出,要真正实现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的统一,要真正占有客观存在,使它服从主体的需要,成为已有,那只有通过人的物质生产实践,通过我们人对客观世界的实际作用,有可能。黑格尔既然首先断定存在即是思维,那末,人要占有对象世界,显然也就只需要通过一种对思想物的占有形式就行了,也就是说,只需要通过认识的形式,认识到对象即是自身,即是一种思想物,那也就算作是使对象成为自己所占有了,也就算作是主体统一了客体.。所以马克思在肯定黑格尔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合理内核”在于看到了劳动的本质的同时,强调指出,“黑格尔所认识的并承认的劳动乃是抽象的精神的劳动”[23]。显然,黑格尔这样一种所谓“占有”或“同化”,完全是虚伪的,因为它只是一种在意识内、在纯思维内、亦即在抽象性里面进行的同化。[24]这样看来,黑格尔关于思维与存在对立同一的学说,虽然包含了关于人的主观能动性的猜测,但按其现成的形式而言,是完全不能适用的,它和马克思主义关于通过实践活动使独立于思维、主体以外的客观存在为自己服务的理论是根本对立的。黑格尔所谓“外在化”和“同化”的过程,“仅是在抽象思维自身内进行着的运动。[25]黑格尔这种只在抽象思维内克服和占有对象的思想,是十八世纪末十九世纪初软弱的德国资产阶级的思想表现。当时的德国资产阶级要求克服现实、改变封建贵族统治局面的愿望,始终未能付诸实践,他们只能在抽象的思想范围内向往革命。黑格尔的理论,典型地表现了当时德国资产阶级的这种软弱性和妥协性。
在马克思以前,费尔巴哈也揭露过黑格尔所谓“主体战胜客体”的虚假性。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哲学不从客体(存在)出发,而从主体(思维)出发,把客体看成是同主体一样的思想性质的东西,这样,主体当然也就很轻易地战胜客体了,因为在黑格尔那里,客体只是主体的“外在化”,不是真正独立于主体之外而和它根本对立的,这就等于说主体已经“预先认定要战胜它的对方了”。[26]但是,这样的战胜,只不过是“嘲弄”一下对方,完全不是什么真正的战胜对方。费尔巴哈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的“主体战胜客体”说的这种驳斥和讽刺,是很生动、很有意义的。可是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这种驳斥,也有很大的缺点,他没有进一步指出,要使思维真正战胜存在,真正达到思维和存在的同一,唯一依靠的是实践。恩格斯指出:“对这些以及其他一切哲学上的怪论(指一切割裂思维和存在的谬论——引者)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27]
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
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的第三层意思是说: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是一个矛盾发展的过程,即由“自在”(潜在)到“自为”(展开),由有限到无限,由相对到绝对,由直观的多样性到多样性的统一,由表面的现象到深刻的实质的过程,一句话,是思维把握存在、占有存在的过程。
黑格尔整个逻辑学所描绘的由“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由“存在”到“概念”的全部概念发展过程,正是这样一种思维与存在同一的过程。我们知道,黑格尔的逻辑学是一个有一定先后秩序的纯粹概念的系列,它的目录表就是按照这种先后秩序排列起来的。从最初的概念——“纯存在”(又可译作“纯有”)到最后的概念——“绝对理念”,大体上是一个由存在到思维、由客观到主观的纯概念转化、发展的过程。黑格尔称“存在论”和“本质论”为“客观逻辑”,并把它放在逻辑学的前一部分;称“概念论”为“主观逻辑”,并把它放在“客观逻辑”之后。“客观逻辑”所讲的是关于存在方面的概念、范畴,“主观逻辑”是关于思维方面的概念、范畴。不过,逻辑学中在前的概念和在后的概念,存在和思维,客观和主观,并不是两个根本不同、截然分开的东西,而是同一个东西的不同发展阶段,由存在到思维,客观到主观的转化,是同一个东西由低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由“自在”阶段到“自为”阶段的发展。在黑格尔逻辑学中,大体上讲来,较低的概念是“自在的”、“潜在的”较高概念,较高的概念是“自为的”、“展开了的”较低概念;存在是“潜在的”思维,思维是“展开了的”存在。这里,存在和思维既有等同的关系,又有区别和过程的关系:就从存在到思维是同一个东西的发展而言,可以说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包含有把二者等同起来的思想,但就存在是同一个东西之自在(潜在),而思维是它的“自为”(展开),存在是思维的内容、现象,思维是存在的真理、本质而言,就从存在到思维是一种发展而言,二者的关系又不是单纯等同的,而是有区别、有过程的。“因为理念(a)是一过程,所以常用的一些说法,谓绝对为有限与无限的统一,为思维与存在的统一等乃是错误的。因统一仅表示一种静态的抽象的呆滞的同一。”(“思维与存在”原译作“思与有”——引者)[28]列宁在《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摘引了这段话,并在旁注中写道:“理念是一个过程”,“注意这点”。[29]
黑格尔批评康德,说康德把“经验的材料,直观的和表象的多样性”[30]看作是和“概念”(思维)相对立的,把后者看成是一种“空虚的形式”[31],只是靠袭取前者作为自己的内容才“获得实在性”[32]。黑格尔指出,康德的这种看法是把直观多样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把现象和本质,实在和概念,存在和思维形而上学地割裂开了。黑格尔认为由有限到无限,由相对到绝对,由直观的多样性到多样性的统一,由存在到思维,不是从一个东西到另一个东西的“流转”,而是存在或直观多样性进入自己本身的真理性或真实性的过程。“经验的材料不是就它离开‘概念’和在‘概念’之先所表现的那样而具有真理,它只是在它的理想性中或和‘概念’的同一性中才具有真理的”[33]。感性对象“毋宁只是在它的‘概念’中才是在它的真理中,而当它在现有的直接性中时,它倒是现象和偶然性。……那和‘概念,相对立的直观,其所特有的多样性毋宁正是在‘概念’中被扬弃了,而且对象通过‘概念’才回复到它的非偶然的本质性中,本质性进入了现象,因而现象才不是单纯的一个非本质的东西,而是本质的显现。”[34]这样由有限到无限,由相对到绝对,由直观多样性到多样性的统一,由存在到思维或概念,由客观到主观的全部发展过程,便成了前者愈益获得自己的真理性和根据,后者愈益开展自己的内容的一种过程。所以黑格尔认为自己所讲的“概念”,不是象康德所说的那样,处于直观多样性或感性对象之外,他认为由直观多样性到“概念”,由“客观逻辑”到“主观逻辑”的这种发展所导致的结论就是:“比‘存在’和‘本质’更高的‘绝对’的型式,就是‘概念’。从这方面说,‘概念’已经把‘存在’和‘本质’(从另外的出发点看,感觉、直观和表象都属于这些)隶属于自己之下,……‘概念’(“概念”是黑格尔“主观逻辑”的全部内容——引者)在这里就已经证明了自己是‘存在’和‘本质’(二者构成黑格尔的“客观逻辑”——引者)的无条件的根据。”[35]“抽象思维不应该认作是感性材料的一种简单抛弃,……抽象思维毋宁是把感性材料当作单纯的现象加以扬弃,并还原为仅仅在‘概念’中显现其自身的本质的东西。”[36]
在上述这一套论述中,黑格尔对康德的批评是正确的。黑格尔看到了无限和有限,绝对和相对等,本质和现象,概念和感性材料的统一,看到了认识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由有限到无限,由相对到绝对,由现象到本质的辩证过程,看到了由感性直观到思维、概念的发展过程是一个越来越深入地把握对象的真理性的过程,所有这些合理的思想,我们都应该予以肯定。[37]但是,黑格尔根本取消了康德的“自在之物”,他把感性对象和客观存在的本质或真理性归结成了思维和概念。康德的看法是:事物、现象的本质和真理性在思维和概念所达不到的彼岸,黑格尔的看法是:思维和概念即是事物、现象自身的本质和真理性。可以看到,黑格尔的思维与存在同一说,是比康德哲学更加彻底的唯心主义。我们主张本质即在事物、现象之中,本质即是事物、现象自身的本质,但我们反对把反映客观事物之本质的思维、概念也看作是在事物之中,看作是事物的本质。黑格尔把客观事物的本质和反映客观事物之本质的思维、概念混为一谈,制定了思维、概念是客观存在之本质和基础的唯心主义原则,把由存在到思维,由客观到主观的过程看成是由不真实到真实的过程,于是最主观的东西变成了最真实的,最客观的东西反而成了最不真实的。这完全是本末倒置。其次,黑格尔把只在认识中发生的过程,错误地看成了客观事物本身发生的过程。我们知道,由直观多样性到多样性的统一,由表面现象到深刻的本质这一过程,只是发生在我们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中,而不是发生在客观事物本身中。我们在认识过程中可以先认识事物的现象,然后由此更进而认识到事物的本质,可以先获得直观多样性,然后由此更进而把握多样性的统一,但客观事物本身总是多样性的统一,总是本质和现象的统一,它决不是随着我们人的认识由感性直观到思维概念的发展过程,而由现象的东西发展到本质的东西,由非真实的东西发展到真实的东西。黑格尔对这个问题的认识恰恰相反,他基于思维、概念是客观事物的本质和真理的基本原则,认为由直观多样性到多样性统一的认识过程也就是客观事物获得自己的本质和真实性的过程。这就使“黑格尔陷入幻想,把实在理解为自行总结、自行深化与自行运动的思维之结果。”[38]就是说,黑格尔把客观事物理解成了思维、认识的产物:思维、认识愈是向前进展,客观事物本身的真实性也愈益增加。这当然是唯心主义的。
[1] 黑格尔:《小逻辑》第126页。
[2] 列宁:《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下同),第9页。
[3] 黑格尔:《小逻辑》,第194页。
[4] 黑格尔:《小逻辑》:第399页。
[5] 同上书,第398页。
[6] 同上书,第401页。
[7] 同上书,第404页。
[8] 同上书,第136页。
[9] 同上书,第398页。
[10] 毛泽东:《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毛主席的五篇哲学著作》,人民出版社1970年版,第226页。
[11]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下同),第15页。
[12] 同上书.第22页。
[13] 同上书,第20页。
[14] 同上书,第20页。
[15] 同上书,第18页。
[16] 同上书,第18页。
[17] 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三联书店1961年版(下同),第181页。
[18] 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三联书店1961年版(下同),第181页。
[19] 同上书,第151、152页。
[20] 同上书,第114页。
[21]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8页。
[22] 同上书,第12页。
[23] 马克思:《黑格尔辩证法和哲学一般的批判》第15页.
[24] 同上书,第12页
[25] 同上书,第14页
[26] 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第70页。
[27] 恩格斯:《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
[28] 黑格尔:《小逻辑》,第403页。
[29] 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第214页。
[30] 黑格尔:《大逻辑》。《黑格尔全集》,格洛克纳本,第5卷,第19页。
[31] 黑格尔:《大逻辑》。《黑格尔全集》,格洛克纳本,第5卷,第19页。
[32] 黑格尔:《大逻辑》。《黑格尔全集》,格洛克纳本,第5卷,第19页。
[33] 同上书,第25页。
[34] 黑格尔:《大逻辑》。《黑格尔全集》,格洛克纳本,第5卷,第24页。
[35] 同上书,第25页。
[36] 同上书,第20页。
[37] 参阅列宁:“《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摘要》。《列宁全集》第38卷,第181、183页。
[38] 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2卷,第7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