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4 法治保障程度、风险防控水平有多高,自贸试验区开放程度就可能有多大
20世纪80年代,有学者和领导在谈到市场调节与计划指导的关系时曾经说过,“这就像鸟和笼子的关系一样,鸟不能捏在手里,捏在手里会死,要让它飞,但只能让它在笼子里飞。没有笼子,它就飞跑了。”“当然,‘笼子’大小要适当,该多大就多大。”
今天读来,如果把“鸟”理解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市场主体,而把“笼子”理解成事前准入、事中事后监管的“恢恢天网”,无疑又给我们带来新的启示。比如,对金融开放而言,注册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可以开立自由贸易账户,无论是外资企业还是中资企业,无论是非金融企业还是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都通过该账户可以获得相当于净资产一定倍数的境外融资,根据最新的试验区金改40条,企业融得的外债资金还可以按意愿结汇。除了从境外获得融资,试验区的企业将来还可以更多地利用FT账户体系实现对外金融投资、参与国际金融交易平台的交易等。这样的开放程度,背后是强大的FT账户体系实时动态监测平台,这个平台正在对所有FT账户实现逐个企业、逐笔交易、7×24小时的连续动态监管,而且还看得清楚钱从哪里来、又到哪里去。
今天,试验区办证大厅展示着三句话,“法无禁止皆可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分别对应着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对试验区的企业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企业应该在防范风险、守住底线的前提下积极创新、大胆创新,最大限度地挖掘创业创新的潜力。对试验区的政府部门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做事都要依法行政、于法有据,浦东新区与试验区管委会已经实现一体化合署运作,这里的每个部门可能是全国最精简的政府机关,这为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理顺了相应生产关系,下一步应该朝着效能政府、责任政府、透明政府、诚信政府的目标努力进发。“法定职责必须为”,新业态新模式等发展可能存在一定的监管薄弱环节,政府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技术手段,强化社会信用体系等事中事后监管的“天网”建设,强化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结合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企业相互监督等方式,真正做到“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在浦东新区“十三五”规划的研究制定中,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了“开放度最高、便利化最优”的目标,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需的制度保障应该是最好的法治化环境。笔者在《市场主导型融资模式研究》一书中曾提出“法治保障程度有多高,资本市场发展的广度和深度有多大”的观点,同样道理,法治保障程度、风险防控水平有多高,试验区的开放程度就可能有多大。
中央领导2015年11月视察上海自贸试验区时,要求上海大胆地试,使权力做减法,给责任做加法,为市场做乘法,用更高水平的改革开放释放经济发展的潜力,当好改革的掘进机、开放的破冰船。上海自贸试验区下一阶段的重要使命,就是要强化以制度创新为主要内容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国内外投资者、企业家在上海自贸试验区的创新创业提供更好的、真正与国际接轨的营商环境。
(1) 张湧,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政策研究局局长、党组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