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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唐承隋制
据《唐会要》卷三三《雅乐下》:“高祖(李渊)受隋禅,军国多务,未遑改制,乐府尚用隋氏旧文。武德九年(626),命太常考正雅乐。贞观二年(628)考毕,上奏。盖其事大,故历代不能速成。”
隋恭帝(杨侑)义宁二年(618)五月,大丞相、唐国公李渊(566—635)代隋称帝(受隋禅),改年号为“武德”,建立起李唐新朝。一夜之间,大兴城(唐长安城。今西安市)头“变换了大王旗”。但是,李渊父子当时面临的天下局势,却是不容乐观的——李唐新朝以关中、太原两地为根据,其政令尚不能东出潼关之外。
隋朝末年,群雄并起,割据林立,天下板荡,中原逐鹿。雄踞阴山内外的游牧强权东突厥汗国,控弦百万,连年南侵抢掠,其为害之烈甚于秦、汉时的匈奴。武德七年(624)秋天,李渊曾一度想要迁都到秦岭以南的江汉地区,避其锋锐。所以,唐高祖在位期间的军国大政要务,就是尽快扫平割据,安定天下。因而,唐初的各项典章制度,基本一仍杨隋之旧,无暇进行改易更新。
直到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四月,平定了京师长安正北方、白于山外的朔方(即夏州。今陕西靖边县北部统万城遗址)梁师都,削平割据才告结束。至贞观四年(630)夏天,唐军击灭东突厥汗国,北部边疆基本安定。而修制本朝“礼乐”的事项,是在贞观时期陆续完成的。其后在高宗、玄宗朝又有续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