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基础(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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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会计主体将会按当前的规模和状态持续经营下去,不会停业,也不会大规模消减业务。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六条规定:“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如果说会计主体基本前提是一种空间界定,那么持续经营则是一种时间上的界定。

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企业是否持续经营,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及提供会计信息方面具有重大影响。在持续经营基本前提下,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即企业拥有的各项资产就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出售或者转换,承担的债务也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进行偿还,经营成果不断形成,如此循环。否则企业将采用破产清算会计进行会计核算。

可见,持续经营基本前提是从会计主体基本前提引申出来的。会计主体解决了为谁核算的问题,持续经营解决了核算的时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