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问题与政府责任:促进家庭发展的国内外比较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导论
家庭问题与政府责任

唐灿

中国正在经历深刻的人口与社会转型,家庭变迁既是这一转型过程的结果,也是推动这一转型过程的重要因素。处在变迁中的家庭,在今天面临着全新的矛盾、焦虑和问题:家庭结构被各种各样的生活方式所改变;家庭的传统规范受到外来文化和市场文化的剧烈冲击;温情脉脉的家庭关系被财产纠纷、赡养纠纷、婚外情,以及青少年的个体化趋向等,啮噬得伤痕累累;单亲家庭和农村老龄家庭的贫困化问题愈发尖锐;居家养老、老人照料和儿童照顾等需求,成为城乡家庭的普遍压力;城市“剩女”、农村“剩男”问题,早已令人口学家、社会学家们忧心忡忡……纷繁复杂的婚姻家庭问题已经溢出家庭的范畴,成为严峻的社会问题,亟待社会重视,也在呼唤政府的关注与关怀。

家庭向来被认为是私人领域,很少得到政府的重视和干预。但是在欧美国家,在经历了激进的20世纪60年代之后,家庭的衰落引发了极大的社会问题,也引起了普遍的关注。家庭作为社会稳定的基石,其重要性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后被重新认识。自那时起,欧美国家普遍开始研究、制定支持和扶植家庭的公共政策;至20世纪90年代,许多欧美国家更是先后成立了专司家庭事务的政府职能部门。在中国,近年来,家庭问题也开始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开始进行利用社区资源支持家庭的试验。在中央政府,2011年胡锦涛总书记在一次讲话中专门提到,建立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提高家庭发展能力。中国人口发展的“十二五”规划中也明确提到,建立和完善家庭发展的政策体系。

第一节 当前中国家庭面临的问题

在人口与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中国家庭面临着诸多严峻和紧迫的问题,家庭发展能力受到极大的削弱和挑战。

一 人口转型与家庭功能削弱

自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人口结构和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结构性的变化,与此同时,家庭承担传统责任的能力受到不同程度的挑战。总体趋势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1.人口出生率持续下降,户均规模日益缩小

据“六普”数据,中国的总和生育率已经达到1.18,较之1982年的2.86,下降了1.68。30年计划生育的结果是,中国妇女的生育率已经远远低于世代更替水平(2.1)。与生育率下降相关的是,中国户均人口日益降低。“六普”数据显示,中国户均人口为3.09人,比“五普”时的3.46减少0.37人,低于许多发达国家的户均水平。大城市更是出现超低生育率。据“六普”报告,上海市户均人口为2.49人,杭州为2.59人,天津为2.80人,兰州为2.82人。而人口老龄化最严重的日本,据2011年的统计,户均人口为2.46人。中国大城市的户均人口已经接近日本水平。

2.初婚和生育年龄推迟,不育家庭增加

过去20年,中国未婚人口增加了一倍,其中主要是晚婚的贡献。根据历年的人口普查数据,1990年,中国人口平均初婚年龄为22.79岁,其中男性为23.57岁,女性为22.02岁;2000年,平均初婚年龄为24.14岁,其中男性为25.11岁,女性为23.17岁;2010年,平均初婚年龄上升为24.85岁,其中男性为25.86岁,女性为23.89岁。20年间,中国人口初婚年龄提高了2岁之多。大城市的初婚年龄更高,2011年,上海市的初婚年龄,男性为29.26岁,女性为27.15岁;北京市在2011年的统计结果是,男性初婚年龄为27.8岁,女性为26.2岁。

与初婚年龄相关的生育年龄也在推迟。据人口普查数据,2000年,中国人口平均初育年龄为24.50岁,城市、镇和乡村的平均初育年龄分别为25.94岁、24.79岁和23.88岁;2010年,中国人口平均初育年龄为26.15岁,城市、镇和乡村的平均初育年龄分别为28.83岁、26.30岁和25.33岁。十年间推迟了1.65岁。2006年,北京市生育率最高的两个年龄组分别是25~29岁和30~34岁,旺育年龄不断推后。北京市35岁以上的未生育(包括暂未生育和自愿不育)女性,1990年占比4.08%,到2006年上升到11.79%,此后还在继续增加。上海市2008年的一项统计显示,未婚者的生育意愿只有0.85个。户籍人口表示不愿生育的比重占7.93%,而2003年占比为3.37%。有83.4%的被调查者感到抚养孩子的经济压力很大。在大城市,由政策导致的强制性节育已经转变为由观念导致的自愿节育,这一转变也正在中小城市甚至许多农村地区发生。

3.离婚率上升,未婚同居正在成为普遍的生活方式

粗离婚率从1985年到2010年持续上升,1985年为0.45‰, 1990年为0.70‰, 2000年为0.95‰, 2010年为2.0‰据历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与此同时,未婚同居已经成为年轻人,甚至是中老年人的较为普遍的生活方式。

4.小家庭形式多样化

“丁克”、“空巢”、同居、单身、单亲,甚至同性恋等非标准的小家庭模式上升,社会对多样化家庭模式的宽容和接纳程度大大增加。根据人口普查数据,1982~2000年,中国标准的核心家庭(一对夫妇和他们的未婚子女)比重从52.89%下降为48.87%;而只有一对夫妇的夫妻家庭比重则从4.78%上升为12.93%;同期,独居家庭从7.97%上升为8.57%,到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更迅速增长到14.53%(张翼,2013)。而且据预测,独居家庭占比还有继续增加的趋势。

城市的数据更加鲜明地报告了小家庭形式多样化的趋势:据抽样调查数据,1982~2008年,城市主干家庭从24.29%骤降到13.9%;其他大家庭模式也在继续降低中。在小家庭模式中,标准核心家庭比重从66.41%降至50.2%;独居家庭从2.44%大幅上升为10.4%,到2010年“六普”时,更增至17.95%;夫妻家庭从1993年的占比12.07%到2008年上升为20.0%(张翼,2013)。这些数据清晰地表明,小家庭模式已经成为趋势,在小家庭模式中,标准核心家庭的绝对主导地位正在退化,多样化的小家庭模式因其富有个性和独立性,正在越来越多地被人们选择为个人生活的样式。

5.大规模的人口流动

迄今,全中国流动人口规模超过2亿人,全国农村留守妇女有4700万人,留守儿童有5800万人。家庭的离散化成为普遍现象。

6.人口老龄化

据“六普”统计,全国60岁以上的老人占比13.26%,较之“五普”上升了2.93%; 65岁以上的老人约为1.2亿人,约占总人口的8.87%。2011年,全国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超过2000万人,失能半失能老人约有3300万人,他们对社会照料的需求日益增大。

伴随上述人口转型过程,传统的家庭结构和家庭稳定性发生了很大改变,家庭的传统功能被削弱。集中表现为:第一,家庭形式小型化、多样化导致家庭的赡养能力下降。对于小家庭来说,赡养压力不堪重负,赡养老人的伦理面临挑战。与此同在的是老年贫困问题、空巢老人的情感问题和失能老人的照料问题等。第二,年轻一代对于个性、个体化的追求,导致不愿生育或晚生的比例不断增高,生儿育女很大程度上已不再是小家庭的主要追逐目标。第三,离婚、同居增多,以及人口流动性的增大,导致家庭的稳定性下降。第四,留守儿童面临严峻的社会化问题。第五,随着家庭的流动性和离散化趋向,以往大家庭中亲属间密切交往相互帮助的传统日渐衰落……上述这些问题表明,中国家庭所具有的传统功能,如生儿育女、赡养老人、抚育后代、情感满足,以及亲属间相互帮助、自创保障和福利的功能都在衰退,维护传统家庭内部平衡稳定、互助共济的家庭责任和义务观念日渐削弱,“家庭失灵”盛洪的“家庭失灵”观点大意是,备受推崇的传统的家庭主义,是建立在家庭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基础之上的,其主要特点是能够满足家庭利益的最大化。如果有成员“退出”这种责任和义务关系,就会出现“家庭失灵”的情况,也就是有可能导致家庭向心力被动摇,导致不利于家庭利益最大化的决策产生。(盛洪,2008)的情况普遍存在。家庭是社会稳定的基石,但是在中国,家庭问题似乎从来都没有像今天这样多。

二 社会转型与家庭面临的风险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的城乡经济体制改革,可以看到,农村集体化和城市单位制的解体,其实也是一个国家从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中逐步退出,家庭越来越多地替代国家或集体独自担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责任的过程。国家和集体通过改革,通过转制、放权,从关系城乡居民生老病死的保障体系中退出或者说减负,将原来由国家或集体承担的全部或者大部分责任,逐步放权给社会组织和市场组织。

在社会政策领域,我们知道,在涉及家庭福祉和公共利益的方面,政府退出需要有两个必要的前提,一是社会上有相应的载体,足以承载政府所退出的功能;二是政府对这些载体的表现,包括其运行的过程和结果,具有有效的监控、评估能力和手段(徐月宾、张秀兰,2005)。特别是从政府是维护公众利益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主体这一现实来说,在大多数人的基本社会保障尚未得到满足的情况下,任何形式的放权或授权行为都会对弱势群体更加不利。

事实如斯。由于政府在退出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时,对社会组织缺乏必要的培育和支持,对市场组织缺乏有效的监管和规范,最终大部分国家退出的责任,例如育儿、教育、医疗、养老,甚至丧葬等,基本都通过市场,通过服务收费制度,转由家庭承担。在减少或失去了国家和集体保障之后,家庭成为独自面对各种社会风险的基本单位,家庭成员间的传统互助模式成为应对外部风险的最重要的非正式的制度保障。

与家庭承担如此重负不相适应的是家庭的脆弱性凸显。一方面如前所述,由于人口结构的变化,家庭传统的互助共济、自创保障和福利的功能出现衰退;另一方面,在生存和发展机会缺乏正式制度保障并被高度商业化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如果遇到失业、下岗、年老、疾病、上学或者其他天灾人祸等风险,就可能出现独力难撑的情况,从而陷入极端的困境。例如,在农村、在城市低收入阶层中,因病致贫、因学致贫等现象屡见不鲜;再如,城乡居民以抑制消费、高额储蓄来应对风险的做法,这些都表明,家庭是何等的脆弱!那些需要承担养老和对未成年人提供抚育与教育责任的家庭,所必须应对的保障和发展压力有多么沉重!在今天,家庭已经越来越难以独自承担社会转型带来的沉重压力和负担,急需国家重新介入,需要政府给予支持和扶植。

但是在中国,家庭面临的这些问题很长时间以来未能引起足够的关注,这是因为相比于其他问题,比如经济发展、社会分化等,家庭问题在人们心目中是相对次要的问题。家庭一直以来被当作私人领域,对于诸如农村养老,留守儿童、城市儿童的抚育等这些重要的家庭问题,政府采取的大多是自然主义,或者说是不干预的做法,基本留给家庭自我消化、自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