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的陌生人:明清江南社会才女群体现象的社会学研究](https://wfqqreader-1252317822.image.myqcloud.com/cover/255/936255/b_936255.jpg)
缘起 才女何其多也
众所周知,明清时期是中国儒家伦理全面强化的时期。儒家的道德秩序成为中国社会的主导性社会与道德秩序。这其中,对女性的规训尤为强化,对女性贞洁的重视、男女内外有别、三从四德的道德规训、缠足的盛行,这种种一切都使得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女性被全面禁锢在家庭之中,受义务性关系和道德话语绑定的对象。然而,在明清这样鼓吹妇女贞洁、强调妇德的社会中,却出现了一个迥异于前朝的现象:才女群体的盛行。根据胡文楷的《历代妇女著作考》,这部著作中收录的明清的才女作品就有3885人之多。其中江苏省1407人,浙江省1054人,仅这两省的才女人数就达2461人,占胡文楷收录的全国才女总数的63%,远远超过其他所有省份的总和。而江浙两省的才女主要集中在苏州府、松江府、常州府、嘉兴府、湖州府、杭州府这六府,即俗称的“江南”。
才女是中国社会长期存在的现象。如班昭、蔡文姬、李清照等。但在明清以前,才女数量是比较少的,而且主要是以个体的形式出现的。而到了明清,不仅才女的数量激增,而且这些才女不是仅仅以个体的零星的形式出现,而是往往以群体的面目出现,名气较大的如随园女弟子群体等。她们是女性中的一员,受到社会性别机制和秩序的规训,但是她们又不完全符合社会性别机制的要求,不是中国社会倡导鼓吹的理想女性。她们与男性士人交往唱和,在很大限度上越出了当时男女有别的性别秩序,但却被当时的江南地域社会所容忍甚至认可。如何理解才女群体这种与社会规范不一致的女性在明清江南社会能盛行这种现象呢?从社会学的角度来看,才女群体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人际类型呢?作为一种与社会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女性,又何以被当时的江南地域社会所容忍甚至接受的呢?地域社会对才女群体的这种容忍究竟说明了什么呢?
才女群体作为一种人际类型,拥有与社会规范的不一致性,但是又被地域社会所容忍甚至接受。作为一种人际类型,从抽象的理想型的角度来看,从社会学的视角出发,才女群体究竟是什么?这种群体与其身处的江南地域社会之间复杂的互动关系,如何从社会学的视角中去理解和解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