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光德《社会保障概论》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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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社会保障的定义、体系结构及其功能

1.1 复习笔记

一、社会保障的定义及其基本体系结构

1.社会保障的定义

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2.社会保障体系基本结构

(1)社会保障体系组成部分

①基本组成部分(三种保障形式):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

②三种保障混合的形式和补充保障形式:企业员工福利、慈善事业、互助保障等。

(2)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我国,由于不同时期强调的重点不同,对社会保障体系的表述虽互有差别,但三个基本组成部分不变。

①党中央在《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任务,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障;

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要基本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相衔接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

③2011年发布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再次明确,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加快完善社会保险制度、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积极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

二、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的定义

社会保险是指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因为:

(1)保障对象是劳动者,即人口中最多、最重要的部分;

(2)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包括劳动者在全部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3)所占用的资金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

3.社会保险的特点

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相比,社会保险具有以下特点:

(1)强制性。通过国家立法推行,要求符合一定条件的劳动者必须参加。

(2)互济性。参加者定期缴纳保险费,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风险分担、互助共济。

(3)储备性。参加者按规定缴纳费用作为基金,储存待用。

(4)补偿性。社会保险给予参加者的物质帮助,限于收入损失的补偿,即劳动者在劳动中断、收入中断时才有权得到给付。但社会保险的给付并不与工资相等。

综上,社会保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它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必须尽到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

4.社会保险的项目

由于各国的具体情况不同,所设的社会保险项目也不尽相同,一般来说,社会保险应包括以下项目:

(1)老年社会保险

①老年社会保险的定义

老年社会保险又称年金制度,即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达到一定年龄,即依法判定其进入老年,解除其劳动义务,由社会给予工资补偿的制度。

②老年社会保险的地位

老年保险是社会保险中最重要的项目,因为与其他保险项目相比,它的覆盖面最广,受保人享受待遇的时间最长。但是,一个国家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不高时,不可能把老人都包括在社会保险范围之内,只有经济和社会发展到一定水平时,才有可能把老年社会保险扩展到城乡全体居民。

(2)医疗社会保险

医疗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在患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予免费医疗或给予报销医疗费的制度。疾病期间的工资补偿不是无期限的,超过一定期限则由其他办法救助,社会保险不再支付。

有的国家或地区将病假期间的收入补偿和医疗费用补贴合在一起称为“疾病保险”,有的将二者分开,前者称“疾病保险”,后者称“医疗保险”。

(3)失业保险

①失业保险的定义

失业保险是指对那些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一定收入补偿的制度。

②失业者享受保险待遇的条件

a.失业前必须工作过或缴纳过一定时间的保险费;

b.失业后立即到职业介绍机构登记,表示有劳动意愿等。

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一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就失去领取的资格,若没有期限规定,将不利于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到期仍未找到工作,则改领失业救助金,救助金的水平要低于失业保险金。

(4)工伤社会保险

①工伤保险的定义

工伤社会保险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因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从国家和社会获得补偿的制度。

②工伤保险遵循的原则

a.“补偿不究过失原则”,即不管出于什么原因,不管责任在个人还是企业,负伤者均有权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b.个人不缴费原则,资金都来自企业,政府只在特殊情况下给予资助。这样规定,目的是促使企业改善生产条件,加强职业安全管理。

(5)生育社会保险

①生育保险的定义

生育社会保险是对女性劳动者因生育期间中止劳动失去工资给予的补偿,是保护女性劳动者的社会保险。

②生育保险遵循的原则

生育社会保险要贯彻产前产后一律给予保险待遇的原则,应包括妇女产前产后一定时间内的带薪假期,有时还包括生育补助费。

(6)残障社会保险

因病或因工伤(包括职业病)致残的劳动者享受残障社会保险待遇。它包括经常性补偿和一次性赔偿,还包括医疗服务、休养、康复疗养等内容。除了满足致残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之外,还要尽可能使他们恢复部分劳动能力,重新走上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

(7)死亡社会保险

死亡社会保险待遇包括两部分:

①死者的丧事治理和安葬费用;

②对死者遗属的抚恤金或一次性补助,对死者的未成年子女要一直补贴到其成年为止。

在现实生活中,各个国家往往根据自己的情况把上述七项社会保险有的项目合并、有的项目拆开。

三、社会救助1.社会救助的定义

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

2.社会救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

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无法保护的人群,社会保险需要缴费,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所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贫困现象比较普遍存在的社会中,发挥其扶贫济困的功能尤为重要,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3.社会救助的特点

(1)社会救助的目标是维持最低生活需要,给付标准一般低于社会保险;

(2)社会救助的经费主要是由政府财政税收拨付或由特别税捐、社会团体或个人捐赠;

(3)享受救济者,需经个人提出申请,有关机构进行调查,确定救助标准,按期或一次给付救济金。

4.社会救助的对象

(1)按收入和劳动能力划分

①无劳动能力、无人赡养、完全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②有劳动能力,也有收入,但意外灾害降临,遭受重大的财产甚至人身损失,一时生活困难的人。这类灾害,包括自然灾害和社会灾祸。

③有收入来源,但生活水平低于国家法定最低标准的个人和家庭。包括:

a.工资收入过低,不能使每个家庭成员达到法定最低生活标准的;

b.有失业津贴的失业者,在享受津贴期满后仍未找到工作的;

c.有退休养老金的老人,因要供养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或是因为长期患病而入不敷出的。不少残疾人也属这类救济对象。

(2)按具体的人口群体划分

①儿童救济(确切地说,是未成年人救济),儿童又分为:一般儿童;特殊儿童,如残疾儿;不幸儿童,如孤儿;②老人救济;③残疾人救济;④失业者救济;⑤病人救济;⑥患难者救济;⑦不幸者救济等。

(3)按地区划分

①贫困地区,即按人口平均的收入低于最低生活水平的地区,往往被列为救济的地区。

②按照联合国规定,凡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低于250美元(1981年)、现代工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不到10%以及识字率不到20%的国家,均属最不发达国家,由联合国给予一定援助。这类国家绝大多数集中在非洲和亚洲地区。

5.社会救助的内容

(1)贫困救济

贫困救济是指对那些由于多种原因生存遭到威胁、生活发生困难的人们给予的救济,主要是解救贫困,保障他们享有最低生活水平。

(2)灾害救济

①灾害救济的定义

灾害救济是指对因为受到洪水、地震、火灾、台风、火山爆发等自然灾害的侵袭而失去生活保障人员的救济,也包括对遭受战争之苦的地区和人民的救济。灾害救济不止解救生活上的贫困,还包括生命救助以及灾后重建等。

②救灾工作的三种形式

a.紧急救济

一般是紧急赠送食品、衣物、药品、住房和资金。

b.灾害预防

这是积极的手段,防患于未然。我国当前主要进行江河治理、兴修农田水利、植树造林、保持水土和防治病虫害等工作,提高了抵御灾害的能力。

c.灾害预警服务

通过预警服务可以对洪水、台风、传染病等向居民提前预报。这对于防灾抗灾、减少灾害损失具有重大作用。

从国际范围看,战争和难民救济在救灾工作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国际救济、救灾工作的另一种形式是成立国际救援组织,组织大量志愿人员参加各种灾害救助。国际红十字会就是世界性的国际救援组织,在不同国家之间提供各种紧急的灾害救济。

四、社会福利1.社会福利的含义

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以及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社会福利有以下四种类型:

(1)公共福利事业

公共福利事业是指国家或社会团体兴办的以全体人民为对象的公益性事业,群众在享受这些福利事业的服务时,是免费的或低费的(在价格上优惠)。在这类福利事业中,哪些完全免费,哪些实行优惠价格,费用减免多少,主要由社会生产发展水平和居民对该种事业需要的普遍程度决定。

(2)特别的、专门性的福利事业

特别的、专门性的福利事业主要是为残废者、孤儿、生活无着落的老人等具有特殊需要而又无力自理的人举办的疗养院、教养院等。这类事业具有保障性,即对无经济来源或暂时失去经济收入的人给予救助,以保证他们的正常生活。这类事业一般都是免费的。

(3)局部性或选择性的福利措施

主要是国家为照顾一定地区或一定范围的居民对部分必要生活资料的需要而采取的优惠措施。这些福利措施随着生产的发展、条件的改变或政策的变动,会增加、减少或取消。

(4)上述三种内容的综合

不论是何种意义的社会福利,其基本点都是免费或是优惠提供某种生活用品、服务或现金补贴,给人以实惠,给人以方便,使人们的生活得到改善。

2.社会福利的内容

(1)按照保障对象划分

①未成年人福利

未成年人泛指劳动年龄或学校毕业年龄以前的婴儿、幼儿、学前儿童、少年,若继续就读于职业高中、高等学校,年龄可一直延伸到18岁或21岁。

未成年人的福利的内容:a.未成年人普遍福利;b.不幸未成年人福利;c.生活困难家庭的未成年子女补助。

婴幼儿福利往往和母亲享受的福利结合在一起,构成“妇女儿童福利”。

②老人福利

享受这种福利的对象为老龄人,而不论其是否享有退休金。

老人福利包括的项目有:老人优待旅行和娱乐、老人免费健康状况检查、敬老院和托老所事业、老人电话服务、老人家庭服务、老人俱乐部服务、长寿老人补助等。

③残疾人福利

包括向残疾人免费提供假肢、康复就业、就业训练,举办有残疾人参与的福利生产、盲童学校、聋哑学校、弱智教育等福利项目。

④劳动者福利

指在业者和失业者享受的社会福利服务,例如,集体福利设施的营建和服务、农副业产品补贴、困难生活补助、房租优待等。

⑤女职工福利

指专门为女性劳动者提供的福利。

(2)按照资金和服务提供以及管理方式划分

主要包括:国家举办的社会福利、地方举办的社会福利、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社会福利、社区举办的社会福利、民间团体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

在不同的国家里,社会福利的内容不尽相同;同一个国家,在不同时期、不同发展阶段,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也可能不相同。一般地,一国经济发展水平越高,它的社会福利所包括的内容越广泛。

3.社会福利的形式

(1)货币形式

各种津贴,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的。

(2)服务形式

如对老人、儿童、残疾人等的特殊照顾和护理,对失业人员的免费就业咨询,对无力支付费用的起诉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及诉讼,义务教育和免费培训等。

(3)实物形式如给病人赠送营养品,给某些结婚的人赠送礼品,免费为残疾人提供假肢、助行器、助听工具等。

4.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的区别

(1)保障对象广泛,面向全体公民;

(2)免费、优惠提供劳务、用品,为群众提供方便,减轻其负担,改善其生活条件;

(3)资金来源是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拨款、社会组织的专项基金,以及群众集资等。

5.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但不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全部。社会保障体系还有由以上三者衍生出来的其他形式。世界各国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还采取了其他一些社会保障形式。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进行立法,对现役军人、为国为公牺牲的烈士和他们的亲属给予优待和抚恤,这也是社会保障的一项重要内容,如我国的社会优抚,是一种综合性的特殊的社会保障。此外,一些国家还把社会互助、个人储蓄积累保险以及商业保险等作为社会保障的补充,归入社会保障体系。

五、社会保障的功能

1.人民生活的安全网

社会保障的直接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

(1)使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生病、工作、伤残、生育时,基本收入不受影响;

(2)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们有生活来源,无后顾之忧,摆脱生存危机,从而为人们架起一道生存的安全网,一道维护社会安全的防线。

2.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

(1)在劳动者由于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生活来源中断时,社会保障通过收入补偿和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恢复和保存劳动能力;

(2)通过国民教育、技能培训等社会保障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使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

(3)社会保障通过征缴保险费(税),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影响储蓄和投资,进而影响积累和消费的比重,调节经济增长过热和消费过度膨胀,发挥平衡社会供需总量的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地发展。

3.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别,起到化解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的作用。

4.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社会保障通过各种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保障,调节社会矛盾,避免人们由于生存危机、心理失衡而导致社会冲突,造成社会震荡,具有社会减震器的功能,是预防政治动荡的稳定剂。

5.社会保障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1)社会保障通过文化福利设施普及文化教育,特别是通过“文化救助”使那些低收入、无经济能力享有文化生活的社会成员得到一定程度的文化滋养。

(2)社会保障与生俱来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的原则在其实践中必然鼓励和培养团结友爱精神,树立良好风尚,从而推动社会的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总之,社会保障的功能是在合理、适度的社会保障条件下获得的正面效果,它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2 课后习题详解

一、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

答: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2.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

答:社会保险是指以国家为责任主体,对有工资收入的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有劳动能力却因失去工作丧失生活来源的情况下,通过立法手段,运用社会力量,给予一定程度的收入损失补偿,保证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部分。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所占用的资金也是社会保障基金中的最大部分。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等特点。

3.社会救助(social succour)

答:社会救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政府和社会对因自然灾害或其他原因而无法维持最低生活水平的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个人或家庭给予帮助,满足其生存需要的制度,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因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这道安全网保护不了的人群——社会保险是需要缴费的,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所以社会救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组成部分,在贫困现象比较普遍的社会中,发挥其扶贫济困的功能尤为必要。

4.社会福利(social welfare)

答:社会福利是指政府和社会组织通过建立文化、教育、卫生等设施免费或优惠提供服务和以实物发放、货币补贴等形式,向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人群给予帮助,以保证和改善其物质文化生活的制度。

5.社会功能(social function)

答: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包括:①人民生活的“安全网”; ②经济发展的“推动器”; ③社会矛盾的“调节器”;④社会政治的“稳定剂”。社会保障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社会保障的功能是在合理、适度的社会保障条件下获得的正面效果。反之,如果社会保障制度设计及其实施不够合理,不适度(不足或过度),则会产生不同程度的负面效果。从社会保障的功能可以看出,它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

二、复习思考题

1.简析社会保障的定义。

答: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这一定义包含以下四个要点: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3)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4)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

2.简述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的不同特点。

答: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者的不同特点主要表现在保障范围和对象、保障目标、主要资金来源、权利义务关系等几个主要方面,如表1-1所示。

表1-1 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特点

3.社会保障的社会功能表现在那些方面?

答:社会保障具有其他制度无法相比的独特功能。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人民生活的安全网

社会保障的直接目的是保障国民的基本生活,使劳动者在年老、失业、生病、工作、伤残、生育时,基本收入不受影响;无收入、低收入以及遭受各种意外灾害的人们有生活来源,无后顾之忧,摆脱生存危机,从而为人们架起一道生存的安全网,一道维护社会安全的防线。

(2)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社会保障是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条件。在劳动者由于工伤丧失劳动能力或因失业而生活来源中断时,社会保障通过收入补偿和补贴保证其基本生活,帮助他们恢复和保存劳动能力;同时,通过国民教育、技能培训等社会保障措施提高劳动者素质,使社会劳动力的再生产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证。社会保障还通过征缴保险费(税),建立社会保障基金,影响储蓄和投资,进而影响积累和消费的比重,调节经济增长过热和消费过度膨胀,发挥平衡社会供需总量的作用,促进经济平稳地发展。

(3)社会矛盾的调节器

市场经济的自发作用必然使社会成员的经济收入产生差距,形成不同阶层以及他们之间的矛盾。社会保障具有收入再分配的功能,能调节中高收入群体的部分收入,提高最低收入人群的保障标准,适当缩小不同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别,起到化解矛盾,实现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关系和谐的作用。

(4)社会政治的稳定剂

社会保障通过各种措施,为社会成员提供经济保障,调节社会矛盾,避免人们由于生存危机、心理失衡而导致社会冲突,造成社会震荡,具有社会减震器的功能,是预防政治动荡的稳定剂。

(5)社会保障对社会的文化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具有推动作用

社会保障通过文化福利设施普及文化教育,特别是通过“文化救助”使那些低收入、无经济能力享有文化生活的社会成员得到一定程度的文化滋养。同时,社会保障与生俱来的互助共济、分担风险的原则在其实践中必然鼓励和培养团结友爱精神。树立良好风尚,从而推动社会的文化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

总之,社会保障的功能是在合理、适度的社会保障条件下获得的正面效果,它是社会主义条件下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石。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必须健全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1.3 考研真题详解

一、判断说明题

1.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研]

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1)唯有政府才有能力担当社会保障的主体,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

(2)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2.从保险上看,社会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有预防各种风险,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交费的合理性、返还待遇的差别性等特点。[华中农大2007年研]

答: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具体分析如下:

社会保险(Social Insurance)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与经济补偿金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具有不同的性质和作用。

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制的社会保障,它实行权利与义务相关的原则,必须尽到缴纳保险费的义务,才有享受收入补偿的权利。其特点是强制性、互济性、储备性和补偿性。它所承担的风险最多,包括劳动者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发生的使他们失去工资收入的生、老、病、伤、残、失业等所有风险。

3.社会救助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电子科技大学2011年研]

答:这种说法是正确的,具体分析如下:

因为社会救助的对象是社会保险这道安全网保护不了的人群,社会保险需要缴费,而无收入和低收入的人是没有能力缴费的,社会救助具有扶贫济困的功能,正是保障这部分人群的最基本生活,所以是保障社会安全的“最后一道防线”。

二、概念题

1.家庭保障[人大2005年研]

答:家庭保障是指人们为了达到生活目的一种自我保障、自我帮助的手段。社会成员获得的劳动报酬、风险收入或其他合法收入,不仅需要维持本人及家庭当前的生活,而且需要拿出一部分用于养老、医疗保险、防备失业或可能的丧失劳动能力等风险。个人保障所需的资金主要通过个人储蓄和保险来提供。

2.失业保险[华中农大2010年研]

:失业保险是指对那些由于非本人原因暂时失去工作的劳动者给予物质补偿的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失业不可避免,建立失业社会保险是非常必要的。

失业者享受保险待遇是的条件:①失业前必须工作过或缴纳过一定时间的保险费;②失业后立即到职业介绍机构登记,表示有劳动意愿等。

领取失业保险金有一定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就失去领取的资格,若没有期限规定,将不利于失业人员再就业。若到期仍未找到工作,则改领失业救助金,救助金的水平要低于失业保险金。

3.社会福利目标[天津财大2007年研]

答:社会福利的目标是指改善和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即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因为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制度而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以外,国家通过社会福利使社会成员的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的改善,并使其生活质量得到提高。生活质量的提高往往更能体现福利的内涵。社会福利是政府主导的一项社会性的公共事业,它不仅需要立法规范和政策引导,而且需要公共财政支撑并由政府承担监督管理责任。尽管社会福利社会化的发展趋势不可逆转,但政府在社会福利中所承担的多方面责任却不会减轻。

4.慈善事业 [人大2008、2005、2003年研]

答:慈善事业区别于分散的慈善行为,它是指以民间公益组织(慈善组织)为实施主体,为救助特定群体或特定标的为目标,按照既定的操作规范、制度或原则实施的长久的社会化行为,是建立在捐献基础之上的民营社会性救助事业。

慈善事业的产生和发展离不开善爱之心(道德基础)、贫富差别(社会基础)、社会捐助(经济基础)、民营机构(组织基础)、捐献者的意愿(实施基础)以及社会成员的普遍参与(发展基础)。

三、简答题

1.社会保障概念及必备要素。[天津财大2007年研]

答:(1)社会保障概念

社会保障是以政府为责任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以及由于各种原因而生活发生困难的国民给予物质帮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

(2)社会保障必备要素

①社会保障的责任主体是政府

唯有政府才有能力担当社会保障的主体。国家是对社会进行管理的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具体执行国家权力的行政机构,唯有政府才能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对全社会实行生活保障。社会稳定和经济增长是社会的基本目标,政府有运用社会保障寻求稳定和参与发展的内在动因。

②社会保障得以实施的依据和保证是相应的社会立法

现代社会是法制社会,社会保障制度必须以健全、完备的法律体系为支撑,使社会保障制度的运作制度化、规范化。

③社会保障的资金来源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形成的社会基金,用它来支付保障费用

④社会保障的目标是满足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

社会保障是对那些由于各种原因处于生活困难或面临生存危机的社会成员给予生活保障。社会保障应能使社会的每个成员达到维持生存所需的生活标准,但这种“生活需要和标准”在不同的阶段和经济、文化、民族习惯下是不同的。

2.为什么说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华中农大2009年研]

答:社会保障制度的责任主体是国家或政府,其理由如下:

(1)社会保障制度不是一种孤立的制度安排,它在实践中与本国的社会经济基础、社会进步和社会成员的综合发展有着密切联系,并与其他社会经济政策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①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社会保障的发展提供着坚实的物质支持和环境支持;

②良好的社会保障制度又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维系与促进机制,并对其他社会政策的发展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2)鉴于社会保障制度的特殊性质,对于社会保障制度责任主体的讨论实质上是关于政府与市场之间关系的争论,这种争论集中表现于两种相反观点的对立,即自由主义和国家干预。

①工业化国家的发展实践已经表明,政府不是万能的,市场同样不是万能的。18世纪下半叶,资产阶级利益的代言人亚当·斯密提出了“经济人”假设和“看不见的手”的概念,提倡自由竞争、自由贸易以及劳动力、资本和其他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随后的李嘉图、马歇尔等丰富和完善了这一理论。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种理论受到了挑战,20世纪30年代的全球经济大危机彻底打破了市场万能论,也粉碎了市场自动均衡理论,凯恩斯国家干预主义应运而生。

市场失灵现象的存在,以及市场不可能自动地解决好公平问题,也不可能真正实现平等、共享的目标,表明需要政府的干预和调控;而政府失灵现象的存在,又使市场有参与的必要性。因此,政府和市场都不是万能的,它们之间并不是非此即彼的单向选择关系,而是在双方合理分工的基础上,建立有效的选择和协调机制,实现资源配置最优化和交易成本最小化。

②“社会保障在本质上是一个国家对经济的干预问题,用另一种表达方式就是相信政府或相信市场的问题。”不过,从各国的社会保障立法来看,都是将社会保障视为国家的责任,政府是构建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

a.政府应该推动立法机构建立完备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能够在法制化的框架下规范运行。

b.政府应当通过财政投入、税收和收入分配等政策,对市场无力承担、不愿意承担或不适合承担的国民生活风险进行保障,或在政府的支持下,营利机构或社会组织提供保障,真正体现出社会保障制度的社会公平性。

c.政府还应当对社会保障承办和实施主体及环节进行严格有力的调控、管理和监督,保证制度的有效性和有序性。而针对政府政策效应偏离政策目标的现象,市场化改革则可以促使政府以程序化、法制化、科学化的方式参与调控,并避免政府行为对制度本身的正常运行造成损害。

d.具体到我国社会保障中政府与市场的功能的界定,应充分考虑现阶段的中国国情,合理协调二者的关系。在转制成本的负担和基础保障以及制度构建、法制建设方面,政府应该承担更多的责任。同时,也应避免政府包揽过多的现象,在多层次管理、基金筹资、实施等方面,可以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如发展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等),发挥商业保险等的补充作用,走社会化发展之路。

3.简述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框架。[人大2002年研]

答: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框架主要包括:

(1)社会保险制度

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其中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的核心内容,也是涉及面最广、社会需求最迫切的社会保险项目。在改革开放的进程中,我国对原有的一些社会保险制度进行了重大改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现行的社会保险制度将更加健全,同时,将可能增加一些新的保险项目或者在原有的保险项目中增加新的内容。

(2)社会救助制度

包括城乡贫困户救济和因自然灾害造成生活困难的灾民救济。

①社会救济是由国家和社会按法定的标准,向不能保持最低限度生活水平的公民,提供满足其最低生活水平的物质援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济对象大致有:农村贫困户、城市贫困户、城乡特殊困难对象等。社会救济制度是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安全网”。我国传统的社会救济制度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虽然在当时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存在着政策不统一、管理不规范、覆盖面小、工作随意性大等缺陷,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对传统的救济制度进行了改革。

②在灾民救济方面,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方针,确立了生活救济和扶持生产相结合的指导思想,逐步建立了救灾工作分级负责、救灾款分级负担的新体制。在贫困户救济方面,探索建立了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贫困家庭实行差额补助。在21世纪,我国城乡的社会救济制度改革将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将在全国范围内普遍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救济制度逐步走向成熟。

(3)社会福利制度

①社会福利制度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福利,泛指有关改善社会成员物质文化生活的一切措施,基本相当于社会保障的同义词。在许多国家,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大体上都是这样。狭义的社会福利是对社会弱者所提供带有福利性质的社会服务和保障。

②在我国通常把社会福利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其内容主要有企事业单位提供的职工集体福利、民政部门主管的特殊福利和街道、居委会举办的社区社会福利服务。职工集体福利的项目大约可分为三类:一是以货币支付的各种福利补贴;二是为职工提供生活方便而举办的集体福利设施;三是为提高职工生活质量而开展的文化生活服务。特殊社会福利主要以无经济收入和生活无人照顾的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社会群体为对象,主要通过集中收养和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为他们提供生活供养、疾病康复和文化教育等福利服务。社区社会福利服务是在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由街道、居委会向社区全体居民提供的福利性服务和公益性服务。

③21世纪,应该是我国社会福利社会化全面发展的时期。在这一时期,集体福利事业改革的步伐将加快;企业、单位办福利的功能将逐步向社区和社会转移;特殊社会福利事业将形成政府和非政府组织及个人共同举办的多元化发展格局;社区社会福利服务将由城市向农村延伸,并走上规范化、专业化的发展轨道;整个社会福利事业的发展水平将有极大的提高,将对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社会的文明和进步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4)军人保障制度

①它是一项物质补偿和政治褒扬相结合的特殊社会保障制度,其保障对象是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特殊贡献的现役军人、退伍军人及其家属,统称为优抚对象。具体包括: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退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军队离退休干部等。保障的内容主要有国家抚恤、群众优待、就业安置、扶持生产和生活照顾等方面。

②我国的优抚安置制度形成于民主革命时期,建国以后,这项制度的政策法规日益健全,优待抚恤的标准有所提高,就业安置、生产扶持和生活服务等工作也有了很大的发展,对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防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在21世纪,优抚安置制度将进一步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社会化,优抚对象的物质保障和服务保障水平将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得到提高,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退伍军人和志愿兵就业安置制度将逐步形成,而且不断完善。

(5)补充保障制度

即其他补充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企业年金、员工福利、慈善事业等。

4.请简述社会救助的特点。[人大2005年研]

答:社会救助是现代国家中得到立法保障的公民基本权利之一,是指当公民难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保证其最低生活需要的物质援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社会救助不同于传统的济贫措施,也不同于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险,其基本特点包括:

(1)资金来源

社会救助的资金来源于国家财政和地方财政,列入国家总预算支出,社会成员无须缴纳费用,符合条件者即可获得社会救助。而社会保险主要表现为三方缴费原则,体现为权利、义务的统一。因此,社会保险的给付可被视为“集体的互助”和“工资的延长”,而社会救助的给付则被视为“国家的责任”和“贫穷的救助”。

(2)对象

社会救助的对象为全体社会成员。通常,社会保险的对象以劳动者为主体,由国家立法要求劳动者强制性加入,而社会救助由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依法程序申请可以获得,其范围扩及到全社会成员。

(3)基于贫困的事实

享受社会救助的对象必须基于贫困的事实。享受社会救助前,需要由有关部门对贫困状况或收入作必要的调查,调查的内容包括收入状况、财产状况、劳动力、赡养人口数等,调查的结果达到法定救助标准时才能获得救助。(4)最低生活保障

社会救助提供的是最低生活保障,即维持最低生活标准所需的实际费用,而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都可以在此标准之上,如社会保险金的给付可以依工资的一定比例或按均一金额,还可以是按缴费基金积累的数额确定。

5.简述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异同。[南开大学2004年研]

答:(1)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相同点

二者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分为几个层次,各层次又由许多项目构成。社会保障体系就是由其各个层次的诸多项目构成的整体。如果把这些项目从保障对象、保障目标、资金来源、给付方式等方面加以归纳,可归总为三种不同的保障形式,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它们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2)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不同点

①保障层次性不同

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来看,社会救助面对的是陷于生存困境并迫切需要国家或社会援助的社会成员,其救助(待遇)水平通常以维持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为标准,从而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待遇最低的制度安排。这一特征使社会救助成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或社会稳定系统的第一道防线,被称为最低保障制度;而社会保险是维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

②保障对象不同

社会救助对象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但只有生活陷入困境或者遇到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申请社会救助,并通过这一途径获得国家或社会的援助;而社会保险面向全体了劳动者,有特定的年龄、职业或性别等身份限制。

③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救助体现的是权利与义务的单向性,享受社会救助的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救助的条件,就有权利申请得到救助;而社会保险等却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但又并非是权利与义务对等。

④给付方式不同

社会救助包括现金援助、实物援助、服务援助等,一般根据不同社会救助对象的具体需要来提供;而社会保险主要是以现金给付。

上述特征是社会保障系统各项目的不同,决定它们在社会发展进程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岗位各自占据不同的地位。

6.社会援助、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异同?[人大2009年研]

答:(1)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相同点

三者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组成部分。社会保障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分为几个层次,各层次又由许多项目构成。社会保障体系就是由其各个层次的诸多项目构成的整体。如果把这些项目从保障对象、保障目标、资金来源、给付方式等方面加以归纳,可归总为三种不同的保障形式,即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它们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

(2)社会救助、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差异

①保障层次不同

从现代社会保障体系来看,社会救助面对的是陷入生存困境并迫切需要国家或社会援助的社会成员,其救助(待遇)水平通常以维持社会成员的最低生活需要为标准,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待遇最低的制度安排。这一特征使社会救助成为整个社会保障制度或社会稳定系统的第一道防线,被称为最低保障制度;社会保险是维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水平。社会福利不仅保障个人和整个社会的生存需要,还要保证个人和社会有发展的可能,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最高层次。

②保障对象不同

社会救助对象是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但只有生活陷入困境或者遇到特殊困难的社会成员才有资格申请社会救助,并通过这一途径获得国家或社会的援助;社会保险面向全体了劳动者,有特定的年龄、职业或性别等身份限制;社会福利按照其不同的项目面向特定的群体。

③权利义务关系不同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都体现了权利义务单向性的特征,社会成员只要符合救助的条件,就有权利申请得到社会救助;有些社会福利是全社会人人有份的;而社会保险等却强调权利与义务相结合,但又并非是权利与义务对等。

④给付方式不同

社会救助包括现金援助、实物援助、服务援助等,一般根据不同社会救助对象的具体需要来提供;社会保险主要是以现金给付;社会福利是以提供社会服务为主。

上述特征是社会保障系统各项目的不同,决定它们在社会发展进程和社会保障体系中岗位各自占据不同的地位。

7.简述社会保障的目标。[天津财大2006年研]

答:社会保障的目标主要包括:

(1)基本目标

社会保障的基本目标是通过国家和社会的力量来保证社会成员在面临社会经济风险时能够维持其基本的生活权益。

(2)深远目标

从长远来看,社会保障有着更加深远得多的目标,并非仅仅同贫困作斗争。社会保障的宗旨应在于维持一定的生活标准和质量,坚定个人的安全感。特别是经济的日益繁荣并不能证明逐步削弱社会保障是合理的,而是恰恰相反。

(3)较高目标

技术的进步使人产生新的恐惧,个人和家庭行为的变化使社会成员产生对社会改进的新的要求。在将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中,预防性措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社会保障在完善其措施、体系的过程中,应把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益作为基本目标,并把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和促进其发展作为较高的目标。

(4)确定社会保障的目标需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各个国家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过程中,如何确定社会保障的目标,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对于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来说,受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能力的限制,不可能有能力通过社会保障措施来提高社会成员的生活质量,只能把目标确定在现实的、能够保证绝大部分居民生活安全的层次上。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高度时,才能考虑以社会保障的制度形式,来提高全体社会成员的福利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