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论劳动分工及分配(5)
随着文明国家的不断发展,君王和政府逐渐发现,货币金属并不一定非要局限在金银上。依所付款项的大小不同,分别用不同的金属货币来支付,会更加便利,如数额巨大的用金币支付,数额一般的用银币支付,数额很小的用铜币或比铜币更贱的金属铸币支付。
无疑,这种情况会造成币种稍多,但也无需担心流通不畅,他们同时会专门选定一种作为主要的价值尺度。这个价值尺度主要由最先用于商业流通的货币金属来担当,并且,即使日后主流货币金属发生改变,它也仍会被人们广泛使用。
例如,在第一次普尼克战争之前,罗马便开始铸造银币,但这种被日益广泛使用的币种,并没有改变铜币在罗马共和国商业流通中作为价值尺度的地位。在银币被铸造之前,罗马共和国只有铜币,国内一切账簿、财产、价值等,都以若干阿斯计算。阿斯,即一种铜币名称。所以,古罗马人若欠别人很多钱物,通常都会说成欠了别人很多铜。
与罗马不同,英国最先用于流通的是银币。撒克逊人入主英格兰时,英格兰只有银币;直到爱德华三世时代,才出现少许金币;在詹姆士一世以后,才有铜币。因此,英国将白银作为价值尺度同古罗马将铜币作为价值尺度,道理是一样的。
事实也正如此。在英格兰,黄金在铸币后很久还不曾取得法定货币的资格。金币和银币价值的比例,不由法律或公告规定,而完全取决于市场。所以,债务人如果以金偿债,债权人可以拒绝,否则,就须按照双方同意的金价计算。铜在现在的英格兰,也只用以兑换小银币,已经不是法定货币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不仅在名义上有所不同,在实质上也有了很大的区别。
铸币有数种之多,其中作为价值尺度的特定铸币与其他币种的价值比例也日渐为人们所熟悉,人们之间的商业流通开始真正便利起来。1几尼换多少先令,1先令换多少便士,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人们可根据实际数额大小来选择合适的支付方式。各币种以法定比例确定下来,并规定一定的有效期,由此,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就只是在名义上有所不同罢了。
但需要指出的是,在以上这种法定比例发生变动时,本位金属与非本位金属的区别又会回到以上那种情况。例如,1几尼金币的法定价值,由21先令落至20先令,或升至22先令,以银币偿还,和以前相同;以金币偿还,就有很大的差异。在1几尼低于21先令时,所需金币数额必较大;在高于21先令时,所需金币数额必较小。在这种情况下,与金价比较,银价似乎不易变动。这时,似乎是以银衡量金的价值,而不以金衡量银的价值。金的价值,似取决于金所能交换的银量;银的价值,似不取决于银所能交换的金量。实际上,这种差异起因于商业行为多用银币表明的习惯。如习惯用金币来表明,金币同样会面临银币这种情况。
法定比例变动会造成币种兑换的紊乱,在不同金属铸币的不同价值中,要是有个法定比例持续不变,那么最昂贵的金属的价值,便在实际上支配着一切铸币的价值。而这最昂贵的金属,无疑属金币几尼。
历史上,英国从未曾征收铸币税,以重1磅或1盎斯标准金块持往造币厂,可不折不扣换回重1磅或1盎斯的铸币。所以,每盎斯3磅17先令10便士半,就成为英格兰所谓金的造币厂价格,也就是造币厂交换标准金块所付给的金币量。
但这只是最初的情况。金币改革之前,市场上标准金块的价格,好多年都在每盎斯3镑18先令以上,常是3镑19先令或4镑。但在当时磨损的4镑的金币里,很少含有1盎斯以上的标准金。金币改革以后,每盎斯标准金块的市价很少超过3镑17先令7便士。改革前,其市场价格总是或多或少地超过造币厂价格;改革后,市场价格一直低于造币厂价格。但不论以金币或以银币支付,市价都相同。所以,最近金币的改革,不仅提高了金币的价值,也提高了和金块甚至和一切其他货物对比的银的价值。不过,因受大部分其他货物的价格影响,金币或银币的价值增长看起来并不怎么明显。
虽然价格相同,但3镑17先令7便士的金币制造价格含有的标准金总是少于1盎司,所以有人认为,这个数额并不应该换取更多的标准金块。其实,这种观点也是片面的。铸币即标准金块,在使用上无疑比一般金块便利很多,而且,铸造货币虽无须支付额外费用,但金块持往造币厂,往往须在数星期之后才能换回铸币。时间的拖延,相当于抽取小额的铸币税,并使金币的价值略高于等量金块的价值。
对铸造金银币征收少量的赋税,对国家是有利的。首先,它会使铸币金银的价值更进一步高出同量条块金银。铸造货币会按税额比例增加铸币金属的价值,正如把金银制成器皿会按制造费用的大小而增加金银器皿的价值。其次,它可有效阻止铸币输出。铸币在外国,只能按照条块的重量出售,而在国内,其价值超过同等重量金银块的购买力,所以把输出的货币带回国内来是有利可图的。此外,其对铸币熔解也有一定的阻止作用。
一切商品市价都会因运输、损耗、意外事件等而发生变动,金银条块同样如此。它们会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意外,会在镀金、包金、镶边和绣花过程中遭受损失,等等。对于这种消耗,金银矿山多的国家自然没有忧虑,金银等金属矿产稀缺的国家就需要不断输入金银来进行弥补。在这种输入过程中,虽然金银输入国总是力求准确,但输入过多或过少的情况仍难以避免。输入过多,他们往往不愿冒再输出的危险与困难,而情愿以稍低于一般价格的价格在国内售去若干;反之,如果输入过少,金银市价就会高于一般价格。这种略低于或略高于造币厂价格的小幅价格变动,是一种偶然性的,长期来看,它竟也能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判断一个国家的货币作为价值尺度在特定时间和地点运用时的准确程度,主要是看其铸币实际所包含的纯金量或纯银量,与它应当含有的纯金量或纯银量的相差程度。
例如在英格兰,如果44个半几尼恰好含有标准金1磅,即纯金11盎斯和合金1盎斯,则此种金币,就可作为某一特定时间和地点所可能有的商品实际价值的正确尺度。而如果这44个半几尼因磨损消耗,所含标准金重量不到1磅,且磨损程度参差不齐,则这种价值尺度就会像其他各种度量衡一样,难免有些错误。
最后提醒一点,我所说的商品货币价格,与铸币名称无任何关系,它主要是指商品售出所获得的纯金量或纯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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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二分法
古典二分法就是把经济分为两个互不相关的部分——实物经济与货币。相应地,经济学也分两个互不相关的部分——经济理论与货币理论。经济理论研究实物经济中决定产量的部分,如资源、人口、技术这些因素。货币理论研究货币如何决定物价水平。
根据货币量同比例变动,货币的价值(即购买力)也取决于流动中的货币量,与货币量反比例变动。换言之,货币量变动引起物价水平同比例变动和货币价值反比例变动。这就是著名的货币数量论。
由这种古典二分法又得出了一个重要的推论:货币中性论。这就是说,在经济中,货币量的变动只影响物价、名义利率、名义汇率、名义GDP这些用货币单位表示的名义变量,并不影响真实利率、真实汇率、真实GDP这些用实物单位表示的真实变量。这种理论的基本观点是货币对经济没有实质性影响。
一种理论,无论如何权威,当它不能适应现实时,必然将会遇到挑战。20世纪初,货币在经济中的作用日益重要,把实物经济与货币分开的观点已无法解释经济生活。这时,古典二分法遇到了挑战。挑战者是瑞典经济学家威克塞尔。
威克塞尔是个在思想上有点激进的经济学家,他蔑视宗教中的神权和现实中的王权,主张言论自由,节制人口,也曾由于激进的言行而被捕。也许正是大无畏的反潮流精神使他敢对传统的古典二分法发起冲击。他在《利息与价格》这本书中,以利率为纽带,把实物经济与货币联结为一个整体。
威克塞尔认为,货币对实物经济有实质性影响,而不仅仅是决定物价水平。货币是交换、投资与资本交易的媒介,可以通过利率变动影响储蓄和资本积累,进而影响产量变动。他的论述是从区分自然利率与货币利率开始的。自然利率指不使用货币时供求关系所形成的利率,相当于物质资本的收益率。货币利率指资本市场上用货币支付的利率,由借贷双方的供求关系决定。自然利率不受货币影响,对货币是中立的,但货币利率要受货币影响。这两种利率一致时,经济处于均衡状态。如果银行增加货币量,货币利率就下降。当货币利率低于自然利率时,这两者之间的差额称为超额利润,它刺激企业增加投资,扩大生产。在充分就业的情况下,生产扩大引起生产要素需求增加,价格上升。生产要素流入支付能力高的生产资料的部门。生产要素的这种流动和消费支出增加引起消费品价格上升,这又引起对生产资料需求的增加,这就导致经济扩张的累积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生产资料与消费品比例失衡,物价持续上升,这时只有减少货币量,使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一致。如果银行减少货币量提高了货币利率,这个累积过程正好相反。
威克塞尔用货币利率与自然利率的背离来解释经济周期。这种理论成为瑞典学派的理论基础,也被奥国学派的米塞斯、哈耶克等人吸收,发展为经济周期理论中的货币投资过度理论。在今天看来,威克塞尔的最大贡献还在于打破了统治经济学一百多年的古典二分法,用利率把实物经济与货币联系起来,说明了货币对整个经济的影响。以后的货币理论和货币政策,正是由这个思路发展下来的。
商品价格的构成
在未开化的社会,劳动量是物物交换的惟一标准。如果猎手捕杀一头海狸需要的劳动量是捕杀一头鹿的两倍,那么,一头海狸就可以换得两头鹿;两天劳动所得到的生产物的价值,就是一天劳动所得到的生产物价值的两倍;两小时劳动量所得到的生产物的价值,就是一小时劳动所得到的生产物价值的两倍。
不过在这种社会背景下,也有特殊情况。如果一种劳动比另一种劳动更为艰难,那么这种劳动的艰难性,当然需要予以格外考虑。通过一个小时异常艰难的劳动所得到的生产物,往往可以换得两个小时比较轻松的劳动所得到的生产物。
还有一些劳动需要非凡的技巧和智能,同样的,这些劳动所得到的生产物与其他仅需要普通技能和智力就能得到的劳动生产物相比,也具有更高的价值。超乎常人的技巧和智能,往往需要长时间的积累和练习才能获得,将技巧非凡的人的生产物赋予更高的价值,只不过是对之前获得这种技巧和智能所付出的劳动与时间,给予合理的报酬,当然也是对具备这种技巧和智能的人的尊重。例如在进步社会,对于特别艰苦的工作和特别熟练的工作,劳动工资都会有额外的加成。
事实上,资本一旦积聚在少数人手里,必定就会有人将资本附加在劳动者身上,供给他们原材料和生活资料,让他们劳作,以便自己通过劳动生产物的售卖或劳动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获得利润。这部分利润,即用于与货币、劳动或其他货物交换的完全制造品的价格,在除去足够支付原材料代价和劳动工资后的剩余差额。这部分利润,就是企业家将资本投在企业场所所得的利润。
由此可见,劳动者对原材料增加的价值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为劳动者工资,一部分为雇主利润。雇主利润主要被雇主用作垫付原材料和工资的全部资本,如果雇佣劳动者的生产物售出所得,无法抵消雇主所垫付的资本,雇主便不会雇用工人;而且,如果他所得的利润不能和他所垫付的资本额保持相当的比例,他也不会进行大投资而只进行小投资。
对于这种资本利润,也许有人会说它只是某种特定劳动工资的别名,更明确地说,它不外乎是监督指挥这种劳动的工资。其实,这种观点是大错特错的。利润与工资完全不同,它们受着两个完全不用的原则支配。监督指挥这类工作,作为一种劳动,其本身也有数量、强度、技巧的区别。利润则不同,它无法同劳动数量、强度、技巧等成比例。
那么,是什么在支配着利润呢?当然是资本。利润的多少与资本的大小成比例关系。例如某地有两种不同的制造业,分别雇用劳动者20人,工资每人每年15镑,全年共计300镑。现假定该地制造业的年利润为10%,其中一方每年加工价值700镑的粗糙原料,另一方加工价值7000镑的粗糙原料,合计起来,即前者每年投入资本1000镑,后者每年投入资本7300镑。最终按10%的年利计算,前者每年就会获得利润100镑,后者每年则会获得利润730镑。不难看出,这两者在利润上的差异是很大的。
虽然两家工厂在利润额上相差很大,但他们的监督指挥工作却并没有什么不同。在许多大工厂里,这类监督指挥工作通常都由一个重要的工作人员经管。这个劳动者的工资,正说明了上文所言的监督指挥那一类劳动的价值。在考虑这名劳动者的工资时,不仅要考虑他的劳动和技巧,还要考虑他所负的责任;不过,他的工资与他所管理的资本,并不成比例关系。 与这名劳动者不同的是,资本持有者虽然没有什么劳动,却总希望其利润能与资本保持一定的比例关系。这样,在商品价格中,资本利润就成了一个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与劳动工资截然不同,受完全不同的原则支配。
利润空间的存在,必然意味着劳动生产物并不完全属于劳动者,他们还要同雇用他们的资本持有者共同分享。同样的,一般用于取得或生产任何一种商品的劳动量,也不能单独决定这种商品一般所应交换、支配或购买的劳动量,另一个因素——垫付工资、提供材料的资本的利润,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在土地私有的国家,拥有土地的地主为了不劳而获,甚至对土地的自然生产物也要收取地租。土地私有化之前,森林中的树木,田野里的花草,大地上的果实,劳动者砍伐采集之后就是自己的,而如今要获取这些,还需要向土地所有者付出额外的代价。他们在砍伐采集这些自然生产物之前,必须得到土地所有者的准许,他们必须将自己所得到的分出一部分来上交给地主。这一部分,便是我们所说的地租。